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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政审改革监督意见

产业政审改革监督意见

监督内容

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1.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情况。(1)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符合规定时限和质量要求;(2)实施细则依法合规,符合审批时限要求,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衔接顺畅,操作性强;(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规范、科学、便民、清晰。2.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培训工作。(1)组织培训。根据全区统一部署,制定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优化流程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包括培训材料编写质量,培训课程授课质量,受训人员满意度等;(2)接受培训。培训活动出席情况,培训成绩考核情况。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服务。受理窗口的行政效能根据其执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的情况开展检查。4.相对集中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执行情况。(1)各部门将审批事项向一个内设科室集中;(2)各部门审批科室向区证照中心集中;(3)审批人员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一门式”服务和“受办一体化”运作,切实提高审批效率。5.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管理。(1)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效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程序;按规定或约定完成审批;审批工作质量到达要求,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并得到有效执行;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行政审批协同、有序等);(2)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三委两局”项目评审工作情况;(3)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廉政情况。6.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方面。(1)信息系统开发前期认真参与方案调研和需求编制;(2)信息系统开发中后期认真配合系统开发和测试;(3)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负责维护有关的基础数据;(4)信息系统使用时采取必要的密码安全保护措施;(5)其他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相关工作。7.日常基础工作。(1)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会议的出席情况;(2)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信息、工作材料及其他资料报送情况;(3)区政府交办任务完成情况。8.其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工作。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1.建立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机构。(1)及时成立机构、组建队伍、经费保障,适应本区域产业项目审批需要;(2)代办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科学。2.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培训方面。培训活动出席情况,培训成绩考核情况。3.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工作。(1)行政审批代办人员素质高、队伍稳定,工作连续性强;(2)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行政效能(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按规定或约定实现完成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行政审批代办工作质量到达要求;有关内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等);(3)服务对象满意度;(4)行政审批代办工作廉政情况。4.日常基础工作。(1)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相关会议出席情况;(2)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信息、工作材料及其他资料报送情况;(3)区政府交办任务完成情况。5.其他产业项目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职责分工

区审改办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的产业项目审批流程优化及执行情况,对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行政审批代办机构组建、运作和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区监察局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情况,对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的行政审批代办工作的行政效能开展监督检查。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及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落实全区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工作开展督办,并向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监督方式

建立月报制度。各审批职能部门及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分别填写《产业项目行政审批进展情况表》和《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进展情况表》报送区审改办,由区审改办汇总上报区政府。全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和审批代办工作情况,每月由区审改办在门户网站、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公开。定期检查通报。建立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例会制度,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审改办、产业项目审批职能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组成,每1~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和研究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根据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推进工作计划,结合产业项目审批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检查由区审改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负责,重点检查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集中的单位。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对共性的难点问题,区审改办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抽查情况形成专报,上报区政府,必要时在门户网站、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定期通报。社会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效能投诉、服务对象测评、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信箱和社会监督员监督等多种途径,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将社会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区政府,并在门户网站、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上公开通报。年度评比考核。年中,对各职能部门的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及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的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工作情况进行讲评,通报表扬工作好的单位,提醒批评工作落后的单位。年终,对各职能部门的产业项目行政审批工作及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产业项目行政审批代办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监督结果运用

产业项目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纳入行政效能考评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各镇、街道和莘庄工业区行政审批代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不到位、考核结果差的单位,由区审改办会同区监察局予以教育帮助、通报批评,责令行政机关限期改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及其责任人依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