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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殡葬执法通知

加强殡葬执法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殡葬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平坟工作的通知》(齐民发〔2012〕29号)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促进我县殡葬管理不断规范、殡葬环境不断改善、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有效遏制和解决土葬和散埋乱葬问题,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平坟深葬暨殡葬执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严格执法

为加大平坟深葬工作力度,各乡镇政府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相关站、所、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民政办负责日常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平坟深葬工作。各乡镇要按照与县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签订的《殡葬工作目标责任状》,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人抓、违规有人管,上下配合,严抓不懈。同时,必须按国家、省、市殡葬管理规定,严格执法,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土葬现象。

二、建立网络,协同工作

各乡镇要建立乡镇、村、屯三级殡葬信息网络,充分发挥殡葬信息网络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能作用。对提供土葬信息和反映违规问题的人员,核实后给予奖励,在群众中形成自觉抵制土葬行为、积极举报土葬问题的正风正气。要充分发挥公安、国土、工商、农业、林业、监察、城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开展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单位的作用,殡葬管理和殡仪服务单位在清理土葬、平坟工作及清理整顿殡品市场工作中应自觉参与,在资金、人员和车辆上主动提供支持,无条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共同打好平坟工作攻坚战,使土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强化宣传,稳步推进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大力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让禁止土葬、散埋乱葬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乡镇要抓住春季气候回暖的有利时机,特别是国道沿路乡镇,以国道两侧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平坟深葬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体现执法工作原则性、严肃性的同时,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四、督导检查,保证时限

此次平坟深葬暨殡葬执法工作要在今年11月中旬完成,要将公(铁)路两侧、河流两岸、田间地头、农林耕地和偏远地区散埋乱葬的坟包清理干净,坚决不留死角。此项工作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将工作总结上报县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殡葬改革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工作组深入驻泰监狱、农场、各乡镇、重点村屯进行检查指导,并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