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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产品质量监管意见

玩具产品质量监管意见

去年,*区开展了玩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国家、省的充分肯定。为进一步加强玩具产品质量工作,扩大和深化玩具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成果,促进玩具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必须建立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掌握*区玩具生产企业基本数量和玩具产品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使玩具产业集群整体产品质量水平有明显提高。

二、工作机制

建立以区政府统一领导、质监部门牵头实施、政府相关部门及镇(街道)积极配合,职责明确,分工落实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各街道和重点镇要建立玩具产品质量管理机制,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扩大监督抽查覆盖面,加大后处理工作力度

1、落实定期监督检验制度。玩具行业监督抽查覆盖率要达到100%,逐步提高产品合格率,并严格执行公告、曝光、整改、处罚、召回等后处理措施,确保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2、强化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整改跟踪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不合格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质量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不放过,复查不合格的不放过),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或不合格项目,在责令整改通知书中均应予以明确,要求企业限期自查整改;未按要求执行且拒不落实的,要及时移交质监部门查处,确保后处理措施落到实处。

3、对于拒绝定期监督检验的企业,要及时移交质监部门查处。

4、对两次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报请吊销其3C认证证书。

(二)加强玩具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

1、建立健全玩具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及时获取本区域通过3C认证的企业名单,确保证后监管1年1—2次。在证后监管中,检查企业的基本情况、证照情况、原材料质量控制情况、生产控制点、成品质量控制情况、不合格品控制、3C标志使用情况、商品条形码等,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要求企业整改,发现涉嫌违法行为以及企业不按照规定整改的,移交质监部门查处。

2、大力整治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中小企业,努力消除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三无”现象,即原材料进厂无把关、生产过程无控制、产品出厂无把关的现象。

(三)加大对无证企业的管理

1、对于有营业执照未获得3C证书的企业。一是积极帮助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质量方针和目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管理到位,切实把好工艺流程的关键控制点;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走依法经营、以质取胜道路,向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帮助企业掌握动态,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竞争力;三是帮助扶持企业上台阶、上档次,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使企业尽早获得3C证书。

2、对于无营业执照、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有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生产单位,一经发现,进行严厉查处。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3C认证,涉及人体健康、人身安全及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无标生产、标识不规范的产品,无商品条形码的产品。

(四)加大对流通领域未获3C证书玩具产品的执法力度

根据国家认监委*年第30号公告,自*年1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继续销售。质监部门将对擅自销售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玩具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五)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完善企业档案

对玩具生产企业及玩具产品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监督抽查、证后监管和企业增减的情况,不断补充完善企业档案的相关内容。在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对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1、指导、帮助已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以及获得玩具出口质量许可证、3C认证的生产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2、扶持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实施名牌战略,争创省、国家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

3、对条件一般的企业,帮助其提高质量水平,以质取胜,把企业做强做大。

4、对条件较差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但整改仍不合格的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予以关闭。

(二)对企业无能力检验的项目,指导、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和有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确保产品质量。

(三)对纳入3C认证范围的6类玩具生产企业,持证率和证后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四)流通领域的6类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