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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对接工作跟踪问效通知

企业融资对接工作跟踪问效通知

年3月2日,我县举行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对接签约仪式,县内7家银行机构与42户县内企业达成融资意向3.06亿元,这对我县实体经济的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和广泛的带动作用。为确保对接结果转化为企业发展成果,融资意向转化为信贷实际投向,推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对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对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落实和跟踪问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事关我县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与财政增长和人民增收密切相关。帮助解决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融资困难,是政府各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共同任务与目标。县中小微型企业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后续工作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县工信局、工业小区管委会、城建局、国土局、房产局等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和业务骨干全程负责,力促融资对接及时到位,各对接银行要跟进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尽快落实签约资金额。各企业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联系,尽快做好融资对接的相关基础工作。

二、强化措施,加速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做好全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对接的基础工作。

1.摸清底数。按照信贷条件和程序,对签约的42户企业的承贷能力、产权明晰情况,抵押担保条件、财务资信情况、评估登记情况,由银行和企业双向进行摸底,人民银行负责收集并汇总银行反映的情况,民企局负责收集并汇总企业反映的情况;3月底前完成摸底工作,双向归并梳理后,统一领导小组协调调度。

2.集中办结。园区内企业统一由县工业小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外规模以上企业由县工信局负责、其他企业则由县民企局负责,针对不同企业情况,会商县城建、县国土、县房产等部门,提出解决措施。相关部门要解放思想,简化程序,指派专人服务企业,特事特办,互相协调配合,为企业办好“两证”。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现场办公、集中时间的办法,尽快为已达投资强度,符合办证条件的企业及时办证;真正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有效足量抵押物问题。

3.全程服务。县民企局、人行、金融办要对银企对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协调、服务,做到办贷流程推进到哪,服务工作跟进到哪,及时帮助解决对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摸清全县所有企业融资的需求,全力促成银行同有需求的企业的融资对接。

4.按季调度。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民企局,具体负责银企对接双方的双向跟踪服务、汇总上报、综合协调工作,建立融资进度每月汇总通报制度。对接银行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对接情况(见附件)向县中小微型融资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报告对接进度和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将每月情况汇总报至相关县领导,通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三、保量扩面,放大成效。各签约企业要争取主动,不等不靠,抓早抓紧完善自身条件,最大程度争取银行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立足于签约企业的现实条件,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尽量兑现对企业的承诺,又要不局限于签约企业,进一步树立银企相互依存、共生共荣的观念,积极支持辖内有市场、有效益、有发展前景的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生产,切实加大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力争对企业的支持面和融资额两扩张。

四、严格督查,强力问效。针对全县中小微型企业融资对接履约情况,区分单位落实服务和银行兑现放贷进行督查,开展问责问效活动。

1.对银行分履约面和履约额两方面督查,即:在签约企业都符合信贷条件的前提下,各签约银行必须对所签约企业年内均履约放贷;在企业资产评估足额的前提下,签约银行必须按企业用款需要和进度足额放贷。若因企业自身原因不能放贷,督查时不予问责,但须经领导小组确认。

2.对单位则按服务企业办理产权、受理登记、收费等方面进行督查落实。即:凡符合办证条件的,是否及时办理;凡应减免的收费,是否减免到位;凡要协助企业提供给银行的权证,是否积极配合。

3.对银行的惩处采取通报批评、减少财政性资金存款等方式;对单位的惩处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年度相关评先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