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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科学发展观安全生产计划

安监局科学发展观安全生产计划

*年,随着宏观调控逐步到位,全省经济社会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但煤电油运紧张局面不可能根本改变,给安全生产工作增加了难度。在经济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越来越高。党的*届四中全会深刻阐述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形势,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以满腔热情做好*年的各项工作。

为此,*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观念,继续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执法队伍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继续深化专项整治,与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不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好转。

具体目标是:*年力争各类伤亡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与比*年下降2%,道路交通事故、工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比*年下降2%、2.5%,亿元生产总值死亡率、万车死亡率、10万人死亡率继续下降,减少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特别重大恶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按照上述要求和目标,*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狠抓“四个深化”,突出做好“四个加大”。

“四个深化”是:

(一)深化控制目标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前,全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已经初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实施,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深化考核,狠抓工作落实上,使考核量化,强化考核的约束力,并形成安全生产的激励约束机制。*年3、4月份将对各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奖惩。对控制目标实施动态监控,通过政府公告、新闻会等形式及时向全省通报各地区的完成情况。继续认真作好全省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对已经超标或接近控制指标的市及时发出预警通知,派出专人调查研究,帮助查找问题,研究对策。严格追究制度,对完不成省下达的控制目标任务的进行行政问责。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突出抓好道路和水上交通、煤矿、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与“三小”(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要继续抓好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专项整治。

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充分发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继续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巩固“治超”成果。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抓紧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加强对高速公路和县乡道路运输安全的监控;严抓驾驶员考试关,提高驾考质量,从源头上把好道路交通安全关。继续重点开展乡镇渡口渡船更新改造和航道整治,不断加大更新改造投入和整治力度;继续开展沿海小型船舶和“四客一危”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全省渔船安全联检行动,对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进行整治;加大对琼州海峡等水上安全重点危险源的监控和专项整治力度。

煤矿安全整治,继续采取高压态势打击无证非法矿井死灰复燃现象;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严格审查,继续依法取缔和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实施严格监管,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坚决关闭;对事故隐患较大的煤矿要采取硬措施进行整顿,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坚决关闭;继续抓好煤矿“一通三防”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各类安全系统和设备设施。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体系,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的规划;着力解决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等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安全评价,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核;结合安全生产许可,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强化烟花爆竹储存单位的整治;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实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和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法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积极开展加油站消防安全普查和专项治理;继续对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小”场所(即小挡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消防进行全面检查和落实,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要对“二合一”、“三合一”的“三小”场所全面开展清查,突出狠抓出租屋和居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堵塞漏洞,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海事、质监、建设、农业、林业、渔业、气象、铁路、民航、旅游、教育、司法劳教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针对上年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

(三)深化双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一是做好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按照“总体规划、重心下移、更新观念、强化主体、立足服务,培育中介”的基本思路,坚持开拓创新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推广佛山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经验。制定《广东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逐步规范我省非公有制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水平。二是大力推进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认真总结推广深圳、珠海、东莞等地加强乡镇、街道、乡村和社区安全监管的经验,大力推进安全监管到乡镇、到村、到社区的工作,充实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建立并逐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委托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切实把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三是全面推广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大力推广深圳市宝安区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经验,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建立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突出做好危险化学品、煤矿与非煤矿山、机械制造、建筑施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电子、轻纺、商场等行业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四)深化安全生产科技和体制创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加强安全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组织开展安全科研攻关。大力推广应用煤与瓦斯突出预测预报、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和监控等先进技术和应急救援特种机械机器人、高速公路测速仪器、客运车行驶记录仪等先进装备。要加大防御雷电灾害的科技投入。要制定和全省严重危及安全的技术、工艺、设备淘汰目录,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安全适用的技术装备。

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体制创新。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和充实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机构,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力争市县安全监管机构成为具有独立主体地位、有权威的机构;大力推动全省安全监察执法机构的建设,力争在全省建立统一、高效、廉洁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广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组建工作。二是要创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体系、认证认可体系、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抓紧筹建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积极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的建设;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范化的要求,鼓励支持安全中介机构发展壮大。三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整合现有资源,积极规划组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指导有条件的市建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并组织演练;组建安全生产专家组,为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四是继续发挥好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安委会成员各单位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有关部门既要突出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又要搞好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大力探索和创新联合监管的有效形式,共同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四个加大”是:

(一)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的现状,下决心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依靠科技和装备,努力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各生产经营企业是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弥补安全欠账。凡安全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必须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筹措安全投入资金,限期达标。安全设施投资要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要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投入的政策扶持,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以及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等政策措施的要求,抓紧研究制订配套措施,为企业持续稳定的安全投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一是按照国标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调查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定期报告制度;抓紧建立起省、市、县三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并与国家的监控信息管理网络系统衔接,纳入国家四级管理的系统范畴;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治理整顿,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有关重大危险源监控治理规章制度,确保监控监管的落实。二是要继续加大重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落实整改部门和单位责任人,严格实施“挂牌公示,限期完成,指定部门,专人督办”的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媒体上曝光,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三)加大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力度。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促进干部群众懂法、知法。继续制定并出台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力争出台《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广东省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办法》、《广东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

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处罚的力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严肃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要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做好执法监督、统计和分析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及时总结执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办法,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对各类事故进行查处,适应《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新的任务需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要求,对不按规定进行行政许可,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经办人和批准人的责任。坚决打击各种漏报、瞒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行为,发现一宗,就严肃查处一宗。

(四)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一是要在认真总结以往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和发展的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南粤行”、安全生产基层服务队以及《安全生产文艺汇演》和城市安全社区建设等形式多样、贴近生活的活动;组织好粤港澳三地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将该项工作纳入泛珠三角“9+2”工作框架。二是建立安全生产新闻制度,充分发挥电视、报刊、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大众媒介的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培训,突出开展对政府及部门领导、安全监察员、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汽车驾驶员等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培训机制。

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观念,按照此次会议部署,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上新台阶,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