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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整治动员会讲话

城市整治动员会讲话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们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加速城市化进程,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使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些方面特别是违法建设等问题还相当严重。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直接影响马鞍山加快发展、和谐发展,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长远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提高对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打好城市综合整治这场攻坚战。

第一,要从实现全市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新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城市(也包括农村)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还取决于良好的城市形象和优美的城市环境。在一定意义上说,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发展力。当前,全市上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朝着“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奋勇前进。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不懈地实施大开放主战略,在全力推进工业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同时,坚持不懈地加速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市化进程,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不断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城市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一个存在脏乱差现象的城市,是难以引来投资、留住客商、吸引游客的,人流、物流、资本流、信息流不可能充分涌动、顺畅流动,不可能保持强大的发展后劲与综合竞争力,人民群众也不可能满意、社会也不会和谐发展。因此,下决心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问题,而是加速实现“两个率先”、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既是重大的经济问题,又是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

第二,要从巩固创建成果的新层面,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荣获了一大批荣誉称号。但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我们获得的荣誉是极不相称的。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违法建设、占道经营以及城市出入口形象、小区综合环境、交通秩序等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以综合整治,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三,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新视角,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城市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或多或少地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给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便,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这次我们开展城市综合整治,就是要反对极少数人的不法利益,维护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通过综合整治,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让人民群众在综合整治中得到实惠、看到希望。

第四,要从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这次城市综合整治活动,既是为了解决城市管理存在问题,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市民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今年初,总书记发表了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这对于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明是非、知荣辱、辨善恶、分美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素质,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对于我们正在开展的城市综合整治活动,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把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开展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市民社会公德教育,引导市民形成共同的行为规范,使“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落实到市民的思想和行动中,为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扎实开展创造良好的思想条件。

二、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城市综合整治活动

这次城市综合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难度大。我们既要坚定信心和决心,依法办事、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一是既要做到突出重点,又要注重有序推进。要按照城市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分步推进。当前,要把查处违法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落实好第一阶段整治任务。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区后郊区,先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后普通群众”的要求,对一些条件较为成熟的,抓住时机进行整治,剩下的排出时间表,逐步加以解决。对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施工车辆乱抛乱洒、夜晚大排档乱倒乱扔、街头乱披乱挂、摊点乱摆乱放、城市主街道和小区卫生保洁不到位、交通秩序混乱、大量绿地被破坏等突出问题,也要一并进行整治。各区要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打响综合整治第一仗,务求首战必胜。在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更好地贯彻“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力争每年都能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多为老百姓办实事,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持续不懈的艰苦努力,使马鞍山的城市面貌不断发生新的变化。

二是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注重教育引导。在这次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为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要坚持“以人为本”、“阳光操作”,凡属于整治范围之内的,绝没有特权单位,也没有特权阶层,更没有特权个人,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部门,不管事关什么“背景”的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碰小不碰大、碰民不碰官、碰软不碰硬、碰明不碰暗的现象。要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凡事都要有理有据,不能因为急于求成而出现违法行为。在采取强制整治手段之前,要大力宣传,广造舆论,多种形式地听证、论证,充分开展说服教育,坚持有情操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难度和阻力。要坚持以人为本,注意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妥善解决好群众特别是部分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要认真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对因综合整治可能影响工作、影响住房、影响生活的,要妥善予以解决,尽量使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同时,要把这次综合整治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一次难得机会,进一步摸清困难群众的底数,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扶助,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注意制订预案,加强信访工作,主动下访,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三是既要做到着眼当前,又要注重长效管理。近年来我们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往往是一抓就见效,一松就回潮,难以根除“整治———回潮———再整治———再回潮”的现象。破解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在整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和创新城市管理的新举措、新办法,用制度管人、用机制管事,彻底走出抓一阵、好一阵,停一阵、松一阵的怪圈。要通过这次综合整治,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把它转化运用到以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去。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新一轮对区放权工作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坚持重心下移,注重条块结合,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努力使城市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轨道。同时,要加快推进市政、园林、环卫等行业的改革进程,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干管分离”的原则,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开放作业市场,逐步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

四是既要抓好城市管理,又要注重规划建设。规划、建设、管理是城市建设不可或缺、又紧密相连的三个重要方面,在加强城市管理的同时,要坚持规划、建设、管理并重,高度重视城市规划和建设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城市管理问题。对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热难点问题,如城中有村、村中有城、城乡结合部大量死角等问题,要通过加强规划建设加以彻底解决。对新的小区建设,要超前规划并切实搞好公共交通、农贸市场、停车场、基础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要加强规划执行的力度,防止违法建设的出现。对城乡结合部整治、老区改造、旧房出新等,要加强综合开发力度,通过开发建设彻底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查处违法建设,更要注重“拆、建、管”并重,在拆违的同时,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共配套设施,把拆违还路、拆违治脏、拆违改造、拆违增绿、拆违添景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拆一片、建一片、管一片,使违法建设彻底失去卷土重来的机会。

三、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真正将城市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要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作为城市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市城市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指挥调度,狠抓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抓好各项工作。作为这次整治活动的责任主体,各区要切实将综合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领导体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治任务。各相关部门、相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尤其在突破重难点问题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上阵,分管领导要冲锋在前、深入一线,班子其他领导也要主动配合、大力支持,真正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要完成这次综合整治任务,最核心的关键是领导机关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提升机关效能,不畏困难,增强“两情”,改进“两风”,真正扑下身子做好这项工作。

第二,要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责任。市城市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排出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时序、责任要求,制订出更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自身特点,把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做到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支持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推诿扯皮甚至失职现象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治活动的绩效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在这次整治活动中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完不成任务,影响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要搞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城市综合整治是一项关联度强、涉及面广的工作,绝不是城建系统和管理部门几家的事,需要全市上下、各个方面共同参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部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完成本部门直接负责的任务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与各区加强联系,互通情况,支持区里的整治工作。特别是规划、土地、市容、园林、宣传、政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区里的工作进度,及时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确保整个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第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参与。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要求,把开展这次整治活动与群众利益结合起来,把广大市民都发动起来,把党委、政府的要求变成他们的自觉行动。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好的典型,敢于曝光不文明行为,通过正反两面典型的宣传,增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意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做好管理和服务范围内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在校学生、部队官兵都积极行动起来,同时也要让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个体户以及外来务工人员都自觉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整治活动,人人都为综合整治活动作贡献。

第五,要加强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综合整治领导机构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整治活动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做到一级督查一级。市城市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面上工作的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对照责任要求,积极开展互查,相互提醒,相互补台。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纪律检查,对违反“三不准”要求,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工作,甚至干扰、阻碍整治活动的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确保这次综合整治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