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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业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县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字【2013】9号)文件精神,组织构建好我县交通运输行业事故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和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促进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局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根据安全生产总体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落脚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工作成效以及加强安全生活工作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在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内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平台,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对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有效监管,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道路运输、水上运输、交通基础设施源头安全隐患整治力度,实行部门联动,强化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检查,努力消除交通运输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点。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

三、排查领域和重点

全县范围内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企业(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公路运营管养、水上运输)。重点检查桥梁隧道、道路客运、水上运输、在建工程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企业安全基础数据

掌握我局属下各安全生产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企业安全基础数据库,在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结合本县交通运输行业的特点,收集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人员(含特种工作业人员)、行政许可安全前置条件等企业安全基础信息,建立安全基础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经营性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危险因素和安全标准化等级因素,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的安全管理。

(二)制定排查标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定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情况,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定为基础,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主体,作为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标准,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实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完善安全监管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制度,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创建工作。明确各安全生产企业自查自报事故隐患、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量化安全生产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体系、日常安全督查等工作的指标,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工作准备

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交通行业的特点,确定阶段任务和工作措施,积极向我局属下各安全生产单位宣传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各安全生产单位深刻认识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营造事故隐患排查的良好氛围。

(二)基础准备阶段

落实我局属下各安全生产单位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各项部署,调查摸底交通运输企业情况,建立完善本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基础信息数据库。

(三)全面建设阶段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的统一布置,初步建立企业基础数据库;重点制订完善交通运输行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标准;制定完善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分级分类的监管等制度。

(四)完善验收阶段

不断总结前期工作的在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与应急管理平台,理顺工作机制,构建起体系完整、内容科学、运转高效的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提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重要意义的认识,将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行业的中心工作来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规范组织机构、规范工作制度、规范监督管理、规范生产行为”为标准,从根本上提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目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我局属下各安全生产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同时牢牢抓住重点领域和高危环节,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进一步细化排查要求,并督促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全员动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三)落实责任,强化目标考核。坚决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管生产就要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能,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做好基层服务。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深化隐患排查治现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公开表彰和奖励;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及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四)统筹兼顾,构建长效机制。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契机,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和考核的全过程管理。要统筹兼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做到“六个结合”,深入交通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