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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责任分工通知

民生工程责任分工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实施“民生工程”,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使发展成果让全市人民共享。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年“民生工程”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年市“民生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就业和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教育、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生产生活水平等八个方面,共90项指标(详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为了将“民生工程”各项指标层层落实到位,市政府将指标进行了分解,并明确了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及责任人(详见附件)。

“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配合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同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标全面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年终,市政府将对“民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其他事项

为了及时掌握“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各责任部门每月上旬要将指标完成数及实施过程中的情况报送给市统计局,由市统计局汇总后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市政府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调度,协调解决“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市政府督查室将对完成进度慢或报送情况不及时的部门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