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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精选

车辆管理方案

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车辆和驾驶员队伍的管理,合理安排用车,更好地为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

第四条驾驶员本着“热情服务,安全准时”的原则,为机关公务用车服好务。

第二章车辆的管理使用

第五条机关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公务用车,其它公务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根据情况统一调配。

第六条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车辆实行集中停放管理(车辆停放车库内)。

第七条长途用车需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并将出车事由、出车时间和目的地书面报办公室。

第八条非工作时间用车须经局长或值班局长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按私人用车处理,责任和后果一律自负。

第九条机关车辆为公务用车,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外借,不准交由非驾驶人员驾驶,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不驾驶公车、不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条驾驶员应树立工作至上、服务第一的意识,立足本职,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第十一条驾驶员要坚持学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交通法规意识。

第十二条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警指挥。认真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不酒后开车,不违章行驶,不超速驾车,不疲劳驾驶。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坚持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车况良好、整洁卫生,不带故障上路,保证行驶途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打手机,领导乘车与他人谈话时不得主动插话,不得将领导的谈话内容外传。

第十五条因工作原因需在外过夜的车辆,驾驶员应当天向局办公室汇报当日行车情况。

第十六条凡违反本办法者,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调离岗位的处理。

第四章车辆的维修

第十七条车辆需要修理的项目,由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主任核实后,报值班局长审批,根据修理项目填写《修车委托单》,到指定的地点修理。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中,司机不能随意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项目,应报请办公室主任,经经值班局长审批后方可修理。

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实现两大目标:一是9月1日前,电瓶客运三轮车实现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实行限时、限路、限量营运;二是9月1日后,全面取缔非法营运载客电瓶三轮车。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龙南县取缔电瓶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面执法组、信访维稳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调查摸底工作;路面执法组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交管大队联合进行路面执法;信访维稳组由县维稳办牵头,负责信访、上访人员的息访和稳控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23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23日至7月31日)

(一)县广电中心要抽调专职记者收集整理电瓶客运三轮车警示性新闻素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媒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同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全程跟踪报道,做到广播天天有声音、电视天天有图像。县城管局要出动宣传车、发放公开信和宣传资料,各有关单位要在主要街口悬挂横幅(详见附件),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电瓶三轮车业主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由县城管局负责召开客运三轮车业主代表会议,做好客运三轮车业主动员工作,同时对城区载客电瓶三轮车进行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车辆及车主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人一车,为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的第一手材料。

(三)县交管大队要在城区出国省道各路口设置禁行标志牌,7月31日前全部设置到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一)强化源头管理。由县质监部门牵头,县工商、公安部门配合,对生产、组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取缔;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由县工商部门牵头,县质监、公安部门配合进行严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取缔。

(二)严格路面执法。路面执法按照日常执法管理与联合执法管理相结合进行。

日常执法管理,由各执法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电瓶三轮车载客营运执法管理工作。县交管大队负责对无牌无证、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行为的查处,县交通部门负责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查处,县城管部门负责对违章占道停放行为的查处。查扣的车辆由各执法单位出具查扣单,集中停放到县交通运输局。

联合执法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交管、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

1、推行定时、定点、定人、定岗、定责的“五定”管理责任制,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白天管控和夜间查控相结合等方式,对城区道路进行严密管控,保证重点路段、重点路口、重点区域不漏管、不失控,并要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

2、9月1日前,对拒不按单双日营运或上国、省道和乡村道路的,或存在其他交通违章行为的电瓶三轮车主,第一次查处到的经说服教育后,由执法组暂扣占道营运资格证,没收县城管局城管大队监制的三轮车车号蓬布,并记录在册;仍不悔改的,由交通部门予以扣车处理。9月1日后,仍上路营运的载客电瓶三轮车辆,一经发现予以扣车处理,由县交通运输局按非法营运予以处罚,并记录在册。阻挠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处;

3、严肃纪律,严格执法。集中整治期间,严禁部门、单位和个人说情,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放行。

(四)做好生活保障。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龙南的高度,切实关心退出营运车主的生产生活,尤其是生活困难的,要协调多方面力量予以关心帮助。

1、对有求职愿望的,由县人保局负责组织免费技术培训,帮助有就业能力的实现再就业;

2、县民政部门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凡是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该提高标准的提高低保标准;

3、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稳定整治力量。领导小组及下设各整治组做到牌子不摘,班子不散,人员不撤,职能不变,巩固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复、不反弹。整治基本结束后,仍要定期组织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有相对稳定的联络员,适时通报城区电瓶客运三轮车情况,保证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强化部门职责。在集中整治取得成效之后,各单位、各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部门责任,只要市场上、路面上出现非法生产、销售、行驶和营运的电瓶客运三轮车,就要坚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区交通营运秩序,促进平安龙南、和谐龙南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电瓶三轮车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周密部署,精心实施,扎实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局负责抽调警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县交管大队要按时设立禁行标志,对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违章行为的严厉查处。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从事非法营运的电瓶三轮车进行查处。县城管局负责对违章占道电瓶三轮车的严厉查处。县工商局负责对销售电瓶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瓶三轮车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县质监局负责对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电瓶三轮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县残联负责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督促引导残疾人更换标准的残疾人专用车辆。县人保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好就业培训和再就业、低保等问题。县维稳办、县综治办、县信访局、龙南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宣传解释和息诉罢访工作。

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省、市规范城市客运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切入点,解决出租汽车行业车辆技术性能差、档次低的现状,规范更新出租车辆,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

二、规范原则

县交通运输局主管全县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工作,“寿阳县城市汽车客运管理所”负责全县城市汽车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分批实施、逐步更新、规范提高”的原则和公司化经营的运作模式,建立统一有序、和谐规范的出租客运市场,树立良好的城市窗口形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要求,实行总量控制。我县城区人口约6万人,近年来,随着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博大京鲁能源集团等大型企业落户寿阳,预计流动人口将增加3—5万人,按照千人两辆的城市出租车运力标准,在现有120辆出租车辆基础上,可增加60—100辆的运营指标,根据我县目前实际情况,拟先更新55辆出租车,近期内不投放新的运营指标。

(二)出租汽车经营权属公共资源,所有权归县政府,公司在更新车辆后,出租汽车经营权无偿使用8年,从取得车辆运营证并办理车辆注册之日起计算,达到使用年限后,按照政府指定车型再更新车辆。

三、标准要求

出租汽车更新要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相协调,既要提升城市品位,又要符合出租营运的实际情况,按照车辆更新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一)申请更新出租汽车的经营者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达到服务年限的车辆经营者要写出书面申请;

2、经营者须提供车辆运营证、行车证和服务资格证原件;

3、车辆不达服务年限,但确需更新的,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注公司意见。

4、更新车辆原则上限定于原经营者,但原经营者如不再准备从事出租营运的,要以书面形式向客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出出租车市场。

(二)出租公司要对提出更新车辆的经营者进行初审,汇总后统一报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统一购置排量为1.8升的(桑塔纳、捷达)轿车,统一喷涂标志、车身主体颜色为薄荷青,配备相关装置、设备,统一办理车辆更新上户手续,但不得额外收取费用。更新的车辆需按客运部门要求,缴纳营运车辆必须的交强险、乘员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他险种可根据司机意愿自行选择。

四、方法步骤

(一)从12月10日—12月25日,出租汽车公司召集司机就车辆更新的要求、方式进行论证,会议要有书面记录,对达到服役年限的车辆进行统计,由车辆所有者写出书面申请,公司对申请更新车辆的司机进行初审后,以文字形式统一上报县客运部门。

(二)12月26日—12月31日,客运部门对公司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汇总后由主管领导签字,统一上报市客运处。

(三)1月1日—1月5日,由出租公司召集更新车辆司机,就更新的车型进行民主表决,客运部门负责监督,确定需更新车型的数量。更新车辆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购买。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出租汽车更新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特成立寿阳县出租汽车更新领导组.

六、营运管理

(一)出租公司要与出租经营者签定规范的管理服务合同,严禁在车辆更新期间,未经客运管理部门批准,私自转让出租汽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将无偿收回经营权。

(二)出租车辆更新后,参照邻近县市的运价,建议市场运价调整为1、起步价:白天2公里以内5.00元/次,夜间2公里以内6.00元/次;2、运价:白天2公里以外1.2元/公里,5公里以外1.5元/公里;夜间2公里以外1.3元/公里,5公里以外2元/公里。其余执行现行运价,通过听证会由县物价部门核定。

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市长曾建华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刘向前任副组长,市人民法院、市优化办、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公路局、市公安交警大队、湖南省煤业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煤业集团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蓼江镇政府、七里镇政府、团结乡政府、三都镇政府、东江镇政府、香花乡政府、唐洞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整治队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负责整治的具体工作。

二、整治重点

(一)拒缴、逃缴、少缴车辆通行费的“霸王车”和“特权车”;

(二)损坏收费设施、殴打收费站工作人员、聚众故意堵塞收费车道的违法行为;

(三)冒用、套用军(警)号牌和使用假军(警)号牌逃缴车辆通行费的行为;

(四)采用“大吨小标”,冒用月票、年票等非法手段少缴、逃缴车辆通行费的行为。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1日至11月18日)。S213唐洞收费站周边乡、镇(街道)在主要街道、社区、交通道口、停车场、加油站、墟场和收费站张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环境进行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市电视台对《通告》进行滚动播出,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情况,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二)综合整治阶段(11月19日至12月31日)。市车辆通行费征收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对拒缴、逃缴车辆通行费的,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其到收费站接受处罚。对冲卡逃费的无牌无证、假冒军(警)车辆由公安交警和军队(武警)监督部门分别处理;对拒缴、逃缴等扰乱收费环境的党政机关车辆和人员由市监察部门查处、新闻媒体曝光;对堵塞车道等扰乱收费秩序的,由公路路政和车辆通行费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对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影响社会治安的违法当事人,由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对故意堵塞车道影响车辆通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安交警扣留车辆,公安机关实施治安处罚;对多次冲卡逃缴车辆通行费的违法违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抄牌告知,并依法进行查处,如到期不依法接受处理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对无证、无牌和套牌等违章车辆,由收费站及时报告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置。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格收费管理。收费站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通行费征收的法规、政策,做到应征不漏,应免不征;要加强对执法、收费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收费,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车辆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随着家世界超市八月底开业日期的临近,将给彩云城带来相当大的车辆停放压力。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摆在眼前最为迫切的事情!

为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宏远物业制订出彩云城的地面停车场设置及管理方案,详见附件。

请筹建办予以审核。

烟台开发区宏远物业有限公司

2005年7月26日

附件一:彩云城地面停车场设置方案

一、设计理念“简约而不简单”。

彩云城的广场地面装饰以花岗岩为主体,间以黑色大理石。花岗岩的规格为70*70CM,每九块为一小组/每十八块为一组,加上黑色大理石70*70CM和细条黑色大理石20*70CM各一块,形成一块面积达10平方米的方框。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停车位的标准为240*450CM。主要在出入口作适当的指示牌、出口指示、停车场守则、交通示意图等,并配置消防沙箱和30KGABC灭火器适量,一个符合各项规范的地面停车场已设置完成。

二、车位的划定。

根据彩云城的实际情况,拟在彩云城的东、南、北三个地方设置地面停车场。

其中:东侧的停车场为卸货专用,中间留出5M通道和地下车场出入口后,可划出30个车位;南侧广场可划出46个车位,用于购物停车,设置入口在东出口在西;北侧广场可划出46个车位,用于购物停车,设计上东进西出。

三、相关配置。

根据消防法规,停车场应配备大型灭火器和消防沙箱。为此,彩云城的地面停车场应配置30KGABC推车式灭火器共12个,南北广场各摆放5个,东广场摆放2个;消防沙箱12个,摆放位置与灭火器相同。

附件二:停车场管理方案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彩云城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彩云城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彩云城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彩云城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彩云城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彩云城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彩云城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彩云城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彩云城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彩云城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彩云城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彩云城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彩云城。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彩云城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彩云城物业彩云城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彩云城。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彩云城,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彩云城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彩云城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彩云城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购物环境,制定本守则。

1、月租车的车主应于每月月底前缴交各种费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先收费,出场时验发票后放行。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车辆停在其所属月租车位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车场保安员指定地点停放。

4、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之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

5、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车场内加油。

6、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车场停放。

7、在车场内必须按限速行驶和按车场指定路线行车。

8、在车场内行车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损坏停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如有损坏,彩云城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损坏者索赔。

9、车主如遗失停车卡,应马上通知彩云城物业服务处,彩云城物业服务处会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补发新的停车卡。

10、本处不负责保管随车物品。

11、车主如违反车场守则,彩云城物业服务处有权拒绝其车辆停放;此外,彩云城物业服务处可随时修订此《停车场守则》。

三、彩云城装卸货物管理规定

装卸区域的位置:

1、1/F东面装卸区设在1/F东门入口外;

2、-1/F北面装卸区设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装卸区的使用范围:

1、1/F东面装卸区是提供给“嘉和家居”的货物装卸使用;

2、-1/F西北面装卸区是提供给“家世界超市”及其商场等货物的装卸使用;

装卸区的管理:

1、商场装卸货物时,必须在指定的装卸区内进行装卸货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装卸的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不得在商场的入口处,楼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电梯内留置任何货物、物品、箱柜等将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货物、物品只能在彩云城物业服务处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及电梯装卸和运送。

5、商铺内的家具,设备及装置等搬离该商铺前,须事先取得彩云城物业服务处的书面同意,凭物业彩云城物业服务处发出的放行条从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电梯运送货物时:

①、不得超载超长或运送危险物品。

②、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

③、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

④、货物若为尖锐物品应垫好,避免刮花电梯。

7、当装卸货物高峰期,货物和车辆较多时,必须遵守商场货物装卸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进出车辆必须扫次序排队进出。

四、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车行道通畅,出、入口标志明显;

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

4.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

6.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车证齐全,见证/票放车;

8.车辆管理人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车位;

10.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五、停车场班长职责

1、接受主管的直接领导。

2、领导下属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情况,认真检查,有效阻止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熟悉停车场的建筑设施及固定车位的情况。

4、熟悉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方案。

5、迅速、妥善处理好社会性事件、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组织、指导下属参加各项培训。

7、在工作中要运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积极为顾客解决各种困难,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会议,认真做好工作日记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停车场值班员职责

1、积极指引车辆安全驶入车位停车。检查并提示车主锁好车门窗,并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时间,车况及车牌号。

2、做好对机动车的监护及车场的安全巡逻工作。

3、按规定对地面停车场收取车辆管理费,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机严格遵守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

5、严格杜绝停车场内有明火作业的情况发生。

6、认真检查停车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7、对车场周围的施工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响到彩云城的正常停车秩序。

8、阻止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停车位的机动车辆使用车库。

9、阻止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主管报告。

10、阻止无关人员,闲散人员(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员工)穿行车库、逗留。

11、对停放一天以上的车辆要记录,并报告班长和主管。

12、严格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放非机动车和存放货物。

13、认真做好当班各种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设备报告保安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主管进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