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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实施制度

车辆管理实施制度

一、统一管理小车。机关公用小汽车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任何人不得未经办公室派遣而强制驾驶员出车,驾驶员也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二、合理安排用车。调度车辆坚持做到保证重点用车,区分轻重缓急。机关小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工作用车,重点保证重要、紧急公务用车。在机关有车可派的情况下,2个以上股室公务、一次出车需去多个地点办事、携带贵重或易损物品、机关组织的集体活动和有直接关联的婚、丧、重病等情形需用车的,应予派车。一般性公务、人员在2人以下、公共交通方便(如赴岳阳办事)不予派车:一般情况下,在城区工作不派车。

三、严格派车程序。符合派车条件的公务用车,一般由股长以上人员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领取派车单。司机凭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出车,用车人须在派车单上签名;在办公室不能事前签发派车单的特殊情况下,司机应将备用的派车单交用车人签名并说明情况。月底,司机应将派车单交办公室计算有关费用。

四、控制小车费用。年初机关经费单列小车费预算,按现有小车新旧程度和实际车况,确定每台小车行驶总里程和费用总控制额;实行每台小车分户核算,按油耗、配件、修理、大修、保险、养路费、过桥费、驾驶员补助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实行定额管理,按行驶里程和使用车内空调情况确定耗油量(一般情况下每百公里行程,桑塔纳10公升,三菱吉普12公升,使用空调增加1公升),其他费用按当期该行业正常标准确定定额。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定点加油和维修,日常修理由定点修理厂包干,大修及配件由驾驶员提出意见,办公室根据2个以上采购定点修理厂家所列预算和报价择优,提出修理方案,报分管局长审批。落实驾驶员有关待遇,长途及下乡按工作人员出差标准补助,节假日加班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倍发放补助(法定节日按2倍发放),城区内出车不予补助,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发给劳保用品费和安全奖。

五、加强驾驶员管理。坚持计划出车,自觉服从统一调度,未经派遣不得出车。坚持按时出车、收车,未出车不得随意外出;按时上班,每天早上8:00驾驶员和车辆都必须到办公楼(提早出车除外);收车后,及时将车辆停入车库,非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不归和停放室外、库外。坚持安全行车,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违章行为,驾驶员应经常例行车况检查,杜绝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况。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坚持爱车护车,经常保持车内整洁、车身洁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保守秘密,注意风纪风貌,维护财政部门形象。

六、严格制度约束。驾驶员违反制度定,除严肃批评教育外,给予相应处罚。驾驶员擅自出车的,停发当日出车补助,并按2元/公里的费用由驾驶员负担,从出车补助或工资中扣除;驾驶员违章罚款和违章或借车给他人而造成事故的一切损失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小车费用按预算和定额标准,超支的停止报销,节约的给予2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