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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划管理通知

交通规划管理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综计处、省港口局、省航空产业处、省铁路办,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厅规划中心: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苏港人才培训合作的工作部署,由省人事厅组织的*年的“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已启动。按照省人事厅《关于下达*年“千人赴港培训计划”和学员选调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56号)的统一安排,由我厅组织“交通规划和管理赴港学习团”,于今年9月上旬前往香港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管理,包括各种交通方式集疏运体系和枢纽衔接等方面。

二、培训对象及条件

全省交通系统从事交通规划、计划的业务骨干。具体条件为:

1、政治表现较好,积极进取,无违规违纪情况;

2、在本专业领域或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

3、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三、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1、各市交通局1人,共13人;

2、厅综计处1人;

3、省港口局5人(含各市港口局);

4、省航空产业处5人(含各市航空办);

5、省铁路办5人(含各市铁路办)

6、厅公路局、航道局、运管局、地方海事局、规划中心各1人,共5人。

四、培训时间

*年9月2日至9月8日,为期7天。

五、费用

在港培训费由省财政资助;参训人员在港食宿、交通、公杂、办证及往返机票等费用,按财政分级负担原则,由派员单位承担。每人共计人民币7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