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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通知

畜牧局动物疫病防控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原种场,工业园区,市直有关部门:

近期,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了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四川省发生了猪链球菌疫情。进入秋季,候鸟迁徙频繁,极易造成各种疫病传播。为认真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相当严峻。据四川省报告,截止8月3日,已有208人感染猪链球菌,死亡38人,危重病患者15人;口蹄疫疫情持续不断,已从“O”型发展成为“I”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周边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结核病、狂犬病、血吸虫病等也极有可能发生和蔓延。因此,各地要从特色兴农、产业富民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防止和克服麻痹思想、松懈情绪和侥幸心理,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准备,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收到实效。

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范意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重大动物疫病对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危害。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送科技下乡和专家讲座等形式,普及防治技术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养殖专业户的防范能力。要充分发挥广大养殖专业户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提高经济效益。

三、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一)普查疫病。各地应组织有关人员迅速开展动物疫病普查工作,重点检查动物交易市场、饲养场、屠宰场(点)、动物产品冷库等突出位置。对查出的有病畜禽及产品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和及时处理。

(二)消毒灭源。各地应按照消防并重的原则,将查源和灭源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所辖区域内的大型饲养场、动物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屠宰场(点)等进行定期消毒;对老疫区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毒;对农村动物圈舍喷洒消毒药、生石灰或垫草木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开展饮用水消毒,防止疫病通过饮用水传播。

(三)监测报告。各地应密切注视疫情动态,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理可疑疫情;要强化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报告疫情。严禁滥报、谎报、瞒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四、加强督办,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

各地主要领导作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肩负起防控责任,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一件大事来抓,及时研究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深入现场,及时掌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做好防控工作。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抽调专家和有关人员,检查各地落实防控措施的有关情况,并将结果在全市通报。对因工作失误造成疫情蔓延、引起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