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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发展安全生产半年总结

国土局发展安全生产半年总结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省、市、县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吸取已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打击无证非法开采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重点,把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汛期防治地质灾害的工作重点,及时按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我局上半年开展安全生产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及方案;

二是按照与县政府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状,我局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根据责任状要求分别与各股室签定2009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责任状8份;

三是认真开展了防灾减灾和安全宣传月活动,制作了安全宣传展板2块,印发宣传资料1200份;

四是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

(二)“三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力抓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制定实施方案。由局办公室牵头,矿管股、地质环境股结合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全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国土资源所、机关股室,建立起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我局立足于部门实际,把“三项行动”细化为三大类,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四个阶段、三个内容)、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三个阶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三个内容)的具体工作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三是落实责任主体。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组织机构,制订出具体工作方案,以保证本单位“三项行动”的稳步实施。

四是严格指导督促。我局近期配合相关部门派出检查组赴各乡镇督促、指导“三项行动”的开展。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地排查治理非煤矿山的地质灾害隐患和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尾矿库违规排量的矿山,违反地质环境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地质环境破坏和地质灾害隐患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进一步提高对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认识,防止麻痹大意的思想,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毫不松懈地抓好工作,认认真真分析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找准薄弱环节,明确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好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全力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多找差距,不盲目乐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倦情绪,针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组织安全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好巡查记录,确保巡查工作不留盲点和死角。

二是加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治。整治工作有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

三是加大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促进整治措施的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做到万无一失。

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了行业专项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应急工作机构,把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工作中本着什么情况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加强对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及监测工作,并进行重点进行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责令停产或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和采石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上半年,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安监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多次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动态巡查,通过开展非法开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12台次,查处了无证非法开采点9个,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没收了非法开采工具,钻机1台、钻杆2根、撬杆5根、炸药6只,处理非法开采者3人。责令停止无证非法开采点9个,正在查处的无证非法开采点5个;清查持开采许可证的矿山企业10个,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份。

(四)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监测工作情况

1、地质灾害防治

*县国土面积1489.39平方公里,辖9乡3镇。国土面积大部分为山地,地形地貌复杂。切割深,山高坡陡,地质结构脆弱、地震活动频繁;汛期雨量集中、单点性大雨、暴雨时有发生,导致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且点多面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全除公路沿线外,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8(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潜在经济损失4092.9万元。其中有厂矿2个,街道4条。截止6月30日,共发现地质灾害隐患3起。

一是对全县已记载的地质灾点进行排查。县国土资源局于4月初组织人员对全县已记载的7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一排查78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点11个),涉及11个乡镇43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共威胁1822户7826人的生命,厂矿2个,街道4条。依据排查结果,县国土资源局与各乡镇政府统一思想,坚持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选点定人明确责任,建立群防群测地质灾害网络点78个,共安排监测经费2.75万元并已落实。

二是编制《方案》。为把地质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我局根据全县地灾隐患排查结果分析和2009年县气象局提供的降雨预测,编制《*县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各乡镇灾害点的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并将《方案》报请县人民政府印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施行。三是选点定人明责任。对全县78个地灾隐患点选择有责任心的村社党员和干部对隐患点进行监测。主要采取打桩、定时用钢卷尺进行测量或目测,对所测量数据及时上报国土所或国土资源局,由国土所或国土资源局对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若有异常及时报当地政府预警、预报。

四是宣传普及地灾基本知识。为进一步加大地质灾防治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强化群防群测网络建设,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减轻灾害损失。5月12日,县国土资源局与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防灾局一道,在县城繁华小广场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画册、发放宣传资料等。我局共发放宣传资料625份,其中,《地质灾害防灾防治要诀》120份,《滑坡泥石流的预防和避险常识120份,《宣传标语》120份,《地质灾害发生前兆》120份,“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地灾速报卡(三卡)145份到各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所、避险明白直接发放到灾害点威胁的人民群众手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知识技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基本做到了防患于未然。

四是加强四项制度建设。在《方案》编制中,明确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责任人,加强群防群测网络。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安排部署,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检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认真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保证地灾联系畅通。

五是地灾防治措施。结合*县实际,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主要采取:一是落实简易监测措施,即打桩、定点、定时用钢卷尺测量;二是落实灾后避让措施,灾情一旦发生,要立即指定避让方向、位置。

2、矿山地质环境工作

为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有效防治矿山地质灾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根据《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云政发[20*]102号),于20*年7月2日下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20*年正在启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收取工作之际,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矿产品价格一直在底位徘徊,矿产企业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国家、省、市又相继下发了斩缓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二、取得的成效

(一)各乡镇辖区内经营性无证非法开采点已经基本取缔,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得到了有效扼止。

(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持证矿山在汛期已发出了整改停采通知书2份,各矿山企业高度重视,停采整改隐患成效明显。

(三)各乡镇在开展工作中通过联合执法和扎实的专项巡查清理整治,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得到改善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防灾责任明确到人。加强了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

(一)非煤矿山(以砂石料为主)因点多、面广,加上执法成本高,因此无证非法开采在短期内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

(二)对部分乡镇的新农村建设、集体公益性事业建设、农民自采自用用砂石监管难度大。

(三)矿山业主对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的宣传力度不够,在人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不愿意过多投入防治资金,造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动员群众采取搬迁避让措施的工作,因搬迁地点、搬迁资金和群众意愿的问题而难以得到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下半年的工作打算

(一)按照动态巡查制度每个季度定期开展矿山安全巡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配合,采用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力度,通过努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全县不发生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事故。

(二)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无证非法开采安全生产的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宣传教育和执法力度,加强对矿山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要求各矿山做到指定专人负责本矿山的安全隐患巡回检查和负责管理本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发生隐患及时报告矿山负责人和相关部门并及时予以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的隐患排查、巡查,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联合各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对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巡查、排查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和险情灾情速报制度,全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