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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森林论坛市民代表通知

城市森林论坛市民代表通知

各区、县级市林业局(农林局、农林水利局、林管办)、越秀、荔湾、海珠区绿委办:

国家林业局近日正式确定“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以下简称“论坛”)于2008年11月中旬在广州举行,由国家林业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和经济日报社主办,广州市人民政府承办,会上将授予广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根据论坛组委会要求和议程安排,论坛将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并发表演讲。为确保论坛圆满成功,现就做好市民代表推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发展城市林业、建设城市森林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热情参与和积极支持。邀请市民代表参加“论坛”,对于办好“论坛”,对于更好地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力、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建设宜居城市、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级市应把推选工作作为“创森”宣传、林业宣传的重要一环予以高度重视。

二、认真推选。各区、县级市可形式多样地开展推选工作。各推选1名企业代表、1名城市居民代表、1名农村居民代表,其中企业代表必须是本辖区内在生态文明或节能减排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大型企业。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填写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市民代表推选表发送到报名邮箱进行自荐。

三、写好材料。推选代表和自荐代表应围绕“森林城市·生态文明”的主题建言献策。内容可包括城市森林与生态文明建设、城市森林与居民身心健康、绿色产业与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实践与建议。文字材料(演讲材料、发言材料)每篇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于10月15日前连同市民代表推选表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广州市林业局创森办。

四、相关事项。“论坛”执委会秘书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选优秀演讲(发言)材料作者出席论坛或在市民论坛上发表演讲。此外,凡自愿参与推选活动、热心林业绿化公益事业的市民、均有机会被广州市林业局、广州地区绿委办聘为广州林业绿化建设特约信息员(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