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村镇规划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村镇规划全覆盖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年村镇规划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全市村镇规划全覆盖。

二、进度安排

年启动建制镇、集镇规划编制工作以及县城所在镇和省级重点镇所辖村庄的规划编制工作。

年完成建制镇、集镇规划编制工作,并全面启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年完成村镇规划全覆盖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镇规划全覆盖工程由市规划局牵头,市建设局配合,各县(市)矿区分别负责做好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矿区要成立专门的村镇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按照总体工作目标和进度要求,抓紧对辖区内的村镇规划编制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制定出详细的规划编制计划和进度表,明确每个乡镇和村庄规划编制完成时限。安排计划时,要优先安排中心村规划编制,一般建制镇、集镇和村庄规划编制中各抓1-2个规划编制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年月日以前,各县(市)矿区要把村镇规划编制计划表报市规划局。

(二)落实编制资金。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发〔〕13号)要求,村镇规划编制经费由市、县财政予以保证。各县(市)矿区每年要从本级财政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村镇规划编制,确保村镇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将从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扶持村镇规划全覆盖工程的开展。

(三)保证编制质量。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市规划局将组织我市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积极投入到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中,加快规划编制进度。同时,各县(市、矿区)要积极引进外地规划设计单位开展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努力提高规划设计水平。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县(市)矿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村镇规划内容进行审查,保证规划编制质量。

(四)加强学习交流。市规划局将聘请有关专家对各县(市)矿区村镇规划管理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学习《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省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及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各县(市)矿区有关人员观摩外地新农村规划建设,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村镇规划工作水平。

(五)搞好技术指导。市规划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村镇规划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组织新农村民居建筑设计比赛等活动,免费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和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和各种技术资料,推进村镇民房建筑方式改造。

(六)强化监督检查。每季度末,各县(市)矿区要将本辖区村镇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报市规划局。市规划局将按照本方案总体进度安排,对各县(市)矿区村镇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取消规划工作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