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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区全口径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单项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始终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态势,为推进区“四区”、“四高地”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

1.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按照《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与分级分类标准》等相关文件要求,3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在摸清辖区监管企业底数的基础上,构建完善以企业为单位,各街道、社区的监管网络。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各监管部门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察大队)

2.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3月底前,完成全区1205家中小企业、规模型企业、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职业危害企业的告知承诺工作,力争告知率达100%,承诺书签定率达99%以上。在危险化学品使用和经营带储存企业、职业危害企业中,开展可视化管理工作,督促418家危化品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五项公示”。结合“五小企业”整治,对6家待关闭的危化品使用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强化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目录。(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将企业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强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4月份继续开展全区危化品行业从业单位安全培训,参训率达90%以上。(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4.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继续开展辖区规模型企业和A类企业开展标准化企业创建,在仓储物流、商场等企业试点开展标准化建设。巩固企业标准化达标水平,对首批三级达标的化工企业组织开展第二轮达标考评工作。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以街道为单位,在7—9月份组织开展标准化互查互评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监察大队)

5.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局机关执法检查企业100家以上,日常检查不低于400家次。对2013年以来发生重伤事故的企业开展执法整治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暗访抽查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四不两直”要求,暗访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要确保今年工商贸领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其他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各类事故情况及时在局网站相关栏目上反映。(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二)、强化整治,严格考核,着力提升事故防范能力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三级政府挂牌不少于55项,其中市政府挂牌5项,整改投入规模总体不低于上年。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以“九小场所”、“五小企业”为重点,对每一个作业场所,每一个生产环节,做到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持续推行隐患会办和行政约谈制度。以反违章和“打非治违”为突破口,规范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进一步落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8.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六个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油气输送管线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主要责任处室:监管处)

9.做好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例会、检查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安委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区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安委会议事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会办制度》、《区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安委会各项工作规则。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制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各部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力度。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完善事故信息共享和事故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安委办)

(三)、创新举措,提升能力,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0.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在全区各行业、各领域推广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落实工作责任、措施、目标及任务,争取在2014年底,全区所有行业和领域都纳入系统管理。完善区安全生产网络平台建设,完善地图导航等相关功能,对接市局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广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利用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11.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体系,加强实战演练。2014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全区性消防应急演练、1次烟花爆竹事故和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监督指导,依法要求企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扎实有效的应急救援演练。指导企业广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应急知识,提升应急水平。(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2.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着力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安全意识的入心入脑。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及开展“安康杯”和“119消防活动月”等活动,精心组织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巡回展览、安全文化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社区创建,2014年计划在全区开展6-8个市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并有2-3个参加省安全社区创建,成功创建1个省级安全社区。开展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建设。依托社区建设安全生活教育展示馆,计划完成2家展示馆的建设。(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3.开展群众路线教育。3月底前,完成党员民主评议,开展一次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和党员组织纪律教育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利用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开设专题党课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党员发展,计划在7月份发展一名党员。加强危化协会党建工作,按照党建工作基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展好“绿十字护航”、党代表接待日等各项活动。(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和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统一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贯彻落实“力度统一论”,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以全面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主动作为、总体谋划、持续推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营造廉政文化、健全廉政制度、打造廉政机关、锤炼廉政队伍、树立廉政形象,争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三、主要工作

(一)学习党的十精神,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1、坚持学习。坚决维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学习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

2、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坚持群众路线,争做清正表率”为主题,深入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学习十,争创新业绩”、“治庸问责”、“争创最佳满意机关”相结合,纳入党务、政务日常重要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生产安全和队伍安全齐抓共管。

3、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探索推进电视、网络、广播“三位一体”联动问政,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部门责任机制。倡导廉政文化,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视、唱廉政歌曲、作廉政诗画、撰写廉政文章等活动;开展廉政文化示范机关创建活动,让廉政文化熏陶每一个党员干部的道德情操,提升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

(二)加强源头治腐,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4、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4-2017年工作规划》。修订完善《区安监局机关制度汇编》,进一步清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定点接待、定额标准、定期公开;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值班日饮酒;严格请销假制度、加班补助制度、举报奖励制度、督办制度、学习调研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廉政预防预警制度、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5、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办督察。增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完善保障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完善惩戒机制,增强制度执行的权威性;加大对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部位的治理力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权力行使安全。

(三)加强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认真开展党内监督检查。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7、加大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监督和制约,聘请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解决群众关切突出问题。

8、加强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行业监管。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中介服务和收费行为行业监管,为企业搞好服务,杜绝乱收费行为。严禁局机关党员干部在安全评价评审中收受服务对象的“劳务费”或“评审费”。

9、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区“政风行风热线”这个载体,广泛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批评、意见,加大整改力度,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安监工作健康发展。认真受理群众举报,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进一步建立和拓宽信息网络,畅通举报渠道。

(五)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安监队伍新形象。

10、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厉行“三短一简一俭”,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戒奢崇俭。持续深入开展“一人讲一课、一人破一题、一人联一户、一人联一企”活动,强化调研成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推进服务型监管模式,做到行政许可直通车、企业复工流程图、执法检查表格式、事故报告程序化、事故查处标尺杆、群众举报零推诿、财务管理公开化、评先表彰民主化。加大治庸问责工作力度,从严查处“庸、懒、散、软”行为。

11、进一步抓好执法队伍廉政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使党员干部做到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断提高服务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局机关工作质量管理和激励机制,强化工作责任目标管理,推进各项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出亮点、出精品、创特色。在严格要求的同时,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机关干部职工。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继续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

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转变管理职能。在全面公开许可事项、许可依据、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基础上,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切实提高许可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建立起公开、公平、公正的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由市政府办事大厅我局窗口统一受理,行政审批处严格实施,要在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基础上,依法办理安全生产各项许可。要进一步加强许可档案台帐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规范整理各类许可档案,及时归档。

二、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建设,建立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处室要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岗位。召开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评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检查考核,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制与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加强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执法责任。

三、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业务技能的操练,通过举办培训班、业务学习会、安全生产论坛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操作培训,努力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四、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行为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内在要求。决策要按照调查研究、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等程序制定。加强决策执行督查,形成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错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今年重点将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件办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定》和《省安全生产监管现场检查规定》的要求,加强对立案、调查、审理、告知、送达、处罚、执行、结案、归档、执法纪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办案程序。认真贯彻执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做到正确使用执法文书。继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

五、全力宣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法律咨询、安全图片巡展等多种形式,结合市委市政府开展的“机关服务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活动,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11]88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的监管主体责任,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进一步重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事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通过举报反映的问题,保障人、举报人权利。积极探索《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举报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及时引导到法定的渠道上来解决。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业务处室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同时,进一步抓好行风(执法)监督员队伍建设,今年是行风(执法)监督员聘期届满之年,要认真及时做好行风(执法)监督员的续聘、选聘工作。要召开好行风(执法)监督员会议,努力健全外部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备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备案案件定期审查通报制度并认真执行,确保依法行政、执法公平。

七、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随着民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被复议和诉讼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法制和执法部门要树立讼意识,确保办案质量。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充分发挥律师顾问作用,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安全基础工作、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着力抓好超前防范、着力抓好安全执法、着力抓好责任落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要突出抓好以下8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安全监察监管,加大煤矿安全执法力度

按照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严格行政执法,推动建立规范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1.严格依法实施监察。认真组织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确定监察执法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提高监察执法效能。

2.严格煤矿安全准入制度。严格煤矿重大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强化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大对建设项目、整合技改矿井的监察监管力度,严防边施工边生产;严格煤矿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监督,督促各类煤矿企业持续保持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3.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实际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加大对煤矿生产建设过程中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4.强化安全生产跟踪执法。抓住执法重点,加强跟踪执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行为前纠后犯、明纠暗犯,严防发生新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5.加强协作联动。紧紧依靠地方政府,进一步明晰职责关系,加强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下级政府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完善,落实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更大的煤矿安全工作合力。

6.积极创新监察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转变煤矿安全工作的思想观念和方式方法,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源头治本和超前防范上,放在督促“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及时研究辖区内煤矿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强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新对策、新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抓住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关于煤矿瓦斯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煤矿隐患治理行动,有效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

7.认真落实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的要求。把瓦斯抽采能力和达标煤量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重要依据,严防超能力生产,严禁应抽采瓦斯而未建立抽采系统的和煤层瓦斯抽采不达标的矿井组织生产。

8.坚决贯彻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与队伍,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严禁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达不到防突要求的矿井开展采掘活动,对具有突出危险又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煤矿,坚决依法实施关闭。

9.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突出矿井鉴定工作。对近3年来降低瓦斯等级的矿井,组织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重新进行鉴定;对发生瓦斯动力现象、开采水平已达到相邻突出矿井始突深度的,责成煤矿企业及时进行突出鉴定,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0.着力构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深入开展小煤矿和大中型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瓦斯治理“双百工程”建设,确保到年底完成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区)的建设目标。

11.促进采煤采气协调开发。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理顺采煤采气“一体化”,强力推进煤层气开发和瓦斯抽采利用;加大瓦斯抽采、防治突出、通风和监控系统的改造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巩固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成果,推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3.加快推进资源整合进度。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简化合并工作程序;严

格执行已批复项目的资源整合进度安排,对未按期完成改造的煤矿要取消整合资格。

14.研究借鉴各地有效经验。借鉴各地资源整合、大矿兼并小矿等有效做法,积极支持、引导大型煤矿企业整合地方小煤矿的工作,全面提升小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15.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督促各地研究相关经济政策,用好煤矿整顿关闭“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

16.探索建立小煤矿正常退出机制。严把煤矿安全准入门槛,研究完善关闭小煤矿的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高

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狠抓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煤矿现场管理、技术管理,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不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7.深入持久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地落实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组织对申报部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进行审核、公示和命名表彰,积极实施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大力推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推动煤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8.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深入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强化以班组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会同全国总工会制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在全国煤矿评选表彰安全班组长、群监员和安全班组。

19.督促做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推进“教考分离”,强化煤矿“三项岗位”人员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万名班组长培训工程”;进一步明确安全培训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加强对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

20.不断加强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建立完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源头控制、有效防范煤矿职业危害。

五、突出预防为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进一步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工作机制,发挥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监管促动的作用,通过切实有效的监察监管,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1.进一步健全完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对煤矿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督、考核等制约机制,强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煤矿、区队和班组,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不实行整改的,责令其停产或依法予以关闭。

22.深入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继续深化对矿井生产系统及瓦斯治理、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间和预案“五落实”,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监控手段,切实搞好隐患整改效果评价,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2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广大煤矿职工监督职责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努力维护煤矿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4.依法加强和改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煤矿企业应当依据登记生产能力,按照均衡原则,安排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管范围内所有煤矿的登记生产能力和按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25.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情况的督导,促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创建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安全生产诚信度较低的煤矿企业,特别是列入“黑名单”的煤矿企业采取措施进行惩治;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煤矿企业实际,制定完善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的相关经济激励政策。

六、加大事故防范和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煤矿事故,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充分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26.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项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履行组织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加大对违法非法生产导致事故和事故后瞒报、谎报、迟报、逃匿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27.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事故后约谈、现场分析会、事故通报和跟踪督导制度,促进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煤矿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

28.健全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调查效率,确保事故按期结案;协同组织开展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29.坚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事故分析,切实吸取教训,加强和改进防范工作;加强对各类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的总结提炼,及时上升为规程、标准。

七、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和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

进一步落实“科技兴安”战略,推动煤矿安全技术进步;进一步在强化法规制度、标准规范、政策引导上下功夫,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体系,从制度上进一步约束企业安全生产行为。

30.不断提高煤矿安全装备水平。积极推广应用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强力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煤矿机械化程度,严格淘汰落后和禁止使用的技术装备与工艺;配合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搞好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加快安全技术改造工程建设进度。

31.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煤矿安全先进经验。做好学习借鉴南非等发达采煤国家煤矿安全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工作,开展煤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建设的应用试点工作。

32.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评价、检测、培训等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与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行为;建立健全专业配置科学、分布合理、工作有保证的安全技术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加强煤矿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对口技术交流合作,组织开展“百名专家进企业”等活动,推动煤矿安全科技的普及,提升煤矿灾害防范与治理技术水平。 33.不断健全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积极推进《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办法》等法规、规程、规章的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

34.不断完善煤矿安全工作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和基础管理等重点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相关配套实施细则、标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调研,主动做好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

八、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行力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十七届四次、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监管队伍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通过加大安全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营造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

35.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执法素质和履职能力。定期组织煤矿安全监察监管人员进行政治理论和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开办监察分局局长专题研究班,加强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之间的交流以及与其他执法部门的业务交流,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监察监管队伍,扎实推进全系统“五型机关”创建工作。

36.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和完善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联系点制度,加强现场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坚持执法分析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37.严格依法规范行政监察。强化执法考核与监督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健全完善监察执法业务述职制度,不定期组织对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完善闭合监察等工作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