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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廉洁征兵工作安排

加强廉洁征兵工作安排

一、落实制度,强化征兵人员的责任感今年征兵工作要落实上级有关规定,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谁出问题,谁负责;哪个环节出问题,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根据陕西省军区接兵人员“十条禁令”的要求,严禁将政治不合格的青年征入部队,违者给予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政工科长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将身体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违者给予县(市、区)人武部部长、政委、军事科长纪律处分。各基层人武部由部长负责(没有部长的,相关负责人负责),哪个单位有不合格青年入伍,将追究哪个单位部长和负责人的责任,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清除出人武队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征青年的体检关由体检组成员、卫生局负责,任何人员不得插手体检工作,体检方面出现任何问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关由政审组、公安和教育部门负责完成,出现任何问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具体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应征青年的年龄、现实表现和家庭成员等方面进行政治审查;教育部门负责应征青年的学历、学籍的审核。

二、建立廉洁征兵监督网,提高群众参与意识为更好的落实廉洁征兵规定和要求,区人武部将联合区监察局成立廉洁征兵监督小组,组长由区监察局副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武部政工科科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同志担任。并同时建立区廉洁征兵监督网,由廉洁征兵监督小组负责,具体做法是:从各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分别抽调1名不参加征兵工作的人员,与区人武部从社会上招募的3名热心群众成立廉洁征兵监督网,主要负责监督征兵各环节落实廉洁征兵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廉洁征兵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征兵工作透明度征兵工作期间,区武装部将建立征兵工作政策宣传栏,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设立征兵工作举报箱,建立征兵工作公示栏,制作征兵工作流程示意图,建立征兵工作体检、政审、定兵公示栏,并在区政府网上刊载年冬季征兵相关政策法规。区廉洁征兵举报电话,1、市征兵举报电话;2、区征兵举报电话。体检、政审结果要在公示栏上张榜公布,定兵名单在公示栏上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五天,接受群众监督。各街道、企业、院校武装部都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统一公布区征兵办举报监督电话和本单位监督电话。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廉洁征兵工作力度征兵期间,各单位要把廉洁征兵工作贯穿征兵工作的始终。征兵开始前,要大力宣传廉洁征兵规定、措施和兰州军区廉洁征兵二十五条等政策法规,组织学习廉洁征兵相关规定,签订廉洁征兵责任书。征兵开始后,应向应征青年和家长发放廉洁征兵监督卡,并同时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兵部队师、团、营、连的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开。征兵期间,纪检组联合区监察局专门成立纪检机构,全程监督、查办群众反应的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查办案件,坚持从快、从严。对群众有反应的人,先停职、再核实调查,一旦查实,严肃追究,并将查办情况上报纪检部门。确保廉洁征兵真正落到实处,确保今冬征兵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