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教育局做好学校安全通知

教育局做好学校安全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预防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校稳定、社会稳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类学校要从践行“*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出发,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作为一项特别重要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工作原则,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教育事业和谐、健康、持续发展。

二、强化措施,大力整改,切实消除学校各类安全隐患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危房、地质灾害、消防、饮食卫生、交通及治安秩序、其他设施等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D级危房要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封闭、拆除;对B、C级危房要尽快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质监、监理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施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对未鉴定的危房要及时进行鉴定,并妥善安排好撤出危房的师生上课、学习和生活问题;要加快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步伐,从根本上解决危房问题,对学校的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要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隐患。对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防治,一时无法整治的,要加强监测、巡查,制定防范措施和年度防灾应急预案。对消防、饮食卫生、其他设施等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做好防范工作,制定防范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秩序等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及时沟通情况,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对散居校外的寄宿生的治安、消防、饮食卫生、交通等安全问题,由乡镇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

三、加强配合、落实责任,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

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各乡镇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把安全和教育教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要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性作用,督促学校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狠抓学校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学校安全形势的稳定。要强化安全工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分类监管与重点监管、政府监管与学校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安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和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积极协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关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在学生上学和放学时段,加强对学校周边区域的巡逻,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完善交通警示标志,在学校门前路段设置车辆禁停、警示、限速、过街实施等标志标线,积极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交警、交通部门负责加强对载运学生的车辆、船舶的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船舶,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卫生状况。建设部门负责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气象部门负责及时为学校提供灾害天气的预报,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检查和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学校防雷安全质量关。*、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要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文化、工商等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预警体系,制定各种防险救灾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应急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要健全学校风险转移机制,采取社会募捐、政府资助、学校按比例出资等方式筹资设立学校抗风险准备金,为学校支付校园方责任险。要坚持学校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尤其要完善汛期危险校舍及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定期排查鉴定制度,做到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四、加强宣传,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安全教育

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司法、卫生、共青团等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学校学生的实际,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制订安全教育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食物中毒、传染病等的宣传教育以及法制、汛期安全、治安安全、网络安全、旅游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生存、生活、自护自救能力。

各乡镇政府、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学校、家长、社区、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家长会、电话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要联合共青团、少先队、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综治、教育、*、文化、工商、建设、交通、卫生、环保、安监、司法、团市委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活动,切实改善学校及周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