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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和社保局工作要点

人力和社保局工作要点

一、积极做好就业工作

(一)努力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健全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发挥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万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3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工作目标。

(二)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按照我区“四大板块”发展核心,结合高新技术、商贸房产、科教文化、休闲旅游和现代农业等主导产业,不断开发岗位增加就业机会,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各类劳动者就业。

(三)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结合我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鼓励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更多的毕业生,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等计划和项目,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力推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全面推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返乡创业和有序进城务工。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四)全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抓好扶持创业税收优惠新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创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和跟踪扶持等社会化服务。

(五)不断加强职业培训。整合培训资源,加强职业培训统筹,大力实施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水平和层次。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站,健全鉴定质量管理长效机制。

(六)大力加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企业招聘周等公共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功能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为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继续做好新农保试点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全覆盖。

(八)继续做好社会保障扩面征缴工作。强力推进各类社会保险扩面依法征缴,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推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农村居民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九)进一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配合做好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逐步提高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按规定支付和发放。配合市局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按照“预防为主,监管并重”的原则,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建立基金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适时监控。积极探索推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提升监管能力。

(十一)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强化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监管。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围绕我区经济产业体系和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区域和跨区域人才交流开发合作,加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开展人才紧缺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中高级人才需求信息制度。继续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后续管理工作。

(十三)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有突出贡献专家、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农村拔尖人才等各类荣誉称号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细则,加强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五大主导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战略性后备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四大板块”区域经济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的支持力度。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

(十四)继续贯彻公务员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纪念《公务员法》实施五周年系列活动和《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推进《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贯彻实施。进一步贯彻公务员奖励、申诉、回避、转任、辞职、辞退等管理制度,提高公务员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公务员日常考核制度,积极完善公务员考核与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依法开展公务员纪律惩戒工作,严肃公务员纪律。抓好公务员申诉工作,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五)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公务员“四类培训”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全员培训,继续组织参加“公务员大讲堂”活动。积极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学历教育工作,改善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推荐活动。加强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继续做好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参照管理单位的日常管理,加快推进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六)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完成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促进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完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和预测预防工作,加大思想政治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

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十七)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并做好宣传和实施工作。在全面完成岗位设置和首次岗位聘用的基础上,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指导,强化岗位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完善聘用制度,指导事业单位做好聘用合同管理,加强聘后管理。积极探索、完善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方法,提高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水平。

(十八)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做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加强职称评委会管理,创新评价方式,改进评审办法,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农村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组织做好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升等级考核工作。

六、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十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在国家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相关政策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

(二十)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继续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强力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探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有效遏制工资拖欠现象。

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十二)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技能培训、工资支付、职业安全、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维权等各项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三)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二十四)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层建设和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推进调解仲裁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劳动报酬和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切实提高仲裁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

(二十五)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以执法服务促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以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为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以及“五小行业”劳动用工情况等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劳动保障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做实监察网格的各项功能。

八、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二十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以提高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为目标,积极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增强干部破解发展难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促进知识创新、管理创新、工作创新,建设具有人社特色的机关文化,全面提升干部职工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能力素质。

(二十七)提升政风行风建设水平。将创先争优与“抓落实年”活动有机结合,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着力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尽职责、服务差,不讲标准、效率低,不守法纪、乱作为等不良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机关整体效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用实际行动维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