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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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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日常管理

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乡、村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乡、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公路养护范围

本方案中所指的养护公路是各村居境内所有的县乡村公路。

二、公路养护主体

日常公路养护由乡路管所负责牵头监管,各村居为公路养护实施主体。

三、具体养护内容

(一)路肩养护:要求做到路肩清洁、平整密实,无缺损,无堆积物。

路肩范围内无蒿草,村居负责日常花草种植,严禁侵占路肩范围种植庄稼蔬菜等。各村居要加强日常巡查,严禁擅自开挖破坏路肩,有相关施工需要,务必报乡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路面养护:水泥路无裂缝、断板,沥青路面无沉陷、翻浆、龟裂和网裂等。

保证路面整洁无杂物、无垃圾、无积水。对破损的路面要及时修复到位。

(三)排水设施:路边水沟排水畅通,边坡稳定。

各桥梁、涵洞进出口无淤塞,桥涵构造物、雨水收集口、窨井口损坏应及时修复,对于一些损坏严重的设施,由村居上报到乡路管所,经研究后实施修补。

(四)日常管理

1、各道路确保无擅自占用、损坏、移动、涂改农村公路标志、标牌和附属设施。

2、公路用地范围内无堆放物料、打场晒粮、设置集贸市场、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

3、公路控制红线内无架设电力通信杆线、埋设管道电缆、新增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等现象。

4、安全设施到位,各道路必须按规定设置标志标牌、示警桩(墩)、曝闪灯、凸面镜、减速带、波形护栏等警示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行车安全。对上述设施缺损的,村居必须及时修理保障到位。

5、路灯管理: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范围内的路灯巡查和日常管理。对路灯附属设施损坏的要及时修缮更换。对损坏的路灯负责维修,如果涉及维修金额过大,可申报到乡路管所采购物资设备后另行安排维修。

四、资金管理

乡路管所按照每季度县下拨资金,比对各村居县乡村养护道路里程按时将资金拨付到村,各村居要保证养护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财务公开;收支票据齐全,报销手续合规。乡路管所按季度审核各村居资金使用情况。

五、机构建设

各村居必须组建专门的公路养护队伍,落实管养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对外承包养护服务的,要签订公路养护合同。各村居要在路管所要求下建立公路养护巡查机制。各村居负责道路养护的两委干部和养护服务队长要与乡路管专员对接,负责道路日常巡查管理工作。

六、日常考核

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速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高速公路的工程建设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对促进我国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随着公路建设的不断发展,路桥施工企业不断引进新材料。概括地说高速公路养护主要针对路基、路面、桥隧、涵洞、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等方面的养护,另外还包括绿化设施的养护工作。新设备、新技术以及对工程建设人员的专业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由于公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组成施工人员的数量也不断增多。为了避免产生这种不必要的损失,我们需要在公路工程建设中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精力等,在事故发生之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时间的严重程度、事故性质等妥善处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个人,从小事做起,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建设能够井然有序的进行。安全是生产的基础,是生产顺利进行的前提。

一、我国目前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现状

1、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的组织虽然形式呈多样化趋势,利于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管理人员,大都在高速公路开通初期由一般公路调配而来,他们虽有一般公路养护的丰富经验,但对高速公路的养护特性却缺乏必要了解,导致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养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阻碍。另外高速公路养护机械的配备由于投资渠道不同,各地存在着一些差异,导致养护机械化程度并不是很高。

2、路面和其他部分的清扫,轻微损坏修补和设施更换、割草和树枝修剪、冬季除雪、除冰以及对偶而中断的交通进行紧急处理。

2.1对公路的预防性养护的工作进行加强,是将公路的使用寿命进行延长、确保良好的使用功能前提的条件。像那些路面出现裂缝类型的病害,应该进行及时的修补,以防路面侵入雨水,破坏了路基的结构。在非常热的夏天,当路面的温度高于某一确定的限度之后,应该对路面进行积极的洒水降温处理,可有效的将路面出现车辙的现象进行缓解,确保路面使用性能的良好,将路面的使用寿命进行延长,将养护成本进行降低。

2.2大部分的路基病害与水之间的作用是相关的,因此将排水、治水、及防水工作予以搞好可整治及预防路基的病害。将收水口、边沟、泄水槽及拦水带等排水的设施进行维护及维修可降低路基的发病频率,同时也是做好路基的预防性养护具体的工作。

2.3日常养护工作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确保完善的沿线设施功能,对于隔离栅及护栏板维修的工作,应该依据维修的时限严格的开展工作,对维修的质量进行严格的控制,保证在修复之后可恢复到原先使用的功能。防眩板的设施应该保持完好齐全、伴随损坏进行维修,达到整体进行整齐划分的视觉果效。

2.4在科学决策上,要根据现有的公路标准、质量、实际路况、交通量大小及其他经济技术参数,确定养护对策措施,避免主观臆断,背离实际的决策。在日常的养护维修作业中,要确保做到规范施工、安全施工,落实规范化标准,严格按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执行,并在施工中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司乘人员保驾护航。

2.5针对我国高速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所存在问题,为了充分的将高速公路应用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进行充分的发挥。养护管理的信息化及机械化的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且在工作的过程中对信息的管理系统及养护的机械设备进行合理的运用,将工作的效率进行提高。

2.6将养护职工的素质进行提高,建立起一支高水平及高素质养护队伍。可经对职工开展培训及教育等形式,养护人员通过学习可对专业的技术知识和责任意识进行增加,可达到高速公路的养护工作对相关人员的要求。

二、安全发展不仅是社会进步的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进步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新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成果的重要体现。因此,从中央到具体地方安全管理工作都特别受到重视。

1、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生产单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预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的安全管理体系。由于安全施工是一个涉及范围广,施工复杂统一整体的程序,并不能仅仅依靠对一个部门、一道工序或是一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就能实现安全生产的。所以,安全生产的系统管理工程是由全体工作参与人员共同组成的。在生产安全中应遵循以下几方面原则:

2、有目标管理。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应明明确认识到管理的内容和目标,保障工程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有动态安全管理。动态安全管理要求在生产活动中,对全体成员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安全管理并不只是安全机构或者少数人的事情,一切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人都包括在其中。

3、安全和生产是相互促进的辨证统一关系,两者有机结合,共同组成工程建设的重要部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各工程参与人员必须在做好生产的同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与措施

1、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以及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求在具体的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条例等规定,严格将工程建设各方面安全责任。在方案未得到批准之前不能擅自开工操作,对相关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以及安全生产培训后方可上岗,做好施工现场的防护工作,将预防为主真正落实。

2、监理部门应做好其职责,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全面审查,遇到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坚决不批准,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于施工现场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的现象应及时处理。

3、为了能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应将安全责任制通过施工单位与生产部门、施工单位与具体的工程分项承包人等的安全责任状的签定全面落实。管理目标明确到位,措施有效得力、主次分明,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在工程施工前,通过开设培训班,实战演练课,邀请经验丰富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作业技能、文化以及与安全生产相联系的知识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能,文化素养、安全意识以及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应随时监察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5、为了确保工程作业的万无一失,在检查力度方面应不断加强。应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完善与否、专职安全人员是否落到实处、责任状的签定状况、施工安全记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会议、安全资金的利用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修改。

6、交通建设管理部门应严格实施其职权,在其政务其实,应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首先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三类人资格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者和项目负责人的上岗资格证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证件不齐全,应要求停止作业办理。由

7、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已出现的情况,应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首先要通过详细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起始原因,并且客观分析具体原因,实事求是的对事物性质客观评价。然后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根据事故性质的大小,严重程度进行相关的处分或者处罚。

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公路渡口。

已升级为省道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在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未纳入省道养护管理范畴之前,参照县道进行养护。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省级指导、州级考核、县为主体”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护机制。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路政管理工作。

日常养护是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汽车渡口维护及其它配套设施维护等。

养护工程是指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旧桥梁改造、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公路绿化、公路灾害防治等。

路政管理工作是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保障公路畅通所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推行有路必养。对纳入财政预算养护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定期给予补助,对未纳入财政预算养护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可采取村规民约、村民一事一议、义务投工投劳等方式进行养护。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州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职责,筹集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督促县市人民政府足额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第七条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划和工作计划;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同州财政局审批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国省补助养护资金、农村公路转移支付养护资金、州本级养护资金),并监督计划的落实。

州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国省补助资金拨付,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筹措,并监督资金使用。

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引导、推广农村公路养护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九条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依法授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负责本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县为主体、国省补助”的投入机制。

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来源:国省补助资金、州级补助资金和县市筹集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按县道不低于3000元/公里、乡道不低于2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1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其中县道、乡道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县市财政预算,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各按不低于500元/公里标准预算安排,并视地方财力水平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支付养护工人报酬、购买养护工具及材料等。

国省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州本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考核以奖代补。

第十三条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和养护工程计划,由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县市财政部门按年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计划安排养护预算资金,将资金拨入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对公路日常养护的检查、考核情况和养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支付,财政、审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分级养护的原则,逐步推行公路养护市场化,实现管养分离。县道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和管理,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县道、乡道日常养护应采取承包制,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村道日常养护实行“行业指导、村委负责、村民自养、以奖代补”的原则。日常养护管理考核按照县道月检、乡道季检、村道半年检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合同管理、社会监理、政府监督。

因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或战备需要安排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可指定施工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发生水毁等突发事件后,养护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修。公路水毁情况严重,短期内无法恢复通行的,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公路绕行方案,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九条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基础管理工作。县道、乡道路政管理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村道路政管理采取建立路政执法联络员制度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实施。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和检查监控实行“三个一”责任人制度,即每座桥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桥梁养护技术人员、一名桥梁养护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运营桥梁中的四类危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五类危桥及时封闭,落实绕行方案。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库每年进行一次更新,各县市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凡纳入省项目库的项目视同立项。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程序应按《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凡纳入省项目库的安保工程项目视同立项,建设程序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建立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收集和制度、数据库更新制度,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报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州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实施,奖励和考核工作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县市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检查考核。

第六章附则

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和“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健全机制、平稳推进”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平稳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交通基础。

(二)目标

从2008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乡村尽责”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符合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要求的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路况良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二、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市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级政府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筹措和管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明确和落实乡级政府及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监督乡、村两级落实情况,组织、协调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履行政府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中保障农村公路畅通的职责。

(三)乡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的规定,积极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认真履行乡道、村道公路管理养护职责,落实养护责任部门和人员,组织好乡道的日常养护,监督、检查村级组织做好村道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将农村公路纳入路网统一管理范畴,按照科学高效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协调、监督、管理、考核机制,逐步实现有路必养的目标。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工作,鉴于两区交通局没有设立专门的公路管理机构,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交通部门负责编制下达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会同县区政府审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审核、汇总、上报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度预算计划,监督检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监管养护资金使用情况。

县级交通部门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展规划,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编制上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年度建议计划,监督检查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养护市场及养护质量等情况,提供管理养护技术培训和指导,指导并监督乡、村两级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五)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保障、公安、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建设、水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相关工作。

三、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渠道

各级政府和村级组织要积极组织筹措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的原则,建立由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投入)、养路费和其他资金共同组成的多渠道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筹措机制。

(一)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补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用于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工程,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省补标准为县道年公里15000元、乡道年公里8000元、村道年公里1500元。三县养护工程资金除省补外,不足部分由县、乡级地方财政配套解决;两区养护工程资金除省补外,市财政对两区按县道年公里30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0元、村道年公里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区财政按市补标准1:1配套,不足部分由乡级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县级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县、乡级财政补助和其他资金组成。除省补资金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将上一年的汽车养路费超收分成的30%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村级组织要积极投入资金和力量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原则上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市财政对两区按县道年公里2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元、村道年公里250元的标准实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补助。区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道年公里2000元、乡道年公里1000元、村道年公里250元的标准。

三县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县道年公里4000元、乡道年公里2000元、村道年公里500元的标准。

乡级财政对乡道、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分别不低于年公里1000元和500元的标准。

村级组织按照一事一议、投工投劳等方式筹措和落实村道日常养护资金。

县区财政现行安排实际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经费标准高于上述规定的,仍执行现行标准,不得降低。

以上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的补助安排标准和总额,仅作为各县区的补助安排分配数。各县区在具体下达养护资金计划和编制实施计划时,应根据公路路况、交通流量、路面类型、路面宽度等要素统筹安排。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增加人员的日常管理经费由省级汽车养路费专项安排,乡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日常管理经费在日常养护经费中安排。具体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国家审计和财政、交通部门的监督管理。

县级政府根据省计划安排的补助资金和本地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当年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由县级交通部门制订,市交通局审批,报省交通厅备案。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制度和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由相应的财政部门拨付县级交通部门。县区交通局要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专户,按照养护计划用于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乡级政府和村级组织要建立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制度,确保养护资金的专款专用。

(五)市政府对各县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养护的作业方式和运行机制

三县农村公路的县道日常养护原则上由各县公路段组织实施;两区农村公路的县道日常养护原则上委托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组织实施。乡道养护由乡级政府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的村道养护一般应按照“乡镇监管、行业指导、村委负责、村民自养、政府补助”的原则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由乡镇统一管理养护。村级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委托养护、个人(农户)分段承包、建立养护协会组织养护等灵活多样的养护方式。村级组织在村道养护生产中,应充分应用一事一议的方法搞好资金筹措,培养村民爱路、护路、养路的主人翁精神,保证村道养护管理质量。

农村公路养护应逐步实现专业化、机械化。对养护工程,特别是一些专业性较强、技术复杂的专项工程,以及县道日常养护,应按照市场化原则选择具有养护资质的生产企业组织实施。

五、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政府及其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的完好、安全和畅通。

(一)坚持公路管理机构专业管理和乡级政府、村级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各县公路段(或市公路管理处直属公路段)要依照《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负责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乡级政府要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组建路政协管网络,积极协助公路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村级组织要协助乡级政府和公路管理机构加强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收集、反馈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有关信息,做好路政管理中相关矛盾的排解工作。

(三)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制订和完善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乡级政府、村级组织要相应制订协管制度,配合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完善配套措施,确保改革平稳进行

(一)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在市、县两级公路管理机构内合理设置内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乡级政府要落实相应人员,保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基本需要。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二)公路养路费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主渠道,各级公路稽征机构要加大公路养路费征收、稽查力度。大力加强养路费征收对于促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重要意义的宣传,严厉打击车辆外挂、逃缴、漏缴养路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依法征收和稽查管理的新举措,为农村公路养护筹集更多的资金。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

(一)为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协调机制,按照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立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推动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支持公路养护场站建设,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并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的文明创建工作。

公路养护日常管理范文第5篇

本着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根据《公路法》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乡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意见》规定。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成立乡村公路管理所,由主管乡镇长任所长,并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2名,负责辖区内乡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每个行政村明确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该行政村道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工资由县区财政列支。管理人员配备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管理组织到位,管理人员到位,建立健全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

二、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与管理

乡村公路养护资金,根据冀政办〔〕16号文件精神。由市、县级政府根据乡村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进行统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乡村公路得以正常养护。

主要用于县级公路的养护、养护工程和养护管理;乡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县级公路养护资金执行省厅下达的养护资金计划。主要用于乡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部分和市县交通主管部门按规定配套组成,主要用于村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工程。

按《市乡级公路养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承财综〔〕37号)规定的县区财政每年从乡村税费转移支付中按每公里1000元的补助标准予以列支,乡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养护人员工资由县级政府负责。用于乡道的日常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所在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采取“一路一议、一村一议、一事一议”方法筹资,进行养护。各乡镇乡村公路管理组织要加大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力度,组织村民委员会制定《村民护路公约》树立村民爱路护路意识。

综合平衡,乡村公路养护资金由县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乡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统筹安排,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设立专门帐户,确保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养护节余资金须结转下年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三、做好日常养护工作

要根据《市乡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评比办法》及有关要求,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做好乡村公路日常养护和管理的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乡镇乡村公路管理机构也要加大对辖区内的乡村公路管理力度,设专人对辖区内乡、村级公路的桥梁、涵洞和地质不良路段进行经常检查,特别是汛期要经常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桥梁、涵洞重要部件存在明显损坏或不良地质路段存有安全隐患时,应采取必要措施,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的要采取限制交通或断交绕行等措施,同时向县级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报告。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采取乡镇每月检查、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季度检查、市局半年检查、年终联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

四、做好乡村公路养护计划编报

对乡、村级公路进行摸底排查,年初各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所要根据本乡镇实际情况。合理编报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修和日常养护计划,适当安排桥涵、排水设施配套项目,经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审批报市局备案;县级公路养护计划由县区交通主管部门编制后报送市交通局审批,每月25日前报送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质量及进度情况。

五、做好乡、村道路的绿化工作。

为乡村公路绿化提供苗木和技术指导,各县区、乡镇政府应本着“谁栽、谁有、谁受益”原则对宜林路段县乡道路进行绿化;由各行政村本着“自养、自得”原则进行村级道路绿化。建议林业部门尽可能的将有关资金安排在乡村公路绿化上。逐步使乡村公路达到畅、洁、绿、美”效果。

六、推进乡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1日常养护:乡、村公路日常养护不设置专门的养护道班。采取招投标形式择优社会养护公司进行养护,也可通过招标形式择优养护专业户进行养护;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由乡镇公路所组织各村民委员会采取划分养护责任段、分路到户到人等多种形式进行养护。乡镇公路管理所负责日常检查工作,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依照养护合同和养护完成工作量计量支付养护资金。

2大、中、小修工程:乡、村级公路的大中小工程。公平竞争,择优施工队伍,鼓励具备资质条件的公路养护公司跨地区参与公路养护大、中、小修工程竞争。乡村公路大、中、小修工程将逐步实行养护工程费制度,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养护工程技术管理和养护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按批准的计划,依照养护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计量支付养护工程资金。

3对那些未改造且路况较差、交通量较小的路段。但也要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养护责任主体,签订合同,明确标准和要求,定期检查和验收。

七、加强行业管理。

从事养护工作人员构成复杂、工作经历短等特点,针对乡村公路养护点多、线长、面广。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方案,重点培训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养护作业施工操作规程等。尽快建立起一支责任明确、素质优良的乡村公路养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