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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资源管理指导思想计划

国土局资源管理指导思想计划

*年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障民生、服务公众”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作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决定和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使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保障发展,千方百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需求。

今年是我市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第一年,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确保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各类项目用地需求,特别是基础设施类、生态产业类,如:畅通工程、贵广高速铁路、厦蓉高速公路等关系民生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用地。

今年我市遭遇了50年来罕见的雪凝灾害,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我们要将保障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优先安排。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为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项目提供用地。

要做好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年11月省、市组团到广州等地成功招商引资,今年必定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入驻我市。要从项目用地咨询、选址、预审、批地等各个环节,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力保招商引资项目尽快在我市落地生根。此外,要严格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用地服务工作。

要公开、公平、公正、合理供应各类用地。继续加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力度,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的相关规定,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为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提供充足的土地储备,使土地储备工作上一个新台阶。积极推进熟地出让,全面提升土地的经济社会价值。在土地出让金收取上,今年以6亿元为基数,力争收取13亿元以上。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强化对商品房用地供应的调控,优化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各类住房用地批后监管。要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全面完成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

积极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努力解决现行规划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基础。将*大精神和省、市近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等融入市、区(县、市)、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使修编后的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科学、更具有操作性。各区(县、市)要切实提高参与规划修编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切实提高规划编制水平,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加快推进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的编制,争取早日上报国务院审批。加强对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使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上级进度要求顺利开展。

(二)保护资源,加强耕地和矿产资源管理。

认真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市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一是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各项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执行“占一补一”的规定,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二是加强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管理,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法律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以及违反法律和有关规定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一律不予报批用地。在项目选点上要鼓励少占优质耕地,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多占劣地和未利用地。三是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督管理,严禁擅自改变基本农田用途。四是进一步更新观念,探索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的新路子,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力度。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与基本农田保护、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改善耕作条件、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增加农民收入。按要求,今年我市要新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3066.67公顷、累计完成验收2333.33公顷,完成开发700公顷,6月底前要完成计划占补289.53公顷。由于我市后备耕地资源严重缺乏,加之所需资金量大,要完成这些工作难度很大。因此,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在制定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等方面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在落实资金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将*年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和省分配的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年耕地开垦费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基本农田建设。

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继续开展全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抓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治乱、治散、治本,巩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成果,切实做好“回头看”工作。继续打击无证采矿,关闭取缔无证煤矿;取缔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采石场,严禁在环城林带内、公路沿线、湖库、景区周边开山采石,要坚决关闭在高等级公路、国道、省道、风景名胜区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石场,关闭经环保部门、林业绿化部门等确认的对湖库、环城林带有影响的矿山;打击非法转让采矿权行为;监督矿山企业依法合理开采,禁止造成新的地质灾害和环境破坏。在对无证矿山查处的同时,加大对有证矿山违法行为的查处,将打击煤矿越层越界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行为作为查处工作重点,落实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制度,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进一步规范。积极配合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中,重点加强对无证采矿的查处和取缔力度,防止因无证采矿导致人员伤亡。继续推进县级矿产资源修编工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规定,完成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工作,严禁发生截留、挪用行为,确保我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在500万元以上。

(三)保障民生,推进“和谐*”建设。

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执行好征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两公告、一登记”及听证制度,认真健全和完善征地程序,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工作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深入探索、推进采取农民入股、留地、招工、移民等解决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长期稳定的有效途径,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依法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防止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农村土地征收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

按照市委、市政府“住有所居”行动计划分步骤实施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36号)精神,加强土地供应的有关工作,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做好服务。在制订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时,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以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不低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在报批年度建设用地时,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单独列出,且不得低于所申报的住宅用地总量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特别是灾后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当前,全市范围内仍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33处,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316处,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517处,威胁着9085户37475人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此,要认真做好论证、搬迁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支持,使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点得到及时治理和避让、搬迁。做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搬迁工作,抓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报批和实施。要将已列出的58个治理搬迁项目作为重中之重抓好落实。坚持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做好防灾预案、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调查,重点抓好汛期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巡查排查出的潜在重大危害的滑坡、泥石流隐患点,可能因暴雨诱发泥石流的矿区废渣堆放隐患点,公路、铁路沿线潜在影响交通安全的灾害隐患点,旅游区、学校可能威胁游客或师生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重点防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开展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的收取工作。

(四)加大基础工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提高效能,服务公众。

继续推进“金土工程”建设。按国土资源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批准的我市《金土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方案》,深入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加强乡镇GIS数据库建设,继续推进乡镇电子政务建设。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和国土资源工作需要,推进我市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乡镇电子政务培训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问责制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要坚决给予曝光。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分类查处纠正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清理出的所有违法违规用地,做到该拆除的拆除,应补办用地手续的要抓紧上报。认真执行巡查、例会制度,加强批后监管力度,全面启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软件,并及时报送各类违法案件报表,按要求完成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认真开展好地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土地登记制度,扩大土地登记的覆盖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38号)精神,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整、各级优势互补、分组负责实施”的原则,严格按国家、省的要求开展我市的第二次土地调查。

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开展宣传,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上有声、报刊上有文章。通过深入宣传,使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重点抓好“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12·4”法制日等期间的集中宣传活动。要按要求完成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进一步加强测绘管理工作。继续推进GPS(C级)点托管制度的完善工作,推进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完成*市地图和*市综合地图册的印制工作,推进*市连续运行(GPS)卫星定位参考站网服务系统的建设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对县(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加强县(市)局班子建设。继续做好市局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与大专院校联办短期培训、鼓励在职业余学习等多种方式,加强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健全和完善乡镇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程序和工作标准。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精神,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做好区(县、市)国土资源分局(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工作。加大行风建设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优质服务、办事廉洁、高效。

继续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到立足基层,就地解决,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将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严防非正常上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