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

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

一、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为学校自查自改阶段;第二阶段为区安委会会同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目标督查室督查督办阶段;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阶段。

二、检查内容

各学校、幼儿园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完善、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学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情况;学校、幼儿园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安全情况;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情况;汛期防灾、减灾及应急疏散演练情况;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情况;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情况;对火灾防灾避险安全情况;在建工程安全情况等;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园)主要领导要动员部署并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切实加强大检查的组织领导。

2、全面排查,强化整改。各校(园)要按时间安排,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隐患台账。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监管责任人,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各镇乡中心校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的检查指导。

3、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