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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通知

加强海域使用管理通知

川岛、广海湾试验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海宴华侨农场,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违规捕捞和乱发包海域、无证违法用海等现象时有发生。为确保海洋开发利用和生产依法有序,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镇、有关部门要加大海域管理的宣传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渔业法律法规,教育用海单位和个人遵守国家有关渔业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市海洋渔业部门要加强用海项目的管理,清理无证用海,坚决取缔违法发包海域的行为。在滩涂和浅海(包括已被批准用海但未完工的项目)设置滩边罟等违规作业的,限15天内自行拆除,否则,一律依法查处。对违法违规发包海域的,要依法追究发包者的责任。

三、对米蚬增殖护养区进行全面的整顿清理。撤消黄茅海米蚬增殖区,镇海湾米蚬增殖区重新调整,以海宴河口至下川深角咀的连线为分界线,以西为重新划定后的米蚬增殖区。**年1月1日全面撤消镇海湾米蚬增殖区。

四、公安边防部门要与海洋渔业部门互相配合,加强海上治安管理。发生抗拒执法管理和群体访事件,按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包案制度。当地政府要积极调处,尽快就地解决。如不积极调处或调处不力而使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