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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

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这是一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该法的出台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5月是我市的食品安全宣传月,要积极开展以《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提出意见如下:

一、主要内容

1.《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食品安全科普、食品添加剂、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辨别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基本知识。

3.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

4.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实效。

二、主要形式

(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册、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系列宣传活动,形成企业响应,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多方参与,社会反响热烈,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法》宣传氛围。

(二)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月期间,各县区、各单位要督促各食品企业在显著场所悬挂横幅或设置宣传专栏。5月28日是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日,可在繁华地段开展食品安全咨询活动,现场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三)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

充分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利用村级宣传网络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四)继续实施食品安全进社区

充分发挥社居委的作用,向社区居民赠送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读本,形成社区食品安全群众性监督和宣传网络。

(五)继续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

充分利用广播、录像、黑板报、宣传单、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和饮食习惯。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分析透视和追踪报道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定期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食品消费警示,引导和提示公众安全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领导,周密筹划、精心实施,使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把握重点,注重实效

深入农村、社会、学校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

(三)各方配合,常抓不懈

坚持将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和方法经常化、制度化。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