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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公路养路费征收通知

公路局公路养路费征收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最近,因受燃油税改革影响,部分车主采取不同形式拖欠、逃缴公路养路费,给我市养路费征收工作带来较大困难。为确保2*年养路费征收及时、足额、规范和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燃油税改革实施之前,各地仍应按照《*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做好养路费征收工作,严防养路费的流失。

二、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养路费征收工作,积极支持交通稽征部门做好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当前养路费征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关心、支持交通稽征部门依法开展征收工作。

三、各级公安、交警、税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自认真履行职责,继续配合交通稽征部门做好养路费征收工作,在办理有关车辆业务时认真审验养路费的缴纳情况,实现信息互通。对欠费车辆要先补缴养路费后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级交通稽征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力度,对拖欠、逃缴和抗缴养路费的个人和单位,除依法追缴所欠养路费外,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要采取依法查补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全力追缴欠费,确保公路养路费全面足额征收到位。同时,要严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为车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