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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通知

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通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适应新时期民政工作和乡镇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夯实我县基层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更好地落到实处,根据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意见的通知》(府字号)和市编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上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意见的通知>的意见》(编办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重要性

基层民政组织担负着社会救助、拥军优属、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的繁重任务,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也肩负着重大责任。随着乡镇政府职能已转变到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主,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

各乡镇要从落实执政为民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重要性;要坚持面向基层,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农村的基层民政工作;要逐步理顺民政工作体制,切实解决好基层民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址办事”的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切实解决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实际问题

当前,我县基层民政组织还存在着力量不足、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等问题,在机构、编制、经费和工作上存在着一些困难。根据上级要求,着重从以下方面解决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实际问题。

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在今年乡镇换届、机构改革中,各乡镇要确保有独立的民政机构,统一名称(××乡镇民政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其中: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人员编制在乡镇的行政编制或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对各乡镇民政所原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民政干部职工,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解决。

努力改善办公条件。要按省民政厅的要求,为民政所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为适应信息管理的要求,提高办事效率,要逐步为民政所配备电脑,以建立民政信息化平台。

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基层民政工作任务繁重,各乡镇要挑选文化程度较高、政策观念强、敢于吃苦奉献的干部职工从事民政工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要选好配强民政所长,民政所长的选任和民政干部职工的变动,要征求县民政部门的意见;县民政部门要协助乡镇党委政府管好基层民政队伍。

切实加强内部管理。要管好用好资金,各乡镇民政所对民政资金要按“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进行管理。要规范民政所工作人员的行为,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档案管理等制度。县民政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督查民政经费使用、政务公开、依法办事和行风建设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和民政政策在基层的落实。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政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及时地落实民政所的具体问题,要确保民政所必要的工作经费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民政所的队伍建设;编制部门要确保民政所的编制人员数量按规定落实;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使“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址办事”真正落到实处。要通过全面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开创我县基层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平安玉山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