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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机关工作规则

镇机关工作规则

一.全体机关干部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各负其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实行党委任命制,干部实行聘任制,任期均为一年,任期内因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失误可随时解聘,解聘者发50%工资。

三.实行竞争激励机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四.承担包村任务的各办公室在平时工作中,对业务工作要牵头安排,负责数据汇报、材料收集、上报下达,制定标准和要求并进行督促检查。所包村必须全面包抓、全面负责。其它办公室要按业务和职责要求责任到人,要高标准、严要求搞好本职工作。

五.每周一、周三、周五8:30召开领导班子会,9时召开全体干部会,周一安排本周工作,周三政治学习,周五总结本周工作,每周二、周四上午各办公室召开工作会议。

六.每周一、周三、周五早全体干部实行点名制,下午实行签到制。每周二、四早9:00-10:00时实行签到制,请假一天(次)者扣5元;迟到者扣3元;无故旷工者扣10元;镇上组织开展的大型活动实行登记制,应到未到者扣10-30元;因公务、因事因病需在分管书记、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处请假;每月累计请假5天(次)以上者,每次扣8元;每月连续请假10天以上者,当月发70%工资;年度连续请假50天以上按请长假对待,全年发70%工资(特殊情况除外)。

七.每天值班的领导必须按时、按规定、按确定的人数值班,镇上主要领导随时抽查,查岗未到者扣10元。

八.各办公室除镇上统一考勤外,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应随时查岗,应到未到者扣5元,每月25日前报办公室。

九.当月考勤结果由党政综合办赶下月5日前汇总整理书面清单,由汇总人、党政办主任、分管书记、镇长签字后送财政所从当月工资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