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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改革意见

行政审批改革意见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全面规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后审批方式的运行模式;继续实行联审制;实行一口审批收费;新的审批运行模式的优点;强化监督与考核,提供体制保证,对行政审批改革意见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中省直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重要的行政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都要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分头和当即办理相结合、统一送达的审批方式、一个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由市审批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审会,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限时分头办理、实行集中受理、分头和当即办理相结合、统一送达的审批方式,实现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受理和送达、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改善投资环境,改进服务作风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顺畅,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全面规范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

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中省直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重要的行政服务事项,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都要进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实行集中受理、分头和当即办理相结合、统一送达的审批方式。凡应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另行受理,严禁多头受理,坚决杜绝“双轨”运行、“里一半外一半”的现象。

二、改革后审批方式的运行模式

(一)集中受理。凡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重要的行政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接件受理。市审批办成立受理科,在行政服务中心设集中受理窗口,使用统一的行政审批受理专用章,按照各审批部门提供的受理条件,集中受理不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当时办结、需审批部门集体研究、现场踏勘、上报的承诺件,受理后由集中受理窗口送达到有关审批部门办理。承办部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由各窗口直接受理。

(二)分头和当即办理相结合。集中受理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由承办部门分头办理,各单位可根据业务量设专(兼)职人员(具有一定职务和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负责协调督办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依法限时办理,实行超时默认,承办部门办结后由集中受理窗口取回办结件;承办部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由窗口负责办理。

(三)统一送达。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重要的行政服务事项原则上一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及分中心出件送达。集中受理的事项由集中受理窗口送达给办事者;承办部门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事项,由各窗口直接送达给办事者。

三、继续实行联审制

一个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由市审批办召集相关部门召开联审会,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限时分头办理。

四、实行一口审批收费

凡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审批事项,涉及审批收费的原则上由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财政窗口收取。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收费逐步实现一口收费。

五、新的审批运行模式的优点

实行集中受理、分头和当即办理相结合、统一送达的审批方式,实现市本级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都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受理和送达。这种审批方式的优点:一是解决行政审批多头受理、群众多次往返机关、办事不方便问题;二是解决承办部门不按承诺时限办结审批事项、效率不高的问题;三是解决行政审批中收费不规范问题;四是能够实现申办者与审批人员不见面,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不廉洁行为;五是审批件少的部门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已设的可撤回),节省人力资源。

六、强化监督与考核,提供体制保证

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改善投资环境,改进服务作风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顺畅。监察机关要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行政效能监察室,负责对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对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对拒不执行或拖延不办的单位严肃追究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市审批办要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该窗口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