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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事迹材料

检察官事迹材料

检察官事迹材料范文第1篇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1999年她从烟台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公诉科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十年间,她多次参加潍坊市院组织的抗辩赛和优秀公诉人评比,获得了“优秀辩手”、“潍坊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先后被市评为“政法系统优秀标兵”、“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在检

察院,一提起,人们便会想到法庭上那个唇枪舌剑、英姿飒爽的女检察官。可有谁知道,从最初刚出校门的稚嫩大学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在这背后,她付出了多少汗水与泪水。十年间,她从填写一份份告知书开始,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写起诉书、开庭支持公诉,所承办的案件也是从最初简单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逐渐转向一些比较棘手的案件,如经济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案件、渎职案件等。在这期间,她边学边干,勤思善学,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从青涩走向成熟。自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以来,六年来她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起,其中仅一年就承办各类案件94件152余人,是全科办案数量最多的检察官。

检察官事迹材料范文第2篇

工作中,能够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干好自己的工作,在工作纪律上处处能够以模范共产党员和优秀检察官的标准要求自己,实事求是,廉洁公正,不徇私情,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在工作中能团结同事,服从领导,在办案中,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待人诚恳,率先垂范,公正执法,依法办案,原则性强。

工作近两年,共办理各类公诉案件200余件,所有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无一错案。

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善于从细微之处入手察微析疑,发现问题,成功追诉漏罪、漏犯并发现其他重大案件线索。在办理阿某某抢劫一案过程中,通过认真、详细的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前科所犯之罪刑罚未执行,为核实该情况,李旭同志先后提审犯罪嫌疑人数次并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调取相关证据,后结合本案详细审查材料、原有证据及调取的其他证据,最终查明犯罪嫌疑人前科所犯之罪刑罚确实未执行,涉及其他漏罪,并且发现其他重大案件线索,后将该重大案件线索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最终自侦部门对该案成功立案,依法打击了犯罪,绝不放过任何一次惩治犯罪的机会。

该同志不仅对严重刑事犯罪做到严厉打击,同时注重在法与情、法与理中寻求处理问题的最佳契合点,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常说,办理案件不能就案办案,还要考虑案件办结后的社会效果,考虑如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对未成年人、在校生犯罪,她采用重在"教育、感化、挽救"的方式,既严格司法,又倾注一片爱心。在办理一起在校学生赵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她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对赵某某讯问后,得知其是一名即将要参加高考的学生时,她非常替这名学生感到惋惜,因为一次犯罪记录将对其未来产生很大的影响,李旭同志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一直都非常注重说服教育,尽可能的保护其合法权益,让其尽量能够和其他的在校生一样顺利的参加即将到来的高考,鉴于这名在校生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很好,平时表现也一贯良好,故在量刑建议书中她也明确提出对其判处缓刑的建议,量刑建议最终也得到了法院的采纳,缓刑期间赵某某也顺利地参加了高考。

检察官事迹材料范文第3篇

刻苦学习,高分通过资格考试

1998年6月,他转业至检察院。工作之余,抓紧点滴时间,系统自学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理论。为防噪音,他关上门窗苦读;天气炎热,就打来冷水降温;蚊虫虰咬,就点上蚊香驱赶,几乎每天学到深夜。他以高出录取线18分的优异成绩,一举通过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

紧接着,又参加法律本科学习。教员这样评价:“全班到课率最高的是**,听课最认真的是**,功夫下得最深的是**”。他以各门功课全优成绩被表彰为优秀学员。

奋力进取,检察宣传全省夺冠

20**年6月,**担任市院宣教处副处长,具体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先后在《**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省广播电台开设专栏专版。组织宣传工作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邀请资深记者业务辅导,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宣传的积极性。

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宣传工作考核评比中,市院得分名列全省地级市检察院第一名。

以身作则,营造温馨和谐氛围

20**年6月,**调到市院办公室主持全面工作。处务会上,他要求全室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意识。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潜心研读《办公室主任工作手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撰写市院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及检察长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一位干警由衷地说:“在办公室工作的确很辛苦,但办公室是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在汤主任的带领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再苦再累也愿意!”

开拓创新,预防工作佳绩频传

20**年7月,**担任市院预防处处长。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他带领预防处干警,与纪委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主城区展出后,又赴四市巡展,参展人数10万多人。

他将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预防讲座,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讲课效果得到广泛好评。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38场次,受教育人数4000多人次。

在**电厂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中,他指导电厂开展职务犯罪危险源点分析与控制,全程参与招投标监督。共有86人(次)主动向公司上交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6.8万元,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省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项预防经验交流会,推广市院预防工作经验。

敬业奉献,正确处理个人困难

20**年元旦前,他胆囊结石发作住进医院,病床上仍挂念着工作,手术前一天还忍着病痛,到有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手术后不到半个月,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

检察官事迹材料范文第4篇

今年,省院部署开展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主题实践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我想大家都会思考:什么是检察职业道德?怎样来弘扬这些职业道德?我也认真地问过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一名年轻检察干警,我应该怎样做?在思考中,我想起了发生在身边的两件非常微小,但却令我深有感触的小事。

第一件事情发生在4年前。当时,省院反渎局正牵头办理一件大案。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取证,案件到了突破的关键时期,大家都紧张地忙碌着。一天,我在送材料时,突然发现办案组的一位同志趴在桌子上,很不舒服的样子,走过去一看,他正吃力地撑在那准备审讯材料,再仔细一看,他的手臂上竟然还在打着点滴!额头上全是汗珠!我忙问他怎么回事,他却轻描淡写地说“刚刚做过一个小手术而已!不想耽误事儿。”说完,仍旧趴在那里认真地翻阅材料。4年过去了,他打着点滴、坚持工作的样子,一直深深地刻在我的脑海里。

另一件事情是在今年的正月十五。那天晚上,万家灯火,鞭炮齐鸣,多数人都匆匆地往回赶,与家人、朋友共度元宵佳节。而我们院的办公大楼里,却仍有几间办公室一直亮着灯,几个部门的好几位同志还在忙碌着。时间越来越晚,大家的手机也响个不停。有的是爱人打来电话:“大过节的怎么搞这么晚还不回家!”有的是孩子打来电话:“爸爸,你怎么还不回来啊!”然而,放下电话,没有一个人离开,大家一直加班到十一点钟,就这样度过了一个元宵节。

当我慢慢体会这两件小事的时候,我也找到了刚才问题的答案:忠诚、公正、清廉、严明,是我们的检察职业道德,是全体检察人员应当坚守的职业信仰和行为准则。然而,在实践这“八个字”的时候,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瞬间,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的故事。更多的是,我们每位检察官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工作。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复核一个细小的证据而翻遍了几尺高的案卷,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完成一次追逃而几天几夜不能回家,让家人多了几分期待和担心;也许,我们只是为了写好一份材料而加班加点,在他人放松休息时自己却在孤灯下彻夜思考……孤立的看,这些事情都很平凡,甚至很琐碎,很难一下体现出崇高的检察职业道德。但是,正是这些平凡与琐碎,推动着检察事业不断前进与发展;正是这螺丝钉般的精神,映衬出检察职业道德的熠熠光辉!是你们,是在座的各位检察官:用勤勤恳恳的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书写了忠诚,维护了公正,坚守了清廉,树立了严明!以具体的行动共同铸就了检察之魂!撑起了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脊梁!

我突然发现,这些平凡的事迹才是最感人的,才是最伟大的!才是最激励我们的!这就是检察职业道德的实践形式,也是我们检察事业的基石,执法公信力的源泉!作为检察队伍的年轻人,我们有激情,有理想。但是,我们更应该像那些默默耕耘的建设者那样,怀着一份对检察事业的踏实与执着,埋头苦干、奋力拼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和弘扬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道德情操和职业准则!我们要在平时的工作中,牢记职业使命,提升职业素养,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情的处理都当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我们还要在日常的生活中,珍惜职业荣誉,遵守职业纪律,时刻注意维护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我们更要把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八个字”作为毕生的价值追求,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履行自己职责,以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检察事业奉献青春!贡献力量!

检察官事迹材料范文第5篇

【关键词】笔迹;笔迹鉴定;样本;收集

笔迹鉴定是通过检材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两相比较进行的,而提取满足一定要求的样本笔迹是对笔迹进行比较检验鉴定的基础。笔迹样本的真实性及对书写人书写习惯反映的可靠性,是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关键。提供可靠、充分的样本笔迹就能做出正确的鉴定意见,相反,就难以做出鉴定意见,甚至做出错误的判断。在现实办案中,笔迹样本的数量与质量往往对鉴定意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收集分析笔迹样本,综合运用笔迹样本的各种信息,为确保鉴定质量为检察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证据先打下坚实的基础,是我们委托笔迹鉴定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收集样本中存在的问题

(一)收取样本的主体缺乏专业知识

在不同的诉讼中,样本作为证据资料,由不同的主体依据证据规则收取和提交。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里的大多数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不是物证技术,而是侦查或者法律,也有的是从其他部门调入技术部门,物证技术专业水平较低,素质不高。这就决定了他们难以按科学鉴定的要求收取提交样本。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收取提交样本材料,但是由于律师、当事人等也较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收取的样本也较难满足科学鉴定的需要。同时由于法官也缺乏物证技术知识,因而对样本的审查也往往不严,使样本提交后不能满足鉴定的需要。

除当事人主动提供比对材料外,司法机关办案人员是收集和选取样本材料的第一主体,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文书过程是否顺利,鉴定的结论是否正确。由于办案人员对文书鉴定知识认识有限,缺乏对样本收取方法和技巧的掌握,导致送检的样本不符合鉴定条件。此外,在送检的过程中,送检人员对文书物证保管不力,经常会对检材进行勾画、重描或折叠,这些都给司法鉴定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收取的样本特征反映不充分

样本特征是客体特性的真实反映,是鉴定的科学依据。就笔迹鉴定而言,影响笔迹形成的因素有很多,如生理、心理、文书格式、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纸张、字体、字形书写时间等。客体反映条件不同,特征反映会出现差别。如果样本仅反映了其中部分特征,会影响鉴定人的判断,如笔迹鉴定中,检材为某人快速书写的字迹,而收取的样本均为此人慢速书写的字迹,这时,在连笔特征、笔画简化、运笔方式、笔压等方面检材与样本都会存在差异。如将此样本作为比对样本,鉴定结论的正确性肯定会受到他人质疑。因此,样本笔迹必须能够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真实特征,包括一般特征和细节特征,甚至是各个阶段的特征和特征的变化规律等。

(三)样本并非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

即指样本出现混同,样本不是或者不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在笔迹鉴定实践中,表现为样本字迹材料并非都是嫌疑人书写。由案件当事人提供样本时,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将他人的字迹当作自己的字迹提交给司法办案人员。收取样本时,办案人员不注意分辨或者没有问清当事人,将多人书写的笔迹误认为是嫌疑书写人的笔迹。样本并非都是受审查客体的反映体不仅会给鉴定人的鉴定带来困难,而且易发生鉴定结论的错误。如样本均为另一客体的反映体,鉴定人经过比较检验很容易就得出否定同一的结论,而样本出现混同,会使鉴定人在比较检验过程中迷失方向,有些特征点符合,有些特征点存在差异,导致不能得出明确的鉴定结论。两种结果都可能导致鉴定结论出现错误。样本缺乏真实可靠性,是科学鉴定的大忌。

(四)样本缺乏时间上的连续性

样本收取要求时间上的连续性,是为了能充分、全面了解受审查客体的变化情况,做出正确判断。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无论书写动作习惯还是印文印面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不断改变,书写动作习惯的改变表现为字迹的改变,印章印面的改变表现为印文特征的变化。鉴定时通过对时间上连续样本的研究以发现客体自身的变化规律是要求样本时间具有连续性的根本目的。这在笔迹鉴定或其他习惯类客体鉴定中显得尤为重要。

(五)偏重实验样本,忽视自由样本

文书鉴定中实验样本较自由样本更容易收取,只需要求案件当事人书写字迹或交出印章即可。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办案人员都偏重收取实验样本而忽视自由样本。当然,在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活动中,当事人不愿意提交自由样本,而对另一方提供的自由样本又加以否定,从而使自由样本的收取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实验样本就成为唯一可行的办法。

另外,也有办案人员很难找到自由样本,怕收取到错误的自由样本,或者只为了图省事,大量使用实验样本。从根本上说,这还是办案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自由样本和实验样本在鉴定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认识不足所造成的。实验样本虽为当事人所写,但是容易伪装或变化,当事人出于某种动机而故意地控制调节书写动作或摹仿他人字迹,从而使笔迹特征发生改变。

二、笔迹样本的收取原则

针对笔迹样本收集过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收取笔迹样本必须遵守如下的基本原则:

刑事案件样本的提取扣押必须由办案人员亲自执行。办案人员不得在法案地或某一范围内广泛收取群众的笔迹资料做样本使用,只能收集重点嫌疑人或相关人士的笔迹资料;秘密收取的必须转换成公开收取;公开收取的必须严格按照提取扣押笔迹检材的程序和规定进行;收集特定人士的笔迹资料作为样本,应按照相关程序规定报批;必须由受审查人辨认后加以确认;必须审查其来源是否真实。民事案件中收集笔迹样本必须征得受审查人同意,所收集的笔迹样本资料必须经过受审查人和对方当事人、相关第三人确认。

三、笔迹样本的收集方法

样本收集的方法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划分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公开的、秘密的,等等,并且针对不同种类的样本,其具体收集方法也有所不同。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的途径和方法很多,有单位或组织提供的,有涉案双方当事人主动交出的自己或对方的笔迹,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在收集、提取时要一一标记清楚,但不能破坏其原始状态。

(一)秘密收取笔迹样本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案后样本、自由样本的收集。秘密提取,即在向嫌疑人保密的状态下,通过嫌疑人所在单位,组织,从他们保管的嫌疑人书写的文字材料中提取笔迹样本。如人事档案、文件档案、财务档案、考试试卷、计划总结、心得笔记、年度考核表等。

(二)公开收取笔迹样本

这是收集笔迹试验样本的常用方法。总体而言,收集笔迹试验样本可以采用一下几种方式进行:(1)默写。针对民事案件中的一些条据类或者字数少的检材,若受审查人已经知道检材的内容的,可以责成受审查人默写检材相关内容。(2)听写。事先编辑一段文字,把检材中的特征字编入其中,收集时由办案人员当面口述受审查人书写。(3)抄写。事先寻找并确定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印刷品,或者编辑一份包含较多检材特征字的材料并打印成印刷品,收集时责成受审查人照抄全部内容。

公开收取笔迹样本应该注以下事项:搜集之前应当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必须由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或民事案件的庭审法官亲自监督收取;监督人应营造一个轻松平常的书写环境,使受审查人保持平和心态;案后样本应该以常速或快速书写;案后样本的内容不得与检材样本的内容完全重复;不得复制带有反动性、民族或种族歧视、侮辱或诽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文字材料作为试验样本;单一形式且相同内容的实验样本书写不得少于三遍,每种形式书写不得少于两遍。

值得引起注意得是,笔迹样本的提取工作并非都是可以一蹴而就的,应根据检材笔迹物证形成的具体情况及案前、案后样本的分析比较,有针对性地隔时(上、下午)、隔天(一天或几天)、多次(三、五次即可)分别提取。对于精神紧张的应耐心做思想工作,让其相信笔迹检验的科学性,力求使其在正常的心理状态下,最大限度地再现真实的书写习惯特征。总之,收取笔迹样本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文检技术人员要认真核实笔迹样本的来源及提取方法,对于来源不明或非法提取的样本,有权拒绝使用。提取笔迹样本,首先要吃透检材,做到主要特征字迹心中有数,有备而取。其次坚持全方位、多渠道,条件优先,宁多勿少,切忌粗枝大叶,张冠李戴。坚持以发案时期、案前及历史样本秘密提取为主,案后正常样本为辅,听写样本为必要补充,实验样本为最后验证的指导思想,深入、细致、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为笔迹鉴定做出准确结论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