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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精选

乡村治理工作

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第1篇

一、联络员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农、牧、林、水、财政、供电、城建、交通、扶贫、计生、文体、卫生、发改等部门都要确定1名干部作为农业和农村工作联络员,并于3月22日前将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旗政府办公室(703房间)。

二、联络员职责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本乡镇、区域服务中心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信息。

(二)协调督促本部门、本乡镇、区域服务中心相关科室及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按时报送工作进度。

(三)提出推进本部门、本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建议。

(四)按照参加联络员会议,通报本部门、本乡镇、区域服务中心农业和农村工作开展情况。

(五)向本部门、本乡镇、区域服务中心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

三、联络员会议

(一)旗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农业和农村工作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2周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为:通报旗委、政府关于农村重点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沟通交流农业和农村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

(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相互学习借鉴,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第2篇

近年来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土地政策,颁布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省政府出台了实施办法,但是我镇个别村庄仍然存在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落实不到户、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违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以各种名义变相征占农村土地等问题,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了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规定这些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法律、政策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各有关部门、村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法律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重点和总体目标

(一)工作重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认真纠正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问题;

3、指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防止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认真做好农民土地问题信访工作,坚决纠正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违规用地、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工作,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结合换证补证落实政策、自查检查、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换证、补证落实政策阶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三)自查检查阶段。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验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四、组织实施

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第3篇

一、优化整合,合理配置。对现有村卫生室、在岗乡村医生等卫生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每个行政村按“一村一室”进行设置。对村型较大、人口数在5000人以上的行政村,群众看病步行超过15分钟的卫生室,可根据群众意愿,由村委会提出建议,经乡政府同意、卫生部门审核后,酌情增设1至2个分诊点,分诊点必须在村卫生室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村卫生室由政府或集体投资建设举办,其资产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二、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村卫生室配备的乡村医生应具备法定职业资格,要按照资质、职称、技术等条件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由乡村医生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考核,乡镇政府同意,报县卫生局审核批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村卫生室负责人的产生,由村委会组织乡村医生、村民代表,通过民主测评、综合考核等程序,由村委会研究决定人选,经乡镇卫生院初审、乡政府同意后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乡村医生要在村卫生室负责人的带领下开展诊疗工作,遵守相关制度规定。

三、加快进度,严格监管。村卫生室将纳入“六统一”管理模式,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管理),享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一般诊疗费等优惠政策。对不愿参加乡村一体化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允许其继续开办卫生室,自主经营,但不享有新农合定点、一般诊疗费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优惠政策。各乡镇要切实加快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进度,确保在7月底前全部完成任务。县卫生局要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规范化运行水平。卫生、发改、食药监、公安、财政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加大对非法行医等行为打击力度,维护农村医疗卫生秩序。

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第4篇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和各村(社区)负责人要结合本村实际,严格落实责任,组织全乡各村、社区力量,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改善村容村貌,重点完成垃圾清理、路面整修、路肩培护、边沟清理、绿化栽植、整形,做好“三清、四改”,实现五化,即通过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改水、改厕、改燃、改圈栏,实现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提高农村居住生活环境水平。

二、工作落实

1、集中清理整治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组织各村、社区和群众清理垃圾堆、粪堆和柴草堆,对道路沿线、河道两侧、桥头周边、背街小巷、边沟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洁,不留死角。活动现场要通过标语、横幅等方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掀起环境卫生整治的高潮。

2、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各村、社区和群众重点进行路面整修、路肩培护、边沟修缮、圈栏整修等工作。

3、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制度建设。要建立适应各村特点和条件的环卫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责任包干、清扫保洁、检查监督等长效管理制度,量化、细化指标任务,形成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要建立村规民约,制定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发挥村卫生监督员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培养文明乡风。

三、检查监督

乡村治理工作范文第5篇

(一)工作重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情况、征占地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是:

1、认真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依法纠正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户、土地承包合同未签订到户的问题;

2、认真纠正在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土地的问题;

3、指导农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防止强迫承包方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截留扣缴承包方土地流转收益的问题;

4、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的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依法纠正侵害农民权益的问题;

5、规范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情况,依法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6、认真做好农民土地问题信访工作,坚决纠正干部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的问题;

7、检查农村土地征占情况,依法纠正违规用地、变相征占农民土地问题。

(二)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要切实解决普遍存在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主要达到以下目标:

1、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换证补证工作,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证书“四到户”。

2、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

3、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强化土地信访属地管理责任,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4、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

5、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处理。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实施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6、基层干部工作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二、时间安排

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动员、结合换证补证落实政策、自查检查、验收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村明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目标要求,把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任务和要求传达到广大干部群众。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深刻领会和掌握各项规定,引导和组织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

(二)换证、补证落实政策阶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换证、补证工作。

(三)自查检查阶段。按照验收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验收,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四)验收总结阶段。检查验收工作基本完成后,要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三、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