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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做好未成年犯罪工作安排

检察院做好未成年犯罪工作安排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快矫正身心、回归社会,年初以来,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轻缓刑事政策的暂行办法》,并在办案中认真贯彻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落实帮教工作。该院与区关工委、当地派出所、所在学校及家庭签订了帮教协议书,共同研究制定了具体帮教实施计划,明确了各自帮教责任,切实把帮教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是以案释法说法。办案人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有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了盗窃犯罪的构成要件,并帮助分析了作案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强了未成年人法制观念和悔改前非的自觉性。

三是进行心理矫治。该院积极配合区关工委、社区和家长做好心理矫治工作,进行人生观、荣辱观和理想前途教育。通过心理调整、爱心关注,消除了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对待帮教的逆反心理和抵触情绪,并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充满了信心和美好愿望。

四是鼓励自食其力。该院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安排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学习技能,增强就业本领。通过培训,让他们深深感到自身有创造价值的能力和自身有存在的价值,消除了不劳而获思想,坚定了自食其力信心。

五是参与公益活动。为培养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贡献社会”的精神,办案人安排他们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使之融入社会大家庭,增强了为社会服务、为他人服务和感恩父母的意识,由涉嫌犯罪成为了有益于社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