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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县检察院检察报告

省县检察院检察报告

××省××县检察院*年检察工作报告

××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年1月20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年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年检察工作情况

*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精神,围绕“服务大局、狠抓办案、规范管理、树立形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为建设小康大悟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统一执法思想,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推动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年,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县实施建设山区经济强县战略目标的重要一年。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检察工作必须树立高标准、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为建设山区经济强县服务。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观念,把检察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研究、部署和落实。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制定了《服务经济建设的十项举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先后与京华彩印、立马水泥、光学玻璃、富佳龙硅业等多家招商引进企业建立了重点服务关系,努力营造吸引投资者、支持创业者的良好氛围,为我县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实行“开放强县、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服务。*年3月,宪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正,“人权入宪”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大进步。我们将人权观念根植于干警执法办案的思想之中,注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统一,坚决防止和纠正野蛮、粗暴、漠视人权、侵犯人权的执法行为。查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虐待被监管人、滥用职权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2件3人。不断强化诉讼民主意识,坚持文明办案;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实行人道主义关怀,尊重诉讼参与人的合理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为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我们在工作中坚持把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思想观念上坚持“亲民”,在工作部署上坚持“为民”,在具体措施上坚持“利民”。我们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入手,加大了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渎职侵权检察的工作力度。一年来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90件次,对14件署名举报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采取检察长负责制,盯着办、定人办、限时办,保证了检察机关接待处理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未发生一件越级上访。

二、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目标,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2件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8件77人,同比下降4%,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1件8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0件66人,同比上升36%。

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建立健全了“严打”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快捕快诉的严打方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办案原则,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恶势力犯罪团伙等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引导侦查,提高了办案效率,确保了打击力度。一年来,共批准逮捕上述重点案件16件30人,经提起公诉,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严格公正执法,狠抓案件质量。一是严把程序关。对批捕起诉案件由承办检察官、科室负责人、分管副检察长三次审核,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报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明确责任,多层把关,提高了案件质量。二是严把审查关。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一数与数罪的界限,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三是严把证据关。注重审查证据的证明力、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关联性及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惟证定案。因证据不足,一年来,我院在批捕环节作出不批捕决定3件3人,在起诉环节作出不起诉决定8件11人,严把了案件质量关。

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严格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打击合力。如××镇“10·30”恶性杀人案件发案后,我院迅速派员了解掌握案情,在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抓获归案后,及时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配合,引导侦查取证,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周某某后,我院在24小时内即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有力的打击了犯罪。

履行检察职能,开展综合治理。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我院积极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发挥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一是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到有关单位讲授法制课7场,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预防犯罪;到看守所发放“羁押明白卡”150余份,维护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教育其积极改造,重做守法公民。二是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参与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和网吧专项清理,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一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53批次,批转举报信26件,化解矛盾15件,做到来访有结果,来信有回音;落实首办责任制,开展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

三、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不断加大预防力度,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根据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我院坚持“准中求深、稳中求好”的原则,继续把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一年来,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30件,初查22件,立案侦查7件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3人。

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党政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是职务犯罪的易发领域,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源自“三机关一部门”,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4件7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2件3人,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案件1件1人。突出重点,查处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的大案1件3人。如我院在反贪污“金虎行动”中,立案查处了县教育局李某、张某、刘某共同贪污22万元的大案。抓住焦点,查处了社会关注的案件4件8人,其中1件2人由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提办。如在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的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县公安局严某、李某虐待被监管人案,罗某滥用职权案,县法院吴某、彭某滥用职权案等一批社会关注的职务犯罪案件。这些案件的查处推动了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对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廉洁履行职责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案件质量。我院从规范案件管理、提高侦查水平、严格证据标准、严肃执法纪律、明确错案责任等方面入手,狠抓案件质量。*年立案查处的7件案件,侦查终结7件,侦查终结率为100%,同比上升13%;已移送起诉6件,起诉率为86%,同比上升50%;法院作出有罪判决6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同比上升67%。案件质量达到历年以来最好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注重执法效果。我院对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从管理流程、审批权限、执法监督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把初查关、立案关、撤案关、起诉关,防止执法办案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如在初查管理上,我们规定初查一般不接触初查对象,重大案件的初查,报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批准或备案。因案制宜,讲究执法方法,注重执法效果。如在办理县图书馆某工作人员涉嫌贪污一案后,针对图书馆的公益性质和经费紧张的现状,我院迅速将扣押的9200余元款项全部返还,保证了图书馆的正常运转,受到发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好评,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拓宽工作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办案中,注重研究职务犯罪的规律,制定预防措施,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实现了源头预防。注重教育犯罪嫌疑人认识错误、悔过自新,实现了特殊预防。针对金融、国企等重点行业和单位的特点,提出检察建议书7份,实现了行业预防。与县人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在税务、工商、城建等12家单位建立了预防协作机制,共同研究预防措施,实现了重点预防。通过以案说法,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警示社会公民,实现了一般预防。

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法制统一,努力实现公平与正义

一年来,我院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拓宽监督领域,实现了诉讼监督工作的平稳发展,促进了司法公正,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刑事立案监督实现新突破。以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立案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了刑事立案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立案监督21件26人。从监督的效果来看,经立案监督的案件,公安机关提请逮捕10件1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件15人,移送起诉6件8人,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立案监督工作不仅有量的飞跃,而且有质的提高,在全市检察机关名列前茅。

民事行政监督再上新台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是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我院不断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努力通过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9件,立案3件,建议孝感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向同级人民法院移送一件(已采纳改判)。工作中,不仅重抗诉讲质量,而且重息诉讲效果,经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息诉6件,维护了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和司法权威。

刑罚执行监督获得新发展。以纠正超期羁押、不依法执行批捕决定、违法适用取保候审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了刑罚执行监督。针对超期羁押、变相非法拘禁的突出问题,开展了刑罚执行专项执法检查,杜绝了超期羁押的现象。

侦查、审判监督取得新成绩。以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了侦查监督。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口头纠正意见10余次,公安机关改变强制措施1件1人。以纠正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违法裁判为重点,加强了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抗诉1件3人。

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更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们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情况,经常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工作,认真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充分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开展工作,调查核实了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关于检察队伍建设的有关事项两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倾听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对2002年以来所办理自行侦查案件和刑检案件进行了专项复查,做到一案一册,逐案评查,事实求是,依法纠正。

五、加强教育整顿,提高执法能力,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检察队伍执法能力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根本保证。我院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

着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发挥领导班子模范、表率作用,做到勤政、廉洁,严格、公正执法。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提高班子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增强班子凝聚力与战斗力。三是落实中心小组学习计划,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素养、执法能力与领导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大力加强队伍教育整顿。我院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先后在检察队伍中开展了“执法为民学查改”、“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大讨论、“四观”教育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我院将几个教育活动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开展了“执法为民学查改”活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保障学习时间,组织学习交流,严明学习纪律,加强学习检查等措施,增强了学习实效;全体干警结合县委的“四查”要求和院党组“六查六看”要求,虚心征求各方意见,深刻剖析自身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制定了整改计划,明确了整改方向,扎扎实实的进行了整改。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整顿活动,全院干警的思想、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提高。

全面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以提高业务素质为核心,不断优化检察队伍人员结构,深化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检察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着力提高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推进检察队伍职业化建设。在第三届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我院三名正式干警参考,取得了全部通过的优异成绩,受到省、市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的原则,以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为举措,以多方位监督检查为保证,以严肃处理违纪事件为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不断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健全内部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大了纪检监察工作力度,检察长与各科室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了案件跟踪监督卡、办案人员廉洁自律卡、发案单位意见征求卡等“一案三卡”制度,党组成员定期到有关单位或案件当事人家里走访,了解干警的执法情况,有效防止了“吃、拿、卡、要”现象的发生,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六、深化检察改革,开展规范化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对直接受理的侦查案件进行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对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有着重要意义。我院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对不服逮捕决定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全部纳入监督程序。全年有3件自行侦查的案件进入监督程序,人民监督员经过听取汇报、询问案情、独立审议、无记名表决,作出撤案决定1件(系2003年立案查处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2人。

刑事检察改革稳步推进。推行公诉改革,对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庭前证据展示等进行有益探索,刑事检察改革逐步深入,提高了司法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

规范化建设成效明显。规范化建设,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的保障,我院以现代管理科学为指导,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一个根本、突出三个重点”,全面开展了规范化建设活动。一个根本就是狠抓了制度建设,用科学、合理、规范、实用、有约束力的制度来管人管事。三个重点即:规范了执法行为。结合法律法规和内部办案纪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考评、执法监督等管理制度。规范了机关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人事、车辆等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会、院务会等行政管理制度,提高了议事效率。规范了队伍管理。实行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制度,对检察队伍实行分类管理进行了探索,加强了对编外人员的管理。目前,我院已初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监督人、用制度激励人的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由模糊管理向精细管理的转变,这些机制的健全与运行,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检察队伍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科技强检的步伐加快。实施科技强检是检察工作发展的主流。新一届院党组成立以来,抓住机遇,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积极争取县委和政府的支持,争取国家立项和190万元国债资金的扶持,完成了选址、平地、设计、招投标等一系列工作,把正在建设的检察技术侦查大楼作为平台,不断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年,县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执法理念上,极少数干警大局意识、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协调、轻监督的问题,影响了执法效果;在执法能力上,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高层次人才缺乏,不能适应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在履行职责上,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与各级党委和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法律监督力度不够,还存在着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在执法作风上,个别检察干警行为不检点、不自重、不文明,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威信;在执法保障上,装备落后,经费紧张。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的支持、监督我们的检察工作。

一年来,县检察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也提出了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检察工作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大力的支持,对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关于*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与主要任务

*年,我县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引深检察改革,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我县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做好*年检察工作,要围绕“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这个任务,加强“业务、队伍、机制”三个建设,实现“监督能力加强、业务全面发展、队伍整体推进、管理科学规范”的工作目标。

1、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就是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本领”。加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建设,重点要加强五个方面的能力建设。一是打击预防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二是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建设的能力;三是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四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能力;五是强化自身监督和制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要通过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使执法思想更加统一、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机制更加完善、执法方式更加科学、执法作风更加优良、执法纪律更加严明,使检察队伍更加富有生气、检察改革更加富有活力、检察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2、以统一执法思想为先导,积极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全面理解与准确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科学内涵,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公正的执法观,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第一要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创造性。要提升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明确服务方向、突出服务重点、拓展服务空间、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效果。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经济服务的力度,为全县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3、以业务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业务工作是全部检察工作的中心,我们要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批捕、起诉工作。要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做到思想上不麻痹、工作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手软,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要按照“稳定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继续保持并不断加大办案工作的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履行监督职能、提高监督水平,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四是狠抓办案质量。要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遵循和正确适用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要在审查案件中严把事实关、法律关和证据关,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

4、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执法能力的提高,关键是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要坚持政治建检。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部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检察工作始终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先进性,始终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要坚持从严治检。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力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保证检察权沿着法治化和制度化的轨道运行。要突出加强对办案第一线执法过程和执法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是要坚持素质兴检。努力建设学习型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开展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5、以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为保障,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要以规范执法办案活动为重点,建立健全对案件的流程管理、质量考评、执法监督和能绩管理等机制。要强化案前管理,完善案件线索归口管理制度;强化案中管理,健全办案过程跟踪监督机制;强化案后管理,健全办案质量评判和信息反馈机制。要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办案责任,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提高检察机关综合协调能力与后勤保障能力。

各位代表,20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在新的形势下,检察机关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克难奋进,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山区经济强县,实现小康大悟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会秘书处200年1月18日印发

共印6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