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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国土局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队伍建设,发挥应急队伍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咸秦政办发〔〕62号)要求,结合我区地质灾害特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建设为重点,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

按照“完善工作体系、强化队伍素质、提升实战能力”的要求,基本建成区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全面加强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公众参与、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和“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处置快捷”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满足于我区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信息,确保区、办、所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准确,为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畅通的信息渠道。

三、应急救援队伍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应急法律法规。

(二)严格履行应急救援工作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尽心尽力、忠于职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牺牲,扎实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应急救援以及其他任务。

(三)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指导地质灾害群防群控,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评估、趋势分析和防范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信息,组织遇险人员紧急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加强领导,强化培训,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

(一)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划分的原则,在市国土资源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职能和业务范围,按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标准,明确应对分工和责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和完善基本工作制度。

(二)加强应急预案的制定。根据我区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结合实际,针对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制订和完善适用于我区的相应预案。

(三)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结合我区实际,多次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行动,对我区地质灾害进行不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结合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宣传培训活动,深入宣传国土资源系统有关应急预案,全面普及避险、自救、互救、防灾减灾等知识和技能,推动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增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意识及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维护公共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五)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组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做好强降雨、大风、沙尘暴、冰雹、雷电、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群防群控,组织灾害隐患点排查,划分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防范知识宣传,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转移遇险人员,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容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镇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要在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的组织下,明确参与应急队伍的人员及其职责,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