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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城市社区党建问题研究

加强城市社区党建问题研究

“社区”是社会学范畴。根据民政部的定义,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其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社区建设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为确保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党的领导,使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社区工作中得到体现。为此,必须从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加强和改进社区党组织的建设,才能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扩大社区党组织在城市社区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才能进一步明确社区党组织的任务、职责和地位,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为做好城市基层基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我省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起步较晚,1999年全省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我省的社区党建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推开。2001年11月《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社区建设的意见》下发以后,我省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才全面推开。总的来看,工作基础比较薄弱。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薄弱环节。特别是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党建不能适应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对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这一新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进一步搞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建议,以此推动我省社区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城市基层的进一步稳定,确保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是一个值得研究,同时也是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新形势下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必要性

当前,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到城市基层,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于加强和改进党对城市工作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扩大党的影响力,都是必要的。除此以外,针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还应从以下方面深化对做好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必要性的认识。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WT0,使我们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和挑战,这种挑战也包括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挑战。如就业压力加大,部分国有企业停产关闭破产,大量下岗(失业)职工进入社区,需要城市社区党组织配合有关方面,积极帮助下岗和失业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再就业问题。与此同时,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网络,实现养老社会化、社会保障社会化,也需要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二)各种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涌现,对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涌现了一些无上级主管部门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此外,还涌现出一批民办学校、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这些新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主要落户在城市社区,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也相对固定地居住在城市社区,或与城市社区有着密切的联系。为了进一步扩大党在这些组织中的覆盖面,增强影响力,迫切需要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城市社区党组织,加强对这些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三)党员流动出现新的变化,大量“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对加强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省各项改革特别是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计划经济条件下某些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相对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为“社区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社会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再加上目前许多市州地县所在的城区都在进行大规模城市改造,出现了许多因迁居而人户分离的流动党员。这些新的变化,给城市社区党组织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管理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城市社区党组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迫切需要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通过社区党组织,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和转化,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

(四)实施城镇化战略,对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城镇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趋势,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向城市转化的历史过程。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实现现代化,首先得实现城镇化,把大批农业人口转移到城市中来。当前,我省各地正在进行小城镇建设,一部分农村人口逐步从农村中转移出来,成为城市“社区人”。如何加强对这些新的社区人的教育和管理,正确引导他们加入到城市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来,是城市社区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同时给城市社区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基本现状

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通过探索和实践,在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战斗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我省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的社区党建工作已初步走上经常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落后地区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则刚刚起步。

(一)对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对我省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非常重视,1999年在组织人员到有关市州地进行深入调研,在对全省开展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召开了全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会议,对我省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城市社区党建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为党的各项任务在基层的落实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2000年以来,有关市、州、地、县组织部门对社区党建进行了大量的深入调研工作,并从各地实际出发,对本地区的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进行部署,积极开展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贵阳市2002年还召开了城市社区党建方面的经验交流会。我省还将根据中央的部署,按照省委的要求,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再次做出安排部署。

(二)城市社区党的组织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政治核心作用得到较好的发挥。首先,积极试点,改进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我省一些市、区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将街道办事处党委改建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关,对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全面负责。如贵阳市目前街道办事处中,已有相当一批完成了改建任务。改建后的街道党工委调整、健全了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并相应明确了其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等方面的职责。改建后的街道党工委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加强协调,以共同目标、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搞好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区党的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

其次,加强了对城市社区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各地城市社区党组织通过在社区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卫生、科技活动等,加强了对社区群众的思想教育。部分市、区委还在社区党员中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观念教育、组织观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和纪律观念教育,有效地提高了社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再次,进一步加强了城市社区党支部的建设。部分市、区通过有针对性地组织社区党支部实施“十个一”工程,即“配好一个班子,选好一个书记,理清一条思路,规划一个目标,制定一套措施,结好一个对子,新上一批项目,搞好一流服务,帮扶一点资金,培养一批人才”,切实加强了社区党支部的建设工作。一些地方还对社区党支部实行标准化管理,使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同时,各地都注重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城市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一些市、区的社区党支部在居民区的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中,党建资讯网,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活动日,创建“平安文明小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文明楼院”等活动,吸引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和管理中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四,社区党建工作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各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在“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如对“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及党员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在“两新”组织中发展新党员,新建党支部。除此以外,一些市、区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延伸”:在工作范围上,向社区内各种组织延伸;在工作对象上,向社区内的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延伸;在工作内容上,向解决居民生活问题延伸;在活动的开展上,向驻社区单位共同开展活动延伸;在思想建设上,向社区内的广大群众延伸等。

(三)城市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抓住城市改革的有利时机,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熟悉社区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秀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岗位上工作。同时各地采取从机关派、企事业单位聘、大中专毕业生中选、社会上招等方式,选拔了一批优秀人才充实进社区领导班子,大大地提高了班子的领导能力,较好地解决了社区“两委”干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能力偏弱等问题。并积极推行社区党支部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提高了党组织在社区工作中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影响力。在干部队伍建设上,采取“留、招、聘、派”等方式,搞好社区干部的配备。“留”即将原有的年龄合适,有一定文化层次,工作能力强,熟悉社区情况的人员继续留用;“招”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文化层次较高、年富力强、热心社区事业,有较强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到社区工作;“聘”即聘请一些适合社区工作的人员,作为专兼职社区工作者,从事一些专项工作,作为必要的补充;“派”即根据社区工作的需要,从机关选拔一批年轻优秀的、文化层次较高的干部到社区工作。

(四)社区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地社区党组织积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和指导,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了社区的服务水平。如:结合实际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办理工商、税务、婚姻、社会救助、失业登记等事务;新建老年活动中心、聋哑儿童语培训中心、文化活动室、医疗服务中心、幼儿园等服务设施,方便社区居民的生活,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建立便民利民服务网点,为居民提供家政、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服务,深受居民欢迎。

(五)通过加强社区党建工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通过狠抓社区党建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在城市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得到较好的发挥,有力地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社区党建工作抓得好的地方,社区经济工作、城管工作、计生工作、综治工作、民政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等,都有较大的发展。

三、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普遍重视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党组织对城市基层社会结构面临的改革和调整认识不足,对新形势下开展城市社区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放到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上来,工作中没有具体的措施和抓手。有的地方虽然有安排、有部署,但在抓落实方面做得不够。

(二)任务不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不适应当前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对于当前社区党建有哪些主要任务,从哪些方面去抓,一些地方的社区党组织对此不明确,或者是找不准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造成社区党建工作的效果不明显。此外,方式方法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创新不够,切实有效的措施、载体和机制不多。

(三)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比较薄弱。表现为:一是有些社区没有及时建立党组织,造成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出现“空白点”,党员的带头作用发挥不好。二是社区党支部发展党员困难较大。社区管理的人员多为无业人员和社会青年,思想政治素质较低,不愿加入党组织,真正能让社区党支部发展的党员后备人选少而又少。加上一些地方的社区党务工作处于任其发展的自然状态,党支部的工作力度较弱,党员发展工作难以有效开展。三是流动党员管理上比较薄弱。流动党员主要有以下几类:(1)进城务工经商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往往不能及时转移党组织关系,有的即使领取了流动党员活动证,也不与社区党组织取得联系,不愿暴露党员身份;(2)迁居党员。这部分人员迁移到新居后,不愿转移组织关系,或者把组织关系放在口袋里,成为“口袋党员”;(3)退休后二次就业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多因外出经商而处于流动状态;(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下岗后返回街道社区,但多数人的组织关系仍然留在原企业党组织;(5)毕业后、就业前的大中专毕业生党员。这部分人员中有的待分配时间长达一年,在“找工作”期间,多数不能及时递转组织关系,基本处于“无组织”状态;(6)复员转业后、就业前的复员转业军人党员。这部分人员的档案转到民政局,组织关系在其就业前放在社区,有的一、两年不能就业。这期间社区党组织对他们的表现情况并不了解,致使一些预备党员不能按期转正;(7)流动人才中的党员。这部分人员多为科技人才,但有的长期脱离组织,对这部分人的管理也是一个难点。而目前我省一些地方的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还没有在流动人员中建立党支部,有一部分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外,组织观念日渐淡漠,思想上、行动上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仅未能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容易成为不合格党员。

(四)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待遇偏低。据了解,目前就财政收入比较好的地区而言,居委会干部从市、区、办事处三级财政拨款中所得生活补贴仅为每月200元左右,其他财政比较困难的市、州、地,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待遇更低。这样的补贴标准对于享有退休工资的居委会老委员来说,还不显得太低。而对于需要养家糊口的中青年居委会干部来说,则难以维持生活。不但直接影响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积极性,而且还影响到社区干部队伍的稳定。

(五)工作机制还不健全。目前,许多社区尚未建立健全共驻共建和工作责任制等机制,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共建意识不强,支持、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不高。有不少单位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明确,没有建立层层负责和专人负责等责任制。

(六)社区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针对性。目前,一些社区党组织开展活动,方法单一陈旧,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他们找不到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把党支部开展活动仅仅理解为传达文件和组织学习,缺乏创新和针对性。一项调查表明,许多社区党支部书记把“在党员大会上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规定”作为社区党组织活动的主要形式。这样的工作方式很难对党员产生吸引力,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也就难以有好的发挥。

四、加强我省社区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针对我省社区党建工作的现状和不足,当前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城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结合我省城市基层管理改革和社区建设的实际,不断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党在城市工作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广大居民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为城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明确当前社区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一要把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作为社区党建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社区服务社会化和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社区服务在改善居民生活、增加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尤其要在解决下岗(失业)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二要加强社区的文化建设,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社区居民爱祖国、爱城市、爱社区,形成崇尚先进、团结互助、积极向上的社区道德风尚。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兴办文化事业,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共创文明社区。三要积极维护社区稳定。社区党组织要把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动员辖区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为居民创造一个“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要依靠党员、干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要解决好城市贫困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的生活困难,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四要扩大党在社区的工作覆盖面。要通过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依托社区党组织管好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党的工作网络,帮助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二)进一步完善社区党组织的设置,明确社区党组织的职责地位,理顺社区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要适应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的需要,同步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体系。具体来说,就是根据社区体制改革的实际和党员的分布情况,对原来的居民区党组织设置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实现“一居一支”的目标。有50名以上党员的社区,可以成立社区党总支;有100名以上党员的社区,可以成立党委。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采取成立联合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小组等办法,开展党的工作。也可先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建立起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建设的组织体系,在建好社区党组织的同时,建好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议事协商会。要切实完善社区群团组织的设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要明确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地位。客观地确定社区党组织的职责,正确定位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是搞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前提条件。当前,要进一步明确规定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担负领导、组织、指导、协调社区工作的主要责任,负有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等方面的职责。同时,应明确社区党组织在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要理顺社区中各种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其他群众组织的共建协调关系。一是要理顺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与社区党组织的关系。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和社区党组织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应领导和支持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抓好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社区党组织应自觉接受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的统一领导,按照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二是要理顺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都是党的基层组织,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但存在协调指导、共建协作关系,两者之间要通过共建联席会议、协调委员会等有效形式,实行资源共享,共同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主动搞好与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的协调工作,辖区内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接受社区党组织的协调。三要理顺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内群团组织的关系。社区党组织与社区群团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的领导核心,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和指导社区内的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保证社区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内的群团组织要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另外,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内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经济组织和民间组织是政治领导关系,社区党组织要对其实行政治领导。在理顺上述关系的基础上,按照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切实有效协调机制,形成社区党建的合力。

(三)要完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与载体。

要逐步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好职责,切实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明确市(州、地)、县(市、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个班子成员都是责任人,都要有自己的党建工作联系点。不仅党委常委要抓,政府党员副职都要积极配合抓党建,使社区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等中心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确保社区党建工作布置到位、落实到位。在街道办事处,则明确街道党工委书记或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组织的书记为第二责任人,组织委员为第三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监督机制,由县(市、区)、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具体负责,组成社区党建工作督促指导组,不定期对社区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三是建立正常的保障机制,定期投入,确保社区党建工作有一定经费。四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实行定岗定责定目标,强化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五是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区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六是建立考核机制,开展经常性的考核评比,并积极试行将考核结果与工资待遇挂钩。

要创新社区党建工作载体。创新组织载体,创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等各种组织载体,让这些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共同发展。创新活动载体,从辖区各单位的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出发,结合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等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大力开展“结对共建”、“志愿者服务”、“党群共建文明社区”等活动,拓展社区党建工作领域。创新物质载体,如建立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中心、社区文化中心等服务设施,在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充分开发社区人力资源、物力资源、财力资源、自然资源及其他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共享。

要搞好社区共建工作。社区建设与管理不仅是城市社区的任务,也是驻社区各单位的共同任务。由于社区和驻社区各单位分属不同系统,它们的性质、任务和利益各不相同,在社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街道党工委或街道办事处党委虽然处于社区工作的领导核心地位,但它不能直接向驻社区的单位布置任务,而是通过载体来协调关系,来组织和配置资源,共同进行社区建设协调与管理。因此,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等各种形式,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参加社区党的建设。各级党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也要积极接受城市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参与和支持社区的两个文明建设,在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指导辖区党建工作,形成城市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条块结合、共驻共建的社区党建工作格局,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社区内顺利完成。

要积极探索或试行撤村建社区工作。在我省中小城市的城郊,村居并存,党的组织设置比较零乱,部分村、居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办公场所的现象突出。为加强这些地方党的建设工作,可以逐步推行撤村建社区工作。明确撤村建社区后土地所有权暂时不变,集体资产所有权暂时不变,涉农优惠政策暂时不变,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暂时不变。撤村建社区后,按照有利于党的建设、有利于城市管理、有利于居民自治的原则,同步调整党组织的设置,明确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

(四)要加强社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使社区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场所。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切实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尤其是选好书记。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公开、平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选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的社区党员干部担任党支部书记;选派区直、街道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到社区担任支部书记;选聘下岗职工、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任职,并从中选优秀党员担任支部书记。继续探索并完善从机关派、从企事业单位聘、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从社会上招的选人用人方式,选拔一批年轻优秀的干部到社区工作,建立起一支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较高、工作能力较强的社区干部队伍,不但解决了社区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能力不适应的问题,也使社区成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场所。

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对城市社区的党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常识等,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逐步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城市社区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改善党员结构,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积极培养、发展新党员,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措施,严格程序、严格把关,在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的同时,也使党员队伍结构得到改善。要改革党员管理方式。针对离退休党员和下岗职工党员在社区中不断增加的实际,为解决原单位管不好,社区又管不着的问题,应明确规定,凡是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党员,原企业改制或兼并已不存在,组织关系挂在劳动部门的下岗职工党员,企事业单位的退休职工党员,以及在城区居住半年以上、有固定务工经商项目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要一律转到社区。

要认真抓好流动党员管理教育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及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深入,党员流动的数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城市社区党组织应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有效措施,克服困难,使流动党员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下大力摸清辖区内流动党员的基本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流动党员对外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流动党员管理的原则、方法、措施等有较为详细的了解,并认识到,党员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要积极同党员流出单位联系,商洽解决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四是给流动党员展示先进性的机会,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五)要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服务水平。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强对社区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切实把工作重心从管理上转到服务上来,搞好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要充分调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积极性,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社区服务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网络,如医疗服务网络、治安防范网络、结对帮扶网络、自愿者服务网络等,切实为社区居民搞好服务,让居民真正得到实惠。

(六)要搞好社区内“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要根据党员分布情况,采取单独建立党支部、联合建立党支部等办法,尽快把党组织建立起来。对于没有党员或党员人数较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并抓紧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的工作,努力使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两新”组织,消除社区党建工作的“空白点”。“两新”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在广大职工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要紧密结合具体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来开展工作,支持和促进它们合法经营,健康发展;要根据所在单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展党组织活动的方式方法,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

(七)大力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经济实力,增加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投入,改善社区党支部的工作条件。实践证明,社区的经济实力增强了,活动经费少、干部报酬低等困扰社区党建的问题就好解决。而这些问题解决了,就有利于调动社区干部的积极性,为社区党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奠定物质基础,就能够有效地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因而社区党组织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收渠道,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八)要加强对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抓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格局。各市州地、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要关心和支持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各市州地、县市区所属系统党组织,要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提出要求,尊重和主动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解决社区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经常深入城市社区,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社区党建工作的新经验。特别要研究新情况,抓住社区党建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新时期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