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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推广LED照明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业推广LED照明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安函【2013】309号)和县人民政府《印发县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2013】1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半导体LED照明产品,推动我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发展,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需在3年内完成公共照明领域(即办公场所、车站、码头、道班的照明领域)LED照明的改造任务,普及推广LED照明。

二、实施内容

按照“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率先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的室内及所属室外公共照明区域进行改造或推广使用LED照明,逐步推动车站、码头、道班的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的推广使用。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2013年底前完成县交通运输局及其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和所属公共区域的LED照明改造;

(二)2014年底前完成三级等级车站、码头、道班的LED照明改造;

四、任务分工

综合运输股负责本行业LED照明改造和推广应用工作的总体方案的落实,负责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单位组织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并负责组织、指导县属城区的车站、码头的业主单位制定LED照明改造的实施方案,监督改造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

局机关办公室负责局办公大楼LED照明改造的具体工作。

地方公路站负责协调、指导县、乡道道班LED照明推广应用的具体工作。

我局下属各单位、局各责任股室(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推广应用方案,并于9月20日前将方案报县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县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运输股,钟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解决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中的重大问题,督导交通运输行业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争取资金支持

1、政府已设立推广LED照明产品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当地LED照明推广应用工作所需资金、各部门、下属单位应加快制定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的具体方案,及时争取政府补助资金到位,保障LED照明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2、各部门、下属单位要加大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的投入,并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支持LED产品示范和推广绿色照明产品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下属单位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将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列入年度的节能减排工作考核项目,认真组织制定本单位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按规定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节能宣传周等多种方式,宣传和推广高效能的LED照明产品,提高人民群众对LED照明产品节能效果的认识度和关注度,强化会社会节能减排意识,营造发展LED照明产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