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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事业局农家书屋建设方案

体育事业局农家书屋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家书屋”工程实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政府主导、行业推动、社会支持的原则,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二、任务目标

“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任务: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宣传普及现代科技知识,为农民提供贴近和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家生活的实用书刊,丰富农民文化生活,不断满足广大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农民读书用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走科学致富道路,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群众买书难、看书难问题。切实净化农村出版物市场,改善农村文化环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农家书屋”工程的主要目标:在我县逐步建立起面向农村、农民的“出书、供书、读书、用书”的长效机制,在农村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出版发行服务新格局,达到“农家书屋”体制、机制相对完善,服务功能不断加强,出版物发行网络延伸进村,农村出版物产品和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出版物市场初步形成的基本目标。

三、建设原则

(一)坚持政府扶持、社会捐助、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坚持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保证书屋的公益性质。

(三)坚持贴近农村、方便农民、服务农业的原则,做到在图书的选配上符合农民需求,在服务方式上符合农村实际,在运作形式上灵活多样。

四、建设标准及要求

(一)房屋标准:每个书屋可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配齐书柜、阅览桌椅等基本设施。农家书屋选址可与村级办公室、活动室、学校、卫生室及有条件的农户住房相结合,合理布局。

(二)配置标准:可供借阅价值2万元的27种约1500册的书刊、音像制品等。

(三)管理标准: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配备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各项目所在村选配。管理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水平,热爱公益事业,有一定经济实力,有一定技术特长,本人愿意且有能力管理好“农家书屋”。

(四)书屋为公益性质,其中所配设施及书刊等出版物为政府所有,管理人员代为管理,如不能提供正常服务或违规搭售非法违禁出版物等,县文化体育事业局有权要求项目所在乡镇更换调整管理人员并收回所有投入物资。

五、责任分工

(一)县文化体育事业局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组织、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统一购置书柜、阅览桌椅等基本设施。

(二)各乡镇负责相关村“农家书屋”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原定项目所在村如不具备“农家书屋”建设条件的,由所在乡镇负责另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建设地点和管理人员报县文化体育事业局,待检查验收合格后配送相应图书设备。

(四)县新华书店负责“农家书屋”图书配送、分类上架和图书管理员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