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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通知

交通行政执法通知

市路运处、水运处、金湾交管总站、斗门交通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交通执法监督工作,推进依法治交,根据《*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有关要求,决定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阶段

各单位对*年7月至*年5月期间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包含基本情况、具体数据、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于7月1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

自查内容与要求:

(一)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案卷情况。做到建档备案、文书规范、表述准确、材料齐全,体现法定程序。

(二)执法案卷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为规范情况。执法主体、范围、程序、时限是否合法,法律依据是否准确适用。

(三)执法案卷中行政处罚执行情况。对完成处罚、撤消处罚、减免处罚金额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数据统计,并检查执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四)对照行政执法的典型案例,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掌握行政执法案卷中的典型案例,与之对照,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反映行政执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抽查阶段

各单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各五个连续编号的案卷于7月1日前报局政策法规科,局政策法规科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查。

三、公布评查结果

案件评查结果将根据各单位得分排序予以通报,并作为评选年度执法先进及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

以上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