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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第1篇

关键字: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5)19-06-04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Xu Gang et al.

(School of Business,Jiangnan University,Wuxi 214122,China)

Abstract: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of our country are the important dire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but in practical a lot of problems encounter. This article embarks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farmer cooperatives,and analyses the current cooperatives' small scale,the low service level,imperfect internal operational mechanism,shortage of funds,not forming a 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lacking professional talents,which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operatives. On this basis,put forward to change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encourage to merger and joint,promote joint-stock reform,and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to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speed up the professional talent training and introduction of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and so on to deal with the troubles.

Key words: Farmers' professionalco-operatives;Troubles;Countermeasure research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农民为了规避生产风险,维护共同利益,按照自愿、民主等原则建立起来的互经济组织。有效地解决了农业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不能对接的问题。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2007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从法律上确定了合作社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之一发展尤为迅速。截至2015年2月,合作社达133.74万个,约是2007年的35倍;出资总额2.89万亿元,同比增长41.6%,发展速度之快,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合作社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发展过程中遇到诸多的瓶颈。因此,如何正确认识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合作社发展道路。对新常态下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尤为重要。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基本内涵 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是1844年在欧洲成立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自此合作社的发展已逾有170a的历史。我国合作社发展主要起源于改革开放的浪潮。1978年,我国实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社也开始萌发,但都较为松散;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从不完全向完全市场经济的转换,合作社逐渐发展成为农业市场化经营的重要组织载体。进入21世纪,“三农”问题成为党和国家关注的焦点。合作社作为一种集约、高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备受重视,发展尤为迅速,学术界对合作社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对于合作社的定义,国际主流上一般采用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CA)的解释,即合作社是由自愿联合起来的人们,通过联合所有民主控制的企业,来满足他们共同的经济、文化与社会的需求与抱负的自治联合体。国内学者们基本沿用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合作社的解释,即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经营范围涉及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传播,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等。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合作社的出现,使农民参与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盈利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它的出现不仅符合世界农业的发展趋势,更有利于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的发展。合作社现已成为现代农业组织制度创新的重点[1],应大力推动合作社的发展。为此,学者们对合作社发展做出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合作发展现状凸显出以下特征:

(1)数量增长较快。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地方配套法律体系也相继颁布,在有利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下,合作社的数量迅速增长。吴甜甜在江西省、曲秉春在吉林省等等调研都发现,各地合作社的数量、成员总数、出资额、资产规模等等都多年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全国总量而言,截至2015年2月,合作社达133.74万个。成员总数超6 000万户。出现一大批部级合作社、“三好”合作社等等。合作社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万人)][年份]

图1 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组建类型多样化。合作社组建类型越来越多样化,按大类可分为龙头企业带动型、政府引导型、能人带动型和自发成立型等四种形式(如下图2),且自发型和能人带动型合作社比重较大,达70%以上[2],其中村干部、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都积极参与合作社创建,创建主体的多元化又使组建类型更加多样化。

图2 合作社组建类型

(3)合作形式多元化。我国合作社过去的合作形式比较单一,主要是产品生产或销售之间的合作等。但随着市场化不断深入,合作的形式也进一步创新,出现土地流转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形式。合作社的合作形式突破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逐步走向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之间的合作,多元化合作模式更有利于促进农户增收、抵御风险、增强市场竞争力。

(4)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更广。合作社经营范围不断扩大。合作社经营范围广泛分布在种植业、养殖业、农机、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3-4],且以种养殖业为主。就全国而言,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大约占43.3%,从事畜牧业的合作社占29.7%,合计更达到73%[5]。这主要是因为,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风险较高,而种养殖业产品的商品化率高,风险相对较低。

合作社服务领域不断加深。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已拓展到农资供应、农技推广、农机作业、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和销售等各个环节,但主要以产品销售和生产服务为主。部分合作社已创新性开展了信用合作、互助保险等新的服务形式,服务领域更加广阔。

(5)带动作用明显。合作社不断发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品牌化的优势,在农业中影响日益渐大。带领农户提高收入、参与市场竞争、对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的作用。例如,合作社构建“农超对接”等经营模式,解决了农产品的销路问题,促进了农民增收,该模式现也已在全国各地推广,成效明显。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境

合作社目前正蓬勃发展,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现代化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合作社发展中遇到困境更不容忽视,亟待解决。总体上合作社发展困境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2.1 规模偏小 我国合作社总体上数量较多,但普遍规模偏小。规模偏小,主要表现在成员较少和资产规模较小等方面。规模方面,从微观上来看,与国外(美国)对比,美国农民较少,但合作社平均成员数、辐射农户数等指标却优胜于我国。从宏观上来看,全国各类市场主体中,合作社仅占1.89%,规模总体较小;资产方面,几种市场主体中,合作社平均注册资本金接近于个体工商户,但仅为外资企业的1/5,私营企业的1/20[6]。资产规模偏小,影响合作社健康发展。

图3 2015年2月全国各市场主体注册资本金分布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官方网站

2.2 服务层次偏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由于受营销管理人才缺乏等条件的制约,我国合作社,尤其农民自发组建的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主要集中于农产品的生产环节,在销售环节所发挥的作用比较有限,服务内容单一且多数属于低端服务,产业链得不到延伸,缺乏金融、保险、社会保障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产品和服务,影响竞争力的提升。

2.3 内部运营机制不够成熟 内部运营机制不够成熟主要体现为3点:组织机构不健全、民主管理未落实、利益分配矛盾等。首先,合作社实质上是特殊的企业,但实际上很多机构形同虚设或者根本就不设立。其次,决策易掌握在极少数出资额较多的出资者(称为“大股东”)手中,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民主形式大于实质,“内部人控制”现象普遍,损害合作社会员的利益。再者,体现在利润分配机制上。由于合作社需要按照交易额进行二次返利,这是合作社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本质特征。但入股较多的大股东却想限制二次返利,而决策又容易被其控制,这就产生了利润分配机制的矛盾。利润分配不合理易影响农民对合作社活动参与不够、关心不够,从长远看必将制约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2.4 发展资金短缺,融资困难 农民办合作社是“弱势群体的联合”。由于农业天然的弱质性,生产的周期性,导致资金周转相对较慢,资金短缺是各地合作社反映的最大瓶颈。为什么合作社存在资金短缺呢?从合作社角度来看:退股自由、社员收入较低且重分配轻积累、以及法定分红比例过高等因素都易导致资金积累困难。从金融机构角度看分析,市场化条件下,资金具有逐利性,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存贷比例存在严重错位,并且合作社多数存在财务不够规范、产权不明晰等问题,不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要条件,融资较难。从政府机构角度看:国家拨付资金大力支持合作社的发展,但受益面很窄,主要是小部分大型优质的合作社,存在支持资金分配不均,还有更多的合作社融资困境问题仍然很严峻。

2.5 良好外部环境仍未形成 目前我国合作社发展良好的外部环境仍未形成,主要表现为:第一,健全的法律体系仍未形成。目前合作社发展主要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仅是一个宏观层面,缺乏一系列具体细则法律的支持。第二,现行土地政策的约束。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但在现实中存在一些农户不愿流转也不愿加入合作社的情形,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制约,而现在国家政策没有说明怎么予以解决。第三,税收管理体系上缺乏可操作性。针对合作社专门的税收制度还没有形成[7]。第四,政府支持不均衡。政策的主要优惠都给予大型合作社,中小型合作社很难分得一杯羹,一方面易导致大型合作社对政府形成强烈依赖,另一方面中小型合作社难以享受政策优惠,发展困难。

2.6 专业人才匮乏 目前合作社对农村能人和村干部形成严重的依赖,他们虽经验丰富、能力突出,但在知识和专业背景上存在局限,合作社发展普遍存在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缺具有合作理念的带头人、缺具有经营管理经验的社员,缺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是当前合作社人才队伍发展重大困境。

3 解决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困境的对策建议

3.1 转变发展思路,积极应对当前困境 随着市场化、国际化不断深入,市场上各类主体之间竞争不断加剧,我国农业面临的竞争压力将更大。农业作为我国市场经济中最薄弱的环节,需要冲破固有小农经济思想禁锢,不断创新活力,增强自身竞争力。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转变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合作社经济,学习借鉴美国“新一代合作社”(NGC)的经营模式,企业化运行合作社。循序渐进的推进合作社分类经营:一部分对成员提供非盈利;另一部分对非成员提供盈利,追求利润最大化[8]。

3.2 鼓励联合和兼并,促进由量到质的提升 要努力实现合作社的发展由量的增加到质的突破。按部就班地推进一批产品和服务同质化合作社联合,加快有实力的合作社对经营不佳或规模较小的合作社兼并。对业务上趋同的产业链向一体化方向发展,业务范围纵向延伸至农产品深加工领域。形成一批更为优质的合作社作为领头军,进一步发挥优质合作社的示范效应。

3.3 推进公司化、股份化发展模式,破除运行管理和融资困境弊端 借鉴国外合作社发展的先进经验,引进推广公司化、股份化发展模式,切实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实行不完全 “一人一票制”参与决策。调动社员入股的积极性,强调发展和承认有差别的利润分配原则。促进财产明晰化,允许一批经营较好的合作社发行股票上市融资,破除融资困境。

3.4 健全法律体系,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合作社管理机构,对合作社的扶持要坚持“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的思路。减少直接补贴,大力开展与农业相关的培训和技术服务与指导。转变合作社发展的模式,鼓励自力更生,发展特色产业。同时,政府还需要加强相关法律的配套和完善,加快完善对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可操作方案的制定,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氛围。

3.5 鼓励引进职业管理人才,加强农业高层次人才培养 政府应加强对现有合作社经营者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各类讲座和举办座谈会,促进经营者管理能力的提升;引入职业管理团队对合作社进行专业化管理;要重视强化合作社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培养规模化农业经营最紧缺的人才,解决我国目前合作社高(下转12页)(上接8页)层次人才缺乏的困境。

参考文献

[1]胡冉迪.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题,2012(11):44-48.

[2]张克非,李加福,张葛仡男.甘肃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与建议[J].科学经济社会,2012(03):5-10.

[3]黄祖辉,徐旭初,冯冠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对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的探讨[J].中国农村经济,2002(03):13-21.

[4]吴甜甜,余得生.江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生态经济,2013(10):91-94.

[5]刘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调查与建议[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6):32-36.

[6]郑丹,王伟.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及政策建议[J].中国科技论坛,2011(02):138-142.

[7]曲秉春,金喜在.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问题及发展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2(03):108-11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主要问题;对策建议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关系到能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能否促进农村的发展,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广大的农民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然而,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十分弱小,还有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爱和保护。  

  

一、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2007年7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后,辽宁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加快,从2008年底的3,800多户,发展到2009年底的9,247户,加入的农户成员达到61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8万户。2009年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销售农产品总值124亿元,统一组织购买农用生产资料40亿元。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民人均收入比未入社的农民人均收入高出20%以上。有1,1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注册商标,50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通过了质量认证。  

  

二、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与发达国家和先进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综合实力不强。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虽有9,247个,但大多数还处于起步阶段,综合实力不强,如资本金在10万元以下的占61%左右,超过100万元的仅占6.5%。加入的农户成员为61万户,仅占全省农户总数的9.2%,这不仅与日本95%以上农户都加入农协组织相距较远,与国内江苏、山东等省相比,也有明显差距。  

2、区域发展不平衡。从辽宁全省来看,大连、沈阳两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好,走在全省的前列,其他地区发展相对滞后。而就大连和沈阳两地内部各区来说,发展也不平衡。  

3、行业发展相对单一。合作社从事的行业大多数还只停留在蔬菜、瓜果种植、种苗培育、肉牛羊、生猪饲养和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比例占75%以上。而真正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能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  

4、运行机制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完善。在机构制度建设上,有的达不到农民成员占80%的要求,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存在着一股独大的问题。在财务管理上还不规范,缺乏合格的财会人员,在凭证的取得、记账、报表编制等会计业务上,难以做到规范。  

5、资金匮乏。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和农村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日趋增强,但与之相比,农村金融供给却严重滞后,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瓶颈。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惠民财政资金“跑、冒、滴、漏”现象非常严重,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直存在,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6、人才匮乏。目前,合作社发展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爱奉献的优秀带头人很少;了解合作社知识,甘于“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民社员也很少。人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和长远发展的根本因素。  

7、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一些管理部门或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应有的位置。目前,大部分还是停留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文件上重要,落实上跑调的状态。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和职能运作更是知之甚少;了解合作化运动的农民生怕穿新鞋走过去“归大堆”和“大帮哄”的老路,分不清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过去那种大而全的统一经营模式的根本区别。  

8、很多优惠扶持政策难以落实,扶持力度不够。虽然国家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都出台了很多优惠扶持政策,但实际执行、落实较少。有的基层干部反映,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政策是不管用的,只有这些政策的直接主管部门下文件,基层的相关部门才会贯彻落实。  

9、指导管理体制尚未形成合力。目前,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财政、民政、水利、供销社等各个部门都管,各个部门又都不管,没有形成有效的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三、加快辽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意义”。为解决“三农”问题,国家曾先后采取了调整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小城镇和鼓励规模经营等诸多办法,但成效有限。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策在于增强农村内生型发展动力。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增强农村内生型发展动力的最佳突破口。对此,建议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这项事业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尽快出台“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国家发展战略”;应尽快把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到“省级优先发展战略”的层面,统一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为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重要思想保障。  

2、创新政府领导农村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推进政府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改革、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体制改革,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体制环境。  

建议加快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制的改革,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内容。要像抓“米袋子”、“菜篮子”等工程一样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工程。  

建议在省联席会议制度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真正形成整合涉农资源、分工负责、优势互补、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构建起完善的为农服务体系,从而切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3、政府应加快对农民开放有收益涉农领域的步伐。建议推进农村合作金融。借鉴德国、日本和我国郝堂、古树于、周家庄等地的成功试验,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以“金融合作”为突破口,构建农村“内置金融”(农民主导的金融,利息归村社成员),进而带动其他合作,如农资合作、农机合作、土地流转合作等等,形成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力量,促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农村的大发展。迫切建议加强银监会和农经部门在农村资金领域的合作。 

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建议建立大型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力发展农产品直销方式、建立高效的全国农产品信息网、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体系。  

4、加大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扶持力度。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惠政策的执行和监管,从而保障这些优惠政策真正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所用,进而充分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  

5、探索建立并完善农业保险机制。农业是个风险高(市场风险高、病疫风险高、气候风险高、投入风险高)、利润低的弱质产业,迫切需要农业保险,这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建议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业务,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6、大力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人才。鉴于辽宁目前还没有一家专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学院或设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的高校,建议以沈阳农业大学为基地,设立合作社学院。整合省农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部门的资源,发挥沈阳农业大学管理学和农学学科等方面的优势,把沈阳农业大学合作社学院建成集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沈阳农业大学各方优势和力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养、培训和交流的基地,开展全方位的合作社教学、合作社培训、合作社科研与合作社国际合作交流。尽快培养出一批实用型高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推动我国农民合作事业的发展。  

7、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建立和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其中,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至关重要。  

  

主要参考文献:  

[1]韩俊.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m].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2007.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合作社 农业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11-136-03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行,也就确立了在农业经营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及法律定位,这也使相关的农业与农村金融、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得以更好地落实,并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呈现加速的趋势,其在数量上和范围上不断增加和扩大。

我国各级政府在加强对农民参与合作社经营的宣传和引导的同时,也加大了政策扶持的力度和相关的支持投入,这一方面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于2006年10月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4四次会议通过并实施。这部法律的推出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7年5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方面的具体规定。这表明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走上了更加规范发展的道路,其经营也迈上了新的台阶。法律的颁布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的组织形式得到了国家法律的认可,日常经营有了可以依据的规范,这不仅有利于农村各项经营事业的进步,同时也为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营造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在2007年文件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加快制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配套的具体实施细则,要尽快台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财会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配套措施。”在2008年文件中又一次强调必须要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要求各地配套推出扶植政策,确定税收优惠准则,并取缔不合理收费。

2009年一号文件要求,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使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要从财政上下拨资金,供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学习。2010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的很多内容都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要支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社,并在资金上支持经营得当、集体意识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的问题

(一)组织功能较为单一,发展规模偏小,在农产品定价上没有话语权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始了健康发展。合作社法不仅提供了经营的法律依据,也为扶植其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奠定了基础。但是从总体来看,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旧处在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的合作社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差距,尤其是在组织功能、发展规模以及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差距更加显著。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小、内聚力不够强,组织结构比较松散,这是发展的现实情况。基层实际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但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登记注册的数量较少。另外从全国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本应是一个纵横交错的体系,而现实中我国还未建立起全国性的合作社网络,而只是在局部地区有了合作社分社和合作社联社。

普通农户在其中的话语影响力很小。因此,农民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在现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得到具体体现,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社就很难规范运行并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其章程以及监督措施也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波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近年来,我国农副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比如水果、蔬菜类产品价格波动就比较频繁,在大宗农产品中水稻和玉米价格波动也比较大。这种非常规的价格波动,对相关农产品生产的影响很大。加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就使农产品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农民的利益因此而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失。

影响我国农业投入的主要因素是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这使得农民在经营投入上力不从心,没办法或没能力主动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因此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对于农业经营的投入。其结果一方面是降低了某些类型的农产品产量,并由此而导致供求失衡,以至于引起农产品价格的新一轮上涨;另一方面是使农产品由于投入不足而质量下降,也就难以满足市场对于农产品不断提高质量和安全性的要求,结果是生产出的农产品难以销售出去,也就产生了农产品“卖难”的现象。

如果农产品处在价格波动和“卖难”的恶性循环之中,那么单个农户很难抵御市场的风险,其经营也就处在风雨飘摇之中。这样农业就难以稳定经营,农村也难以稳步发展。如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能有效地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规模化经营一起闯市场,那样就能改变单一农户微弱的市场地位,农业经营也就能相对稳定并获得稳定的预计收益。

但由于目前我国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的服务还不够完善,合作社的主要作用还是以统一购买、降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为主,因此还不能够充分利用其市场地位来拓宽其在产业链上的发展空间,也无法引导农户实现农产品生产成本的最小化和经营利润的最大化。

(三)营销能力依然是合作社经营中的显著弱点,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渠道和农产品促销上都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专业营销人才的缺失,因此还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营销策略组合和全方位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这直接阻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也限制了农业经营的实际获利。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于农户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农产品经营的销售环节上,如果这方面的服务能力不能有效提高,那么合作社对于农民的吸引力就变得十分有限。这将成为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者发展的阻碍因素。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在提供技术支持、扶植农业生产方面进一步发展之外,在促进农产品销售方面必须要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其营销能力必须迅速提高。

首先,要倡导农民合作社进行农产品品牌建设,重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为农产品申报注册商标。要树立品牌意识,开发已有注册商标的价值。同时,通过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来维护某些地域特色农产品的地方特色传承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也是由于缺少资金支持、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能抓住时机及时注册商标,因而没有品牌经营的立足点,结果是使经营收益直接受损。

在农业标准化生产方面,我国也只有2.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三品一标”的质量认证,这一数量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的6.9%;在品牌化建设方面,只有2.56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其注册商标,仅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7.3%。

其次,在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方面,新型销售渠道较少,主要以传统的销售渠道居多,也有一部分是通过合作社、加工龙头企业向市场销售的。与加工龙头企业建立起的产销关系模式,会使农产品的销售成本增高、农民的流通控制程度变小,农民的获利空间也被压缩到最低水平,农民无法分享农产品后续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的丰厚利润。

最后,在农产品促销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促销途径也比较单一、营销水平和投入资金也有限,促销手段比较单一,不能将众多的营销方法综合应用。总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促销整体水平也比较低。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合理有效的利润返还机制,农民利益受限

农民社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利润返还机制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农民都是合作社的社员时,合作社章程上规定所有成员均享有相关权利与义务,合作社经营利润要在合作社内部公平分配;第二种是当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产业化经营的带头人,推动合作社的经营时,农户、企业与合作社之间实行订单经营,农户、企业并不参与最终利润的直接分配,他们的获利只是体现于订单所规定的利益之中。

在第一种情况下,农户能够参与到合作社利润的分配环节中,但要根据农户入社方式的不同情形来进行判别。农户进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两种方式:认购股金与缴纳社员费。比如:浙江省临海市西兰花产业合作社,就规定了农户作为社员入社时,可以在这两种方式进行自愿选择。如果社员同时选择了这两种方式,那么就会享受本社的利润分配或者承担风险;而部分社员仅缴纳社员费就只能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合作社的实际盈亏就与仅缴纳社员费的那部分社员无关;而对于合作社中的加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运销大户则规定必须要认购合作社股金。在现实经营中,大部分的农户社员都没能力去认购股金或者认购份额很小。由于他们在资金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在按股分红时农户往往也处于弱势地位,这极不利于保障农户的主体地位,而没有农户参与,合作社也不会有发展的生机。

而第二种情况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占据了较大比例。在订单农业经营中,农户的履约率有时会较低,同时企业拖欠货款的现象也会比较严重。当农产品价格高的时候,农户不履约比例会增长,而当农产品价格低的时候,往往又是企业不守信合同。这种现象的本质是不够诚信,但根源与政府部门有关。在现行的管理体系中,农户与企业之间没有一个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理机制,更谈不上构建成利益紧密相连的共同体。对于那些参与分配的农民和其他类型社员来说,其利润分配方式是多样化的,除了按股分红之外,还有按交易量分配和按劳分配。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资本占据的比重以及发挥的作用愈发突出,因而出现了外部融资现象,这样农民专业合作社还需要对资本要素进行利润补偿。

三、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服务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提高合作社在农产品定价中的话语权

我国许多地方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都不够强。因此其服务范围窄、经营实力弱、规模也不大,这样的结果当然就是市场影响力很小。因此,流于形式、合作不够紧密是合作社存在的普遍现象。

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实现持续发展,解决现存问题的对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明确“政府扶持、农民自愿”的发展路径;第二,要向上下游不断拓宽,逐渐形成农产品的全程供应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实现全产业链经营。其经营不能仅仅落在农业生产环节,更要向前延伸至生产资料的购买与配送中,,还要向后延伸至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贮运中。要聚集起分散经营的农户,提高合作社整体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要逐形成一体化经营产业链条,要提高合作社在农产品市场中的话语权。第三,要不断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基层的合作社要在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方面同时进行提升,要不断完善合作社的整体功能,要提高合作者的一体化服务水平。要通过打破区域发展界限来发展全国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以壮大其经营实力和市场影响力。

(二)要逐渐增强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控制力,有效降低原材料的价格,规避经营风险

那些由政府扶持、农民自发形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逐渐将其业务范围拓展到农业的生产资料领域。这样不仅可以组织农民“团购”农资,或者通过增强话语权,来为农户争取到更低的生产资料销售价格,使加入合作社的农户避免由于生产资料价格大幅度提高所带来的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进入农资流通领域,组建起农资配送供应网络体系。从长期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与农资经销商相互融合,提高一体化经营程度,构建起完整的一体化产业经营链条,最终实现农业一体化经营。

(三)根据合作社特点创新营销组合,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整体经营水平和市场营销水平

在农产品营销策划方面,要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并确保生产措施的有效落实,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要促进“统一生产、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统一采摘、统一加工”的“五统一”经营模式的推广,以此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食用安全,提高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培养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要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品牌化建设和经营,将品牌做大做强,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在销售渠道建设上,“农超对接”可以有效地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农超对接”,即组织一定规模和标准化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中的大、中型超市进行直接对接,并将农产品直接投放到超市销售。

在促销手段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运用营业推广、人员推销、公共关系和社会宣传等促销方式,以扩大农产品品牌的知名度。

(四)改善经营分配结构,建立有效的复合分配制度,落实返利机制

要建立起按照实际业务量分配为主的合作社复合分配制度,并提升农户会员的实际盈利能力。在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程中,利益联结机制的构建是首先必须解决的问题。各地政府要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供销合同,并通过股利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扩大农民的实际收益,在促进农民增收的同时也实现合作社经营水平的稳步提高。

参考文献:

[1] 陈共荣,沈玉萍,刘颖.基于BSC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J].会计研究,2014(2)

[2] 胡冉迪.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

[3] 黄祖辉,高钰玲.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的实现程度及其影响因素[J].中国农村经济,2012(7)

[4] 李明贤,樊英.经营模式、经营特性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研究――基于湖南省浏阳市三家典型蔬菜类合作社的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4(2)

[5] 刘颖娴.农民专业合作社纵向一体化研究[D].浙江大学,2015

[6] 秦红增,韦星光,陆炳.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点及方向探析――以南宁市盼台归合作社为例[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

[7] 涂琼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3

[8] 王伟.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5

[9] 王勇.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新境况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12(5)

[10] 温铁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11] 徐旭初.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辨析:一个基于国内文献的讨论[J].中国农村观察,2012(5)

[12] 张满林.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治理问题研究[D].北京林业大学,2009

[13]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2009(5)

[14] 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及其路径[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第4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对策;湖北省

中图分类号:F325.2;[S-9]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24-5821-04

自1844年世界上第一个成功的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诞生以来,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得到广泛发展。在农业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农民都参加了各种类型的合作社,这类组织在发展本国农业经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国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动源于“十六大”报告,报告提出要“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2004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在农村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十七大”又提出“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2007年10月1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0年的中央1号文件指出,“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存量不动、增量倾斜的原则,新增农业补贴适当向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在此背景之下,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迅速发展,到2011年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超过35万家。

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兴的市场主体尚处于初级阶段,其发展并不顺利,农民合作社的质量普遍不高,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1]。如何引导其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使其成为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一支生力军,是当前值得研讨的一个重大课题。利用湖北省潜江市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料进行实地调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寻找影响该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因素,旨在探索湖北省潜江市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合作社健康、快速的发展,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的作用。

1 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与特点

渔洋镇位于江汉平原腹地,湖北省潜江市东南,地处潜江、监利、仙桃三县(市)交界处,面积136.41 km2,辖27个行政村,1个居民委员会,人口6万,是典型的农业大镇。近年来,该镇以农业为主导,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农民自愿为前提,积极鼓励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社。随着湖北银丰金城棉花专业合作社、潜江渔跃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湖北福友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相继挂牌成立,全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起步发展阶段。

1.1 类型多样化

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带头主体分主要有3种:一是龙头企业依托型。以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企业为龙头,按自愿互利原则,把周围同行业或同类型的养殖或种植专业大户联合起来,组成一个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联合体。渔洋镇依托湖北银丰金城棉花专业合作社吸收社员6 802人,订单合同6 000多份,签约面积达2 667 hm2,约占全镇棉花种植面积(4 433 hm2)的60%,年收购子棉2万t,是产值过亿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二是农民合作创办型。以农民中的“能人”为核心,联络若干专业农户,每户投资入股,组成紧密型的合作制服务经营组织,其特点是依托能力大户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带动,全体成员合作经营,共同受益。渔洋镇的渔跃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大苏湖蛋鸭养殖合作社等就属于此类型。三是农业、供销、行业协会等单位带头引办型。其特点是发挥有关部门场地、设备、经营管理及市场销售等优势,在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营销、统一服务等方面作用较为明显。

1.2 优势突出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合作的方式,将农户的小生产组织起来,共同抵御大市场的风险,通过对内服务为宗旨,对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壮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另一方面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渔洋镇水稻专业合作社,开展“四个统一”(即统一供种、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服务,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户收入。

1.3 品牌意识逐渐增强

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品牌意识和以质量赢得市场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湖北银丰金城棉花专业合作社的“承平牌细绒棉”荣获“省级知名品牌”称号;湖北福友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潜新牌”系列产品,也拥有了一定知名度。通过品牌建设,提高了当地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扩大了合作社的影响力。

1.4 提供了科技普及推广的平台

越来越多的合作社与科研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搞联合、结“对子”,把一批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到生产实践中。渔跃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大苏湖蛋鸭养殖合作社等与长江大学联合,把专家请到养殖场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对成员开展疫病防控技术、高产养殖技术培训,大大提高了合作社的养殖技术水平,有效解决了技术推广到农户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2 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

尽管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由于发展过程中诸多因素的制约,还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政府公共财政扶持力度不够

一是潜江市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明确的扶优扶强政策,农产品收购环节的流动资金很难得到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二是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享受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的优惠政策。三是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品种、新机械的推广缺少扶持政策,全镇种植、养殖户盼望市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的愿望非常强烈。

2.2 合作社内部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

重组建、轻管理,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不够规范几乎成为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共性。组织机构未切实履行职责,在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民主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等方面工作做得不够好,削弱了合作社的凝聚力。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以企业主的身份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依法依规去经营,订货和销售时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允诺,导致市场波动较大时自身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2.3 规模仍然较小,服务带动能力不强

现有合作社的实力不强、带动力不强。根据农业部门提供的数据,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村仅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0%左右,参加组织的农户仅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渔洋镇的农民合作组织大多数处于散小状态,没有形成自身的产业链,规模不大。一是注册资本偏低,多数在10万~50万元;二是实有总资产不高,导致合作社在组织农产品生产销售方面,无论在数量和质量及其价格上都无优势可言,对农户吸引力不强。

2.4 农民合作社中缺乏人才和资金

1)农民专业合作社中人才短缺。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最大障碍是缺乏懂知识、善经营的管理人员。多数发展良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定有一个或几个意识超前,乐于奉献,善于经营的“能人”。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就缺乏这样的领头人。另外,合作社还缺少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缺少技术人员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和标准化程度,使得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难以形成品牌;缺少了必要的财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就无法得到合法、公允的反映,影响管理者和农户的决策。

2)资金短缺阻碍了专业合作社规模的扩大。渔洋镇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农民人均纯收入低,在纯收入中除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及生活必需的开支外,几乎没有剩余资金可用于投资。又由于农业经营风险高,渔洋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结构不全,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一般的商业银行都不愿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这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中面临资金困难。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扶持政策不完善,规模小、实力弱,部分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必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农业部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重的策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合作社又好又快地发展。

3.1 解决合作社的融资难题,壮大合作社的规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但近几年,融资难题成为目前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最大瓶颈问题[2]。因此,需要各农村金融机构构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对接机制,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逐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组建资金互助社并接受银行行业监管机构的监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依法合规审慎开展经营活动。保险机构要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相关的农业保险等业务[3],以增强其抗风险的能力。

3.2 加强政府的服务功能,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指导服务合作社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大力开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社企对接”、“农市对接”等五大对接,促进合作社与城市超市、高校食堂、大型连锁企业、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实现对接。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步伐[4],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和营销平台,帮助合作社拓宽营销渠道,扩大影响,提升产品知名度。在此基础上,对邻近地区的合作社进行联合,促进更大规模地联合,进一步提高合作经营的规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此外,政府要加强合作社的人才培训力度,组织实施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和“阳光工程”培训专项[5],有效提高合作社管理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另外,要重视对合作社人才的引进,创造条件吸引优秀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青年人才参与或领创合作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建设的人才队伍,使其在带领农民合作致富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3.3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使合作社走上规范健康发展之路

针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监督的状况,应以法律形式规定合作社中至少1位或一定比例普通成员出任监事,强化监事在合作社治理中的作用,规定合作社审计结果向成员大会报告的制度以及成员对经营情况的知情权[6]。在外部监督上,要加强政府对合作社的审计和监管制度,及时淘汰那些不规范、无生命力的合作社,让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更多地倾斜于那些发展规范、潜力较大的合作社。

3.4 加快土地流转,形成规模效应和合作社品牌

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通过流转,使分散的土地集中流向龙头企业、土地经营承包大户和种植能手可实现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有效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7]。市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考核机制来促进土地流转,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并解决目前粗放型耕作方式,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在农业品牌化竞争时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突出品牌意识,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尽快完善农产品质量的检测检验标准,支持申报绿色产品认证,提高知名度。

参考文献:

[1] 祁应军.对我国农村合作组织发展的回顾与展望——基于合作社制度创新理论的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12):7563-7564,7576.

[2] 高凌云,姜文锋.北美新一代合作社对我国农业合作社融资的启示[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1):26-29.

[3] 伍 艳.论农业互助保险制度的构建:以广东为视角[J].南方金融,2011(3):74-77.

[4] 张晓军,郭春会.加强农业信息化 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J].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4):63-65,76.

[5] 宗文明,曹成茂,邱 磊,等.新型农民“阳光工程”培训模式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36):22895-22896.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范文第5篇

为了学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县科协全体成员,近日对我县三站乡**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发展和现状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一、**县**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由来发展及现状

三站乡农民自发组织的**县**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历了组建、成长、壮大、转型的发展过程。

20xx年3月成立的三站乡农民科技协会。主要是组织农民共同学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产品标准和知名度,共同应对大市场,解决“卖粮难”,“卖粮贱”问题,到20xx年以松散型的结合发展到专业合作。从20xx年的科技协会会员发展到20xx年的稻瓜专业协会,会员有318人,到20xx年的**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会员达到918人,从销售环节上合作发展到产前、产中、产后等多环节的合作,从科技合作发展到资金、农产资料等领域的合作。合作社目前仍停留在资金入股上,但已经在土地、农机、科技等其它领域进行了有效合作并取得了效益,做到了“五统一”,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建立了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管理,重大问题由全体社员大会决定。20xx年8月经县工商局注册登记,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合作组织,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到目前合作社社员有耕地32180亩,大小农机具51台套,3466马力,机械插秧机54台,合作社社员分布3个乡镇12个村屯,合作社资产总额400万元。合作社成立前垧产平均最高15,000斤,现在垧产平均1,7000斤,每垧地增收1900元,每垧地节省生产资料费用300元(种子、化肥、农药统一采购),水稻订单每市斤多卖0.06元,每垧地多收入1020元,每年合作社多收入283万元。

二、合作社彰显的优势和活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入股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平等互利,从一开始就蕴藏着勃勃生机和活力,伴随着合作的深入,更加彰显了优势。

合作社为社员提供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无偿服务,即使是有偿服务,净得利润最终也回到社员手里,达到了粮食增产、农业和农民增收的目的,其服务涉及到产前、产中、产后,有科技服务,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服务,有资金服务,有市场服务。

1、产前生产资料服务为农民节省生产成本,直接增收。20xx年合作社为社员统一采购良种30万斤,购进农药42万袋,购进化肥2200吨,合作社统一采购种子、化肥 和农药,不但保证了质量而且节省了资金,平均每垧地可节省300元,共节省643500元。

2、产前为社员提供资金扶持,20xx年全体社员从农村信用社贷 款82万元,保证了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3、合作社的统分结合的经营机制使绿色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成为现实。合作社内部做到了五个统一。统一购入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统一技术标准(工厂化育苗等),统一管理(按标准化进行田间管理),统一包装(产品统一品脾、保证米质),统一销售,20xx年合作社与方正县“秋然米业”签订水稻生产订单3万亩,组织社员种植无公害水稻3.5万亩,秋后,“秋然米业”以每市斤水稻高出市场价9分钱收购,为社员增收305万元,平均每户社员增收3322元。

4、合作社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合作社每年都通过与米业集团签定销售合同为社员销售大米,不但解决了“卖粮难”问题,而且每年每斤水稻都高于市场价格3—5分钱,产品已销售温州、山东、河南、河北等地,每种植一垧地合作社管理的水稻可增收45—250元。

5、合作社促进了农村经济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合作社组建了“生产资料综合服务部”,为社员提供无偿服务。20xx年成立“齐齐哈尔田雨绿色农业工程有限公司**分公司”,与齐齐哈尔公司合作。20xx年产肥料1200吨,销给社员80%,市场价3200元/吨,销给社同2880元/吨,每年为社员节省30多万元,社员直接增收。随着实体的发展壮大,将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力,加快土地流转创造有利条件,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员,正计划筹建自己合作社的精米加工企业,实现产、加、销一条龙,引进先进技术和品种,与知名企业合作办良种繁育基地以提高稻米品质和产量,拟筹建农机服务队,以解决农户分散经营,农机具一应俱全,重复投入、成本高、效益低的弊端,全力为社员服务,不但可以抢抓农时、规模经营,而且在为其它农户服务的同时也可获得效益,从而更好地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快向现代农业迈进的步伐。

6、合作社渴望党和政府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支持其更快发展。现在合作社已建立了党支部,支部书记由三站乡主管农业的副乡长兼任,党支部现有党员12名,充分发挥了先锋摸范作用和致富带头作用。近两年来,先后有五名积极分子迫切要求加入党的组织,体现了党组织 在合作社中的活力,发挥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但乡党委对合作社的领导得到大力加强。而且乡政府在工厂化育秧上给予大力支持和资金补助。使农业新技术得到强有力推广,使合作社社员们更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激发了办好合作社的热情。

三、合作社发展趋势、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

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呈现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勃勃生机,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对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增强合作意识,走合作之路是大势所趋。随着合作社产业化、专业化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转移到企业,同时会加速土地流转,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稳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权可遵循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原则,实行土地流转,可以实现合作社的规模经营,使土地从不善经营的农民手中转移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种田能手、种田大户手中,可做到双赢,接受土地转移可实现规模经营,获得规模效益,土地转移还可使农户得到分红和其它劳务收入,同时可提高土地利用率,单位面积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我县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只要健康发展必然会同全省先进地区一样,实现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