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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项通知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常政办函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实行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责任包保体系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原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体系,具体内容是:县级领导包乡镇、包主干道;乡镇领导包村、包乡村道;村支部书记对本村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公安交警部门以中队为单位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农机监理人员包农机车辆、包农机驾驶人;交通、公路管理人员包主干道管养;交通运管人员包运输企业、包站场;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包学校;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包车辆、包驾驶人。

二、明确责任包保任务

(一)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责任包保任务:

1、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专题会议,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解决交通安全管理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保人员因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的,应及时补充包保人员。

4、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农用车载人,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5、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

6、在春运、“五一”、“十一”及其他重要时期,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调度,加大上路实地督导检查力度。

7、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积极组织做好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8、负责整治辖区内危险公路路段,各级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危险路段及时整治。

(二)乡镇政府责任包保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

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

3、乡镇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括乡镇干部包村、包路台帐,村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台帐。

4、实行重点时段干部上路值勤制度,遇场期、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组织干部在重点路段、桥梁执勤,疏导交通,特别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组织乡镇干部按包保责任开展宣传教育和上路值勤等工作。

5、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客运车超载,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6、每年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整治隐患路段,对各级政府挂牌整治路段的整治合格率达100%。

7、协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其他堵路堵桥事件,为主做好死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强化安监站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交通安全工作。

9、在各村设立交通安全员,并给予适当补贴。

10、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乡镇所在地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有临时性横幅标语。

(三)村(居)委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车辆、驾驶人基础台帐,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

2、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包保人员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安全宣传教育到位率达到90%以上。

4、每年开展一次村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并设置预防事故的警示标示。

5、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和场期、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包保人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确保交通安全。

6、包保人员要超前掌握农民婚丧嫁娶及其它赈酒用车信息,督促搞好用车申报,杜绝非客运车辆载人。

(四)公安交警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加强主干道巡逻纠违。

2、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3、加强对辖区内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在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组织客运车辆临时检验,开展与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5、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到各城区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上一堂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年在主干道沿线村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每年对县级以上道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向县政府提出整治意见。

(五)农机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在农村公路沿线每2公里设置一个农机安全监控点,监控点要定岗、定人、定责(职能移交前)。

2、包村农机人员每年组织农机车辆驾驶人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教育,特别是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对车辆的安全检查要到位,对驾驶人的宣传提示要到位。

(六)交通、公路部门包保任务:

1、新修、改建道路的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配套必要的安全设施。

2、对包保管养路段进行整治,各级县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隐患路段及时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

(七)交通运管部门包保任务:

1、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站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把住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督促客运站场落实车辆出站安检,起讫点无车站的要安排专人进行日检。

3、每季度组织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检查。

4、每季度组织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每年邀请交警部门共同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八)运输企业责任包保任务: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

2、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客运站场明确专人每天对出站客车上安检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春运、“五一”、“十一”期间重点检查。

3、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企业、站场常年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及时更新内容;站场常年播放安全教育录像片,张贴宣传挂图,展出宣传牌。

4、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要加强教育,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提示。每季度举办一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学习班。

(九)教育部门责任包保任务:

1、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2、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非客运车辆。

3、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三、严格包保责任追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把包保责任落到实处。对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未按要求建立责任包保体系和包保责任不落实或在督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批评;对因包保责任不落实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追究包保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