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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加强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通知

畜牧局加强禁渔期渔政执法检查通知

一、各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要根据《关于加强2009年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执法力量,切实加强辖区内禁渔河段、湖泊、大中型水库和市场、餐馆的执法检查,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

二、禁渔期间,我局渔业管理科和渔政管理站将会同有关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及渔政管理站,在红枫湖(平坝段)、夜郎湖、引子渡、王二河水库等重点水域,以及开展人工放流增殖的河段,统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各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要在组织搞好本辖区执法检查的同时,全力配合开展统一的执法检查行动。

三、各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开展明察暗访,征求群众意见,邀请媒体监督等形式,对重点违规地区、河段、作业渔船及其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重点监督管理对象相关信息,提高执法检查效益。

四、各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要加强对所属渔政管理站和渔政员执法情况的督察。渔政管理站和渔政员要严格遵守“渔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凡涉嫌违法纪违法的,要认真查办。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以服务渔民为出发点,避免激化矛盾,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五、各县(区)畜牧兽医(农林牧水、农牧水)局要积极宣传禁渔期制度和禁渔期执法检查工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争取渔民群众积极配合和社会各界支持,及时总结经验;要在每个行动结束后及时向我局通报执法检查工作动态;执法检查行动期间,要向我局报送不少于3期工作简报;在整个执法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月*日前报我局渔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