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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近期,一些村组干部和群众违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擅自建房或圈占集体土地,特别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呈现出蔓延上升的趋势,给我区顺利通过2012年度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为了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法律和政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巩固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成果,营造依法依规用地的良好氛围。

一、加强宣传教育

各镇办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土地管理特别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真正知晓并且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广大农村形成依法依规管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尤其是要将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作为全区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集中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换届后的村组干部学习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辖区企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严肃性。

二、严明工作纪律

各镇办要教育、引导和管理好村组干部,切实落实镇办、村组耕地保护责任,并和村委会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坚持依法依规用地。对不听劝阻、知错不改,擅自建房或圈占集体土地的人员,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不履行职责,默许他人私自圈占、出租集体土地的村组干部,进行约谈,促其整改;对因姑息迁就、默许纵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和纠正整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力导致土地违法违纪行为大量发生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用地管理

各镇办主要领导作为辖区土地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职,树立全区土地管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指导基层国土部门严格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做到对违法用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把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尤其要加大对以发展养殖为名圈占集体土地和“以租代征”等变相违规用地行为的清理清查工作。对本辖区内历史形成的老沙坑、土坑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有险情的地方要设立明显警示牌,落实监管责任并进行排险除险,防止事故发生。同时,对年度土地矿产卫片监测的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整改,对违法占用耕地的建筑物,依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坚决予以拆除,切实维护年度土地例行督查的成果和全区土地管理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