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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河道治理工作通知

加强河道治理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河道治理工作,水利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河道管理的严管严查,使河道管理和采砂秩序明显好转。但是,河道无证采砂、涉河项目未批先建、挤占河道、损毁堤防等违法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给河道安全防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埋下了隐患。为了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坚决查处河道违法行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全面开展河道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河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副县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水利局、公安局、电力局、国土局、城关镇、杜阳镇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认真分析研究辖区内河段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河道综合治理方案,并于12月5日前报县河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这次河道综合治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县水利局对河道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对本辖区内河道治理工作负责,秦岭细鳞鲑管理处协助有关乡镇对千河柴家嘴大桥以上、关山沟马道桥以上、咸宜河大南沟河口以上、蒲峪河秋菊山庄大桥以上、梨林河细鳞鲑驯养场大桥以上等河道进行治理。要明确河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全面落实行政责任、属地责任和具体管理责任。组织精兵强将联合执法,使河道治理工作真正取得实效。水利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河道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治理。这次河道综合治理以千河、北河、水银河、大杜阳沟、咸宜河、蒲峪河、梨林河为重点,以整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和查处重大河道违法采砂案件为突破口,从严从快,重拳出击,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和生态面貌有明显改善。重点抓好千河及其支流水银河、北河等无证违法采砂场点的整治工作,对河道内乱倒、乱采、乱建和破坏河道工程设施、阻挠干扰水政执法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水利、公安、电力、国土及有关乡镇要发挥行业各自职能,各司其职,联合执法。要坚决关闭涉河违法采沙场(点),彻底清除河道内违规修建的筛砂台、机械设施和房屋,清理河道内的砂堆、砂坑及其沙石弃料;要依法查处损毁河道防洪工程和其它涉河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违反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规定,擅自开工建设涉河工程,严重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违反《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河道、水库、渠道等水域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成立三个督察组实行分段指导督查,第一督察组由水利局局长任组长,水利局、电力局、鳞鲑管理处各抽调一人为成员,负责千河新陇大桥以下河段、大杜阳沟、梨林河区段范围的整治工作;第二督查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任组长,公安局、水利局、细鳞鲑管理处各抽调一人为成员,负责督查千河县城新陇大桥以上河段、蒲峪河、咸宜河的整治工作;第三督查组由水利局副局长任组长,国土局、水利局、细鳞鲑管理处各抽调一人为成员,负责北河、水银河区段范围的整治工作。各督查组要对这次河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和河道综合治理效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依法处理、公开曝光严重违法案件和相关责任人,推动河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