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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精选

食品安全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是指从事食品交易活动的批发市场、零售市场(包括集贸市场、超市、百货店、仓储式会员店、便利店、食杂店等)。

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现场制作销售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建立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市场和经销商应当取得营业执照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经营食品的相关证照,其食品经营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市场应当设立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或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控本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

第七条市场应当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一)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应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明确食品经营的安全责任。

鼓励市场与食品生产基地、食品加工厂“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建立直供关系。

(二)经销商管理制度。市场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经营产品和信用记录等基本信息。经销商退出市场后,其档案应至少保存二年。

禁止伪造经销商档案。

(三)索证索票制度。市场应当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购销台账制度。市场应当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

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鼓励市场申请绿色市场认证,并使用相应的认证标志。

禁止冒用、使用伪造的前款规定的认证标志。

第九条市场现场制作食品、散装食品及生鲜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鼓励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完善食品安全的市场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十二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与食品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第十三条鼓励新闻媒体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刚才,区卫生局关局长和政府办戈主任分别总结了2008年全区的卫生工作和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今年的工作任务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就做好今年的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卫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卫生工作是提高全民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卫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做好卫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把我区的卫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近期新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两个重要文件,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医药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新形势下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筹安排,扎实工作,努力做好今年的卫生工作。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我区卫生工作的新发展

(一)坚持预防为主,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总方针。一是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建设区疾控中心大楼,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切实搞好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等工作,继续加强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以及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影响的疾病防控工作。三是要加强健康教育,大力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培养民众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是我区卫生工作最薄弱的环节,也是下一步卫生工作的重点。保合少镇政府、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和卫生部门要认真按照我区农村卫生服务的建设规划,密切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与此同时,要结合健全完善新农合制度,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提高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要大力推进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和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提升农村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医疗卫生的力度,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

(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网络,是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之一。今年,我区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新建锡林北路街道办事处和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东、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区的全面覆盖。并在此基础上,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建设,培养示范典型。二是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强服务质量的考评,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三级医院的双向转诊,引导患者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发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作用。三是加强药品供应体系建设,按照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统一配送,统一价格,低差率销售,保证群众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药品,切实减轻群众的医药负担。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秩序。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是: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机构基础建设,增强综合执法能力。依法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监督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监督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活动,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继续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加强血液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强化餐饮业、学校食堂、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督执法,保障食品卫生与安全。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五)坚持*西医并重,大力扶持*医药事业发展。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结合我区实际,大力发展*医药事业。一要充分发挥*医药在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防治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形成涵盖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养生等方面的新型*医服务体系。二要提高我区*医药的服务水平,重点放在提高城市社区的中医药服务水平上。加大*医药人才培养力度,推广*医药适宜技术,以*医药质优、价廉的服务,缓减人民群众就医用药负担。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医药“治未病”的特色和优势,完善其*医药预防保健功能,更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六)加强健康教育,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健康教育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在卫生工作中起着先导和基础作用。我们要更新观念,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健康教育业务技术的指导和日常工作,特别是社区及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向社区群众和广大农民宣传健康知识,培养健康行为。健康教育机构和专业人员除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外,要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健康教育给予必要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我市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是一个高起点的工作目标。我们必须要抓住这一机遇,克服困难,按照目标要求,创造条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按任务量摆布好工作,迎接下半年国家对我区的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同时各部门要多沟通、多联系,共同促进,确保创卫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整体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在宣传工作中,不仅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也要认真抓好宣传工作,从不同侧面宣传新农合,宣传新农合的政策,宣传新农合中的典型事例,宣传为新农合作出贡献的人和团体。在宣传的同时,总结经验,推动新农合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二是严格基金监管,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要落实好国家、自治区有关新农合基金管理的政策要求,规范基金会计和核算拨付程序,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管理。要落实基金管理的“三级公示”制、年度审计制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特殊病种和慢病补偿制度,控制好基金的沉淀,力争每年的基金节余在10-15%以内,努力扩大受益面。

三是加强新农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完善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直报,以方便农村居民,做到报销及时准确。

四是进一步健全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管理。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要切实抓好管理能力建设。今年在完善医疗机构硬件建设的同时,要强化软件建设,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将积极支持新农合、服务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对违反新农合政策、损害参合农民利益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果断措施取消其定点资格。

四、完善机制,科学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食品安全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抓“巩固”。要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已经取得的工作成果。要不断完善机制,构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根据今年6月份实施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打击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提高餐饮业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食品卫生协管员制度。在全区逐步推行以住宿业为重点的“五小”行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水平。二是抓“提高”。要建立完善卫生监督执法综合考评体系,强化监督执法考核,提高监管水平和行政效能。通过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执法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三网”的管理效能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守法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抓“创新”。要开拓思路,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探索特色工作。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在依法监管的同时强化科学监管,开动脑筋,创新方法,既要按照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规定动作”,又能结合本部门特点和我区实际研究“自选动作”,在新的一年里抓出特色,展示各部门的工作亮点。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在加强卫生工作和食品工作中的职责,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并完善考核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要健全和完善部门协作和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要主动当好参谋助手,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合理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确保各项投入及时到位,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宣传部门要积极发挥新闻导向作用,为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卫生部门还要加强其它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同时食品企业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广大消费者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切实转变卫生部门的职能,依法行政,重点加强卫生监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要认真开展监督管理年活动,把医疗服务作为卫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完善监管体制,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充实监管内容。要加强准入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等违规执业行为。要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对公共场所的监管,加强对食品、饮用水的监测,切实保证食品安全和卫生,同时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卫生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分类指导,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食品药品监管、农林、卫生、工商、渔业、质监教育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

(二)根据职责分工,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行为,整顿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根据职责分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五)定期向街道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主动向各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六)迅速报告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其它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食品安全工作。

二、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一)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组织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必要的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落实。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并经常性开展巡查,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

(五)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的检查和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整治,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抓落实。

(八)法律、法规、规章拟定的其它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三、有关人员的工作责任

(一)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食品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食品安全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

食品安全监管有关部门要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纵向分级负责和横向分片定责,纵向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把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横向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

四、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的年度总结和检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应对本村、本社区、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结合每年春节前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检查,视情况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情况开展检查(抽查),并将检查(抽查)情况报街道办事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检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一)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制度建立等方面工作实施情况。

(三)食品安全责任人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四)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五)上级政府确定的其他工作内容。

五、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

(一)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按规定和程序履行,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危害和影响进一步扩大的。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谎报、缓报或有授意他人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4、发生严重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的。

5、阻碍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的。

6、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不力的。

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近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旗食品生产经营发展很快,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求。与此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市政府关于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全旗食品质量安全和卫生状况明显改善。但由于监督力量和监督资源较分散等原因,我旗控制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总体能力还不强,这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直接影响了全旗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深刻认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我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食品安全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开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要明确本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的危害和风险。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社区以及个体工商户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检查,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执法主体工作责任。农牧、质监、工商、卫生、经信、药监、公安等部门在实行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情况下,为保证监管工作“到位”而“不缺位”,要进一步细化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监管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最大限度地堵塞监管漏洞,消除安全隐患。要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努力实现对食品安全的无缝隙监管。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负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有关操作规程,依法从事食品生产、采集、收购、加工、储存、运输、供应、销售等活动,及时消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害与风险。

三、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强大攻势

要强化企业责任,健全诚信体系,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安全信用档案。要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食品领域涉嫌犯罪的案件,公安部门要提前介入,严厉打击,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问题。

食品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省市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依据,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整顿学校饮食服务从业秩序,全面改善学校食品安全条件,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安全的饮食服务,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依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由县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学校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承担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县卫生局要把学校卫生防疫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职责范围,加强监控与指导。各乡(镇)要成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要明确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具体分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分工协作,各尽其责,保证各个岗位职责明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

(二)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对食品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各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完善《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原料采购验收制度》、《餐具消毒制度》、《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粗加工卫生管理制度》、《烧煮烹调加工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及《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张贴上墙。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三)严格整顿规范食堂经营管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全县中小学校食堂严禁对外承包。招商引资建设的食堂由投资商自行经营管理,并由投资商承担安全管理责任。政府投资建设的食堂由学校经营管理,已签订合同但合同没有到期的学校食堂仍由承包商经营管理,学校指定专人监管,承包经营期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承包商承担责任,对已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学校可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并收回学校经营。已签订合同且合同期满的食堂必须立即收回学校经营管理,不得再对外承包。学校食堂收回学校自己经营管理后,学校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并按用餐人数的一定比例聘请食堂从业人员,从业人员的聘请必须严格按照县办字号文件要求的程序规定执行,对于编制范围内的临聘人员的工资由学校自行负担。校园内的小卖部(含学生公寓内的小卖部),不得经营“三无”食品,不得分拆零售,不得销售自制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违规经营行为。

(四)努力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保证学校食堂有证经营。学校要多方筹措资金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改善条件,规范食堂经营管理,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2011年春季开学始,所有面向学生服务的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严把“六个关口”,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全县中小学校食堂必须严把“六个关口”,切实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采购进货关。(1)选择和采购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原辅料;(2)向供货方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3)应对采购食品进行感官检查;(4)以销定购;(5)防止运输过程的污染;(6)防止农药、畜药对食品的污染;(7)防止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对食品的化学污染。禁止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4)野生菌菇类、腌菜、发芽土豆等易发生中毒食品原料;(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严把食品储存管理关。储存仓库应保持干燥通风,食品摆放在货架上,应隔离10厘米,离地15厘米。需长期保存的肉类食品或熟制食品应有专门的冷柜保存,并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不宜混放。

3、把好食品的烹调加工关。(1)尽量使用新鲜的原料;(2)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3)彻底解冻食品;(4)彻底加热食品;(5)严格做到生熟分开;(6)正确处理剩菜剩饭;(7)警惕非食品原料引起的食物中毒;(8)严格规范冷菜加工;(9)认真做好留样,要求每餐菜和主食必须留样(分生、熟各一份),每个品种不得少于10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

4、把好餐饮用具消毒关。(1)所有餐具要求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2)常用消毒方法:分物理和化学消毒法;常用煮沸消毒法,要求煮沸后维持二分钟以上,以达消毒效果;化学消毒法,主要以含氯消毒剂为主。

5、把好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关。(1)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规定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方可从业;(2)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勤洗手,上班时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3)从业人员出现腹泻、咳嗽、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等查明原因明确无传染病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6、把好饮用水的卫生关。(1)保护水源,防止污染,饮用水一律用公共自来水或地下水,严禁将山泉水作为饮用水,没有公共自来水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大的村完小应建设机井,一般村小、教学点可建设简易压水井,以保证饮用水的供应;(2)学校饮用水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做到一学期一检测,检测结果报教育局备案;(3)学校必须建好沉淀池和消毒池,并定期清洗消毒,保留相关资料;(4)保证足够安全的开水供应,教育学生不喝生;(5)卫生监督部门要定期对乡(镇)自来水进行检测,加强监管,确保水质达标。

(六)加强食品教育引导,营造良好卫生安全环境。学校要加强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卫生常识教育,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拒绝到校园周边非法经营或卫生状况差的饮食摊点就餐或购买食品。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食品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中小学校还应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工作,坚决制止无照、无证商贩在校内、校门附近设点摆摊出售食品。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食品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改正。学校食堂餐饮严格实行“1+2”管理模式(即凡是食品的供给方都必须与食堂签订一份采购合同或留下一份供货凭证;凡是供应师生食用的菜类,食堂都必须留下生、熟两个样品,并放入冰柜保存48小时以上)。学校设置专门冷柜容器用于保存生、熟两个样品,并进行登记,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便于查清原因,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学校必须完善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