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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员服装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职员服装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公司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检查等。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的制定、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资材仓库负责公司工作服的保管、发放。

第四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4、旧的工作服采取免费优先使用。

第五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行政专员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定制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行政专员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专员组织进行验收工作,合格后交由行政仓库保管。

4、行政专员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按部门统一到资材仓库领取,仓管员要按照综合管理部的要求如数发放,

第六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按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具体详见下表一。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综合管理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综合管理部审批后由资材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表一: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工作3-6个月(含)工作6-12个月(含)两年以内

一套新一套旧的冬装一套新的50%一套新的40%一套新的30%0

两套新的冬装两套的50%两套的40%两套的30%0

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按半价赔偿。

破损、带走不还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着装的要求

1、员工在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休息日自行着装。公司举行重大活动要求统一着装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2、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

3、员工着装要整洁,并不得自行转借给非本公司人员。

第八条着装的检查与考核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着装检查与考核工作,具体参见《文明工作制度》和《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未尽事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修订。

本制度经行政副总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