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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

一、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国家发展环境的新变化和新要求。以富民强县为目标,编制“十二五”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提出的四抓三支撑”总体思路和“中心带动、两翼齐飞、组团发展、整体推进”区域发展战略。围绕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抓住特色农业、工业发展、旅游开发、科教兴县、改善民生五个重点,实现项目带动、交通建设、城镇发展三大突破,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资源整合,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准确把握全县发展的整体特征、阶段特点、开发潜力、比较优势、发展条件、环境支撑和制约因素,客观分析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从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来分析,从发展的基本趋势来判断,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把握,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积极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客观分析,深入研究,科学把握,继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不断完善发展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中央与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改革发展与稳定等重大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适应、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体制机制,着重解决关系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思路、主要任务、战略重点和保障措施,使规划成为指导全县未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部门规划按照市直部门安排由县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总体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分工如下。十二五”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纲要、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部门规划组成。按照体系组成。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认真总结和评估全县规划实施工作的基础上。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趋势。以及今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要按照体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吸收和利用规划实施以来县内外的成功经验。针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以解决矛盾、完善思路、提出举措为出发点,认真深入研究关系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改善的一些全局性、战略性重大课题,重点对“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形势、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区域发展、人民生活、改革开放、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灾后持续发展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全县“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和重大问题研究,由县发改委商县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前期研究工作。

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要按照“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发挥比较优势、转变发展方式、增强区域优势为突破口。突出总体规划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超前性、实效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为主线。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经济结构、改善人民生活为抓手。确立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战略布局、战略任务、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协调,抽调专职人员,聘请有资质的专家,邀请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参与,听取人大、政协等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后编制。

三)编制专项规划。着力加强编制各个专项规划,紧紧围绕基础设施、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区域发展、能源利用、公共服务、市场体系、生态环境、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园区建设等重点。谋求长远。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要立足实际。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专项规划是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明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定位、开发方向、发展重点、战略措施等。县级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由县发改委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商县直有关部门提出编制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

以总体规划为方向。立足现实。关注民生。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专项规划的编制必须以部门规划为基础。充分做好上下衔接。着眼长远。提出符合发展规划的具有支撑作用的重大项目。

四)编制部门规划。各部门经过与市直部门的充分衔接。开展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总体规划纲要,部门发展规划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结合全县发展现状。独立完成部门规划的编制。部门发展规划要体现可操作性强、发展方向明确、预期目标清晰的特点。提出部门“十二五”发展规划项目。部门发展规划形成后,要报发改委备案,同时报送专项发展规划编制的牵头单位,做为专项发展规划编制的基础依据。

五)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改革规划管理体制。规范规划编制程序。使规划编制工作更好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具体工作由县发改委提出意见,要结合“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创新规划编制方式。加强各类规划衔接。负责组织推进。

三、编制工作进度安排

全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四个阶段:根据市上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估和总结工作。加强与国家、省上、市上规划思路、重大课题的衔接。扎实做好各项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下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安排部署规划基本思路及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科学确定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范围和领域。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制定全县“十二五”规划总体方案。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报县委、县政府审定。依据县委、县政府审定批准的全县“十二五”规划总体方案,研究确定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思路以及各个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阶层、各系统意见和建议。充分听取和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与国家、省上、市上各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开展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筛选确定工作。

第三阶段(纲要草案起草阶段)起草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就宏观管理目标、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发展方向和对策措施等开展专题调研、咨询论证。报县政府审查。根据陇南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根据我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编制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

第四阶段(纲要起草完善阶段)广泛征求和吸纳社会各界对纲要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完成全县“十二五”规划纲要。提交县人大审议。就全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审查通过后报县委审定。

四、工作要求

全面总结经验。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加强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各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找准存在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认真总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验。力争及早将全县各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上的规划中。

一)围绕战略目标。突出规划重点。要统揽全局。求真务实。超前思维,统筹兼顾。深入思考。科学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分析“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对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对一般的竞争性领域,制定政策导向,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科学界定规划编制范围,重点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各领域规划编制必须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

二)立足项目建设。加强研究论证。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特别是需要国家、省上审批、平衡和协调。和一些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实现规划目标的主要手段和重要支撑。要研究确定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由政府配置资源的工业、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领域建设项目。及早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为全面完成市级重点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保障。

三)强化调查研究。科学编制规划。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使政府决策能更深更好地反映民情。规划编制过程中,增强规划编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规划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

四)坚持统筹安排。加强衔接协调。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可行性和操作性的必要前提。各部门、各系统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方面的衔接协调。防止规划部门化,加强部门之间、系统上下、行业内部的分工合作。确保全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衔接。避免规划冲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指导性、一致性和协调性,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要科学准确地测算全县“十二五”预期指标,做好“十二五”以后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的展望和战略设想。加强本县规划和省、市及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上要求,使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上的大力支持,突出全县“十二五”规划体系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超前性和实效性。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县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二)抽调工作人员。承担专项规划的部门组织专门力量。确保人员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做好“十二五”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三)落实规划经费。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县发改委商同财政部门后列入财政预算。按照省上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