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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爆器材管理工作意见

加强民爆器材管理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爆器材管理的重要性

各县(区)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民爆器材管理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休戚相关,关系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和“抓安全、创环境、促发展”政治高度,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民爆器材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民爆行业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控体系和监管措施,抓好民爆器材管理工作。市内生产、销售民爆器材产品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民爆物品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监控管理。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严格管理,抓好民爆产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民爆产品丢失、被盗,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市内生产、销售民爆产品的企业要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执行省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民爆器材价格标准,不得随意乱涨价。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

三、加强监管,促进民爆行业健康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抓好全市民爆器材管理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经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责,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民爆产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促进民爆行业健康发展。市境内使用民爆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严格审批后,向所在地民用爆炸物品专营公司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