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安排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关系到正常的教学工作。为我再一次敲响了警钟。加强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学校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近期发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几起血案。全力维护校园治安稳定、预防重大案件和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担负起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保卫措施,全力维护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稳定,杜绝发生伤害学生、幼儿的恶性案件。

二、加大力度。全方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进一步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放过任何死角。特别要把安全防范薄弱的乡镇、街道结合部、偏远地区的学校、幼儿园、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及周边治安乱点等作为排查的重点,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县综治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和问题排查清楚。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要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实时防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于连起码的安全条件都不具备的学校、幼儿园,要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认真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停办。要严格落实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幼儿园内部门卫、值班、巡逻、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规模较大的学校充实经过培训的专职保安人员,成立护校队,配备相应的防范设施,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防范能力。

三、多方联动。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加强协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儿童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对滋扰校园、侵害师生安全的流氓恶势力要露头就打,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交通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全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一要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从严惩处。二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不满、有心理障碍和精神病史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恶性事件。三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肃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切实净化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四要加强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管理,严防流入校园。五要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精神病人、社会闲杂人员、流浪乞讨人员、重点青少年的排摸工作,彻底弄清底数,逐一落实教育、管理、监护措施,防止其制造事端、危害校园安全。六要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租屋、餐饮、娱乐等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严禁在学校周边200米的范围内开设酒吧、歌舞厅、录像室、台球、电子游戏室等,对违反有关规定且不服从管理,强行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要坚决预以取缔;严禁在学校门前两侧100米以内摆摊设点、堆放杂物、开设农贸市场和停车场,对已设立此类设施的要强制迁移。七要大力整治学校、幼儿园周边的交通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各部门要共同行动,形成合力,努力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四、多措并举。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全县幼儿园、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都要配备保安。规模较小的学校、幼儿园备配1名保安;中心小学以下的学校要有专门的门卫或专(兼)职安全员,一要按照教育部及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人防”要求。规模较大的学校、幼儿园配备2-3名保安。实行门卫保安化管理。保安人员和安全员要配备必须的防范设备,保安配备和防范设备配置的具体办法,按照办学规模,由公安部门、教育部门根据学校、幼儿园的实际决定。二要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的物防”技防”工作,规模较大的学校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在大门口、围墙、宿舍通道安装监控报警设备,对学校安全进行全程监控。三要突出学校校舍安全性能,完善上下楼通道、楼梯、照明设备设施,依据规定在教室、食堂、宿舍配齐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楼梯显著位置安装上楼、下楼或紧急疏散指示、警示标识。

五、强化措施。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抓的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各项工作。县上将成立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措施,形成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乡镇也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的学校安全工作。要制定和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要想方设法,落实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经费,政府所办的学校、幼儿园配备保安人员和安装监控报警设备的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拨付,民办幼儿园安全工作经费依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由举办者承担。凡因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致使校园及周边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重大案件、事故,或者造成治安混乱、影响社会稳定的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