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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方案

农民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为60岁以上农民实施健康体检20000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的目的与意义,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为农民健康体检积极营造氛围。

(二)调查阶段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抽调业务技术好、责任心强医务人员组成调查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入户调查。调查时要摸清分包村60岁以上农民的底数,详细填写农民健康档案中规定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情况。同时对60岁以上农民发放健康体检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

(三)体检阶段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健康体检中心(科),健康体检内容为物理检查(内、外科)、三大常规(血、尿、粪)、B超(肝胆)、心电图、胸透等五项。其中,胸透可根据体检对象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健康体检方式是农民持健康体检通知书到指定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体检程序由实施体检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定。体检结果于体检结束7日内反馈受检者。

(四)建档阶段

承担农民健康体检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户为单位建立健康档案。档案中家庭情况和个人信息由入户调查人员填写;体检结果由体检人员填写。档案完成交管理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分村编号,妥善管理。注意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档案建立后,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开展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同时,要建立包村责任医生制度,抽调技术好、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作为包村责任医生,每月下乡巡查不少于2天,负责辖区内建档农民进行预防保健、慢病巡访、健康教育及体检结果反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局成立农民健康体检及建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方案制定、技术指导、工作协调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并根据工作任务制定实施计划,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及社会企事业资金支持,确保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把体检质量关。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辖区农民健康体检责任单位,要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仪器设备,培训相关人员,遵循操作规范,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切实把好体检质量关。

(三)强化日常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长效服务机制,加强建档后的服务管理工作。对体检查出的疾病,要积极动员患病农民早诊早治;对年老体弱及患慢病的农民,要积极做好定期巡访和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开展动态追踪服务,逐步实现农民健康的动态管理。

(四)加强监管与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每2个月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市卫生局将加强督查,定期考评,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