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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员组织生活细则

机关党员组织生活细则

为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的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党组织生活日,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召开党组织会议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有益的活动,进一步活跃党的生活。

二、党的组织活动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必须积极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并自觉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不断增强党性党纪观念。

三、开好党员大会,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讨论。对大会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不得有任何抵触。

四、开好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发扬民主,参抒已见,统一认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战斗堡垒作用。

五、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坚持党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错误,增强党的活力,加强党内团结。党支部要利用党员民主生活会,对履行党员义务和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评议。每个党员都要诚心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自己的党性。

六、组织好党员学习。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学习做出具体安排部署,每年至少组织四次党课。每年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不得少于12次。学习内容要结合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以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政策法规为主。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教育,坚持学习制度,自觉接受党的教育。

七、做好党费收缴工作。每个党员必须按规定标准按月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按时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