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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保密管理

办公室保密管理

摘要: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保密工作管理带来很多问题。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窃密主体不断增多,窃密领域不断扩大,窃密方式不断变化,窃密手段不断翻新。

本文先从保密工作管理的各项入手,接着探讨当前保密工作管理的原则,在针对新形势下保密管理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最后针对保密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难点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一是要改革当前保密管理的体制,强化保密部门职能;二是要做好全民保密的教育工作;三是要注意对保密管理的审查制度;四是要完善当前保密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确保办公室保密工作管理的万无一失。

关键词:保密管理难点办公室对策

一办公室与保密管理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技术,依法进行保密监督检查,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研究等活动。这里涉及一个关键的概念。

加强保密管理,是各单位在新时期面临的极为重要的问题,1997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进行。如果对此缺乏认识,就会在综合国力激烈竞争中误大事,吃大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本机关和本单位保守国家秘密的日常工作。”

我国县级以上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按照这一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保密工作。通常在保密工作比较重要的机关或单位都应设立专门的保密工作机构,而涉密较少的机关单位也应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而不论是单独的保密部门,还是专门的保密人员,都与办公行政部门有直接的关系,事实上,很多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是由办公室承担的,保密工作被视为行政事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办公室对整个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关键责任。

1.信息管理需要保密工作

办公室承担着单位的信息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等,因此,掌握着大量来自工作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类信息,其中必然有很多涉密信息。

2.贴近核心管理层的工作特点需要保密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单位的领导及整个管理层,在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因此在工作中必然会接触到大量的管理信息,其中包括各种核心机密。

3.桥梁枢纽地位决定了它是保密的重点部门

办公室承担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沟通内外的桥梁枢纽作用,同时也特别容易成为失泄密的渠道。

4.办公室各项工作涉密环节比较多

办公室工作很多业务本身就有机密性质,如文书处理、邮件函电处理、档案保管、安排会议、领导活动安排等,都应该有严格的保密任务,实际上,保密工作渗透在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及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当中。办公室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应该有保密要求与规定。

5.办公室的辅助性职能要求它承担起组织的保密管理工作

从办公室自身工作来说,办公室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各类组织中重要的辅佐性和服务性部门,而做好保密工作正是为组织服务,保持各类组织正常运行的一项重要的辅助工作,因此,它是办公室的一项工作职责。总之,办公室不仅是单位中重要的涉密岗位,而且从它的工作内容及在组织地位来看,也应该而且必须承担起组织的保密管理工作,我们对办公室的保密工作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二、保密工作的原则与基本方针

中国的《保密法》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根据这一指导方针,保密工作的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积极防范

是指保密工作要把立足点放在预防上,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制定和完善保密法规、规章,加强保密监督,落实必要的技术和行政措施,开展广泛深入的保密教育,表彰在保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等。

2.突出重点

密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秘密较集中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应重点确保那些一旦泄露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事项。保密工作的重点是:

①从秘密的等级来说,绝密是重点。

②从秘密的层次来说,国家秘密是重点。

③从秘密的产生来说,首脑机关的秘密是重点。

④从秘密的分布来说,秘密集中的地区、部门和人员是重点。

⑤从秘密的内容来说,党务、政务和军事秘密是重点。

⑥从秘密的泄露程度来说,机要工作、外事工作、宣传工作、科技工作是重点。

3.有保有故

该保守的秘密一定要保住、保好;不该保守的一定要放开、公开。在保密工作中,既有保密不严的问题,也有保密过严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做到有保有放,要确定密与非密、核心秘密与非核心秘密的界限,确保国家秘密,特别是核心秘密的安全3要有领导、有控制地放宽对非核心。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开展又要十分注意保密,二者不可偏废,处理好二者关系的标准,是要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有利于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保密法》把我们党关于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意志,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保密工作的基本方针,使这一方针具有更为广泛的社会作用,对我们整个保密工作有根本的指导作用。

三、当前保密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

有秘密就会有窃密。获取秘密有多种渠道,如偷窃、唆使、利诱、逼迫、雇请他人为其提供秘密,招聘涉密人才,利用产品展示、参观等机会接近和获取秘密,通过分析统计数据、测算相关事物、利用公开资料获取秘密等。

不仅如此,近些年来,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使得保密工作变得更加复杂。我国在20世纪80-90年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彻底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时期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道德等世界观和人生观;同时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信息化和网络化迅速的发展,与世界各国的合作交流活动更频繁,合作方式日益多样化,特别是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及日益广泛的应用,使保密和窃密的斗争正向高科技抗衡的方向转变,使得现代秘密泄密途径带有更多的高技术成分,更具有机动性,随时性和隐蔽性。

从我国近一段时期的失泄密的实际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保密意识淡薄

保守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大事。我们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保密工作,1950年新中国成立不久,党中央就做出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机密的决定》。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之后,又多次了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对保障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和培养人们的保密意识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自建国以来,我国经历了较长的和平时期,而且十年,使保密工作遭到了极大的破坏,人们的保密意识普遍淡薄;改革开放以后保密工作逐步得到恢复和加强,《宪法》将保守国家秘密规定为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刑法》规定了“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罪”,其他许多法规也写进了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条款,但是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及窃密技术的发展又使一些人产生“无密可保”、“保密无用”等错误认识,还有不少人对于保密及保密工作没有清醒的意识,认为与己无关。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疏于防范,导致了失泄密事故的出现。

2.违反保密规定

很多人由于保密意识淡薄,只为自己的方便,在工作中违反保密规定,造成了许多失密、窃密情况的发生。例如,在公开场合谈论秘密事项,用非涉密微机处理秘密信息,用涉密微机上互联网及公众网,利用互联网及公众网传输涉密信息,用手机、普通电话谈论涉密事项,用传呼机;普通传真机传送涉密信息等都曾经造成了信息的泄密。因为普通传真机、电话机或手机它们都是靠电信进行传输的,在没有加密的情况下很容易被人接收,国家明令禁止在没有加密的情况下传输国家秘密。

另外,垃圾处理不慎、合作不慎、对秘密事项保护不力、私自复制、留存涉密载体,不按规定保管涉密载体等,也会造成失泄密事故。

3.采用高科技手段获取秘密

窃密途径和窃密手段的多样化也起因于科技的进步,来源于信息存储介质和传输手段的高级化和多样化。在电子计算机诞生之前,信息的载体主要是手写或者机印的文本、胶卷、胶片,传递的手段大多是人工的传送、邮发、电话交流等。计算机出现以后,利用硬盘、软盘等存储介质,借助网络,人们可以互访通信,而现代遥感技术使人们摆脱了时空的限制,了解到遥远地区的信息,因此在高技术条件下,增强保密的防范手段及现代化水平,确保各项秘密的安全,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从现实来看,利用现代科技窃密的事件在今天屡见不鲜,如利用侦察卫星、侦察飞机携带遥感装置,激光、微电子等高新技术设备窃密,通过互联网破解对方的密码,进入对方秘密信息系统窃密,或者实施黑客的攻击,这些都加大了我们应对查处窃密行为的难度。

4.第三方泄密

任何企业都不可避免地要与第三方发生联系,如果在秘密事项上控制不严,或没有同第三方做出事先约定,就会使第三方成为秘密泄露的渠道。秘密事项一旦被任意告知他人,也就不存在秘密了。

5.保密制度不健全

保密工作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各项制度的保障。我国《保密法》规定,机关、单位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定期检查保密工作。同时《保密法》中还规定了基本的保密制度,提出了公民的行为规范,这些非常有利于克服保密观念不强,保密纪律松弛的现象。但是在一些单位,还是存在着制度不健全的现象,给那些觊觎机密事项者创造了可乘之机。

四完善办公室保密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

1.改革管理体制,强化保密部门职能

对于电子政务保密这一新课题,由于其具有技术含量高、涉密范围广、泄密渠道多、防范难度大等特点,传统的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使电子政务中存在的信息保密问题缺乏有效的管理,造成在网络建设的规模、网络安全保密的技术标准上,都缺乏统一的硬性要求,实际上是各行其是。随着电子政务和互联网技术在党政军机关和涉密单位的普及应用,保密管理的对象、领域、环境、手段发生了深刻变化,泄密渠道不断增多,窃密手段的科技含量越来越高。

因此,只有建立一个统一的专门管理机构,才能有效地协调各部门的网络信息保密工作,才能制定相关的政策,实施重大决策,保证网络信息保密防范工作的开展。这样需要一个较强的统一协调机构,需要一个全面的、部级的、与国家信息化进程相适应的、有明确战略目标的电子政务及其信息保密发展规划,需要一种有效的机制对电子政务中的重大安全问题、重要安全政策、重要安全标准、重大紧急事件及时做出决策和进行协调,因此建议强化保密部门职能,使保密部门成为一个主管机构,可组建国家信息保密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和协调国家保密、信息化、安全、公安等职能部门,对国家信息保密政策统一步调、统筹规划,形成由保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整体联动,全方位、全天候、经常性电子政务与计算机网络保密安全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堵塞泄密漏洞。

2.开展保密工作的教育

有关保密工作的教育,包括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两个方面。

思想教育的日的在于提高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进行思想教育要注意四个结合:

①要冲意结合新的历史时期保密战线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纠正那种“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的错误认识。

②要注意结合本机共、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文际。使教育具有鲜明的针对性。要全员增强保密意识。在信息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接触的人多。随着经济全球化,涉密人员的流动也将更加频繁,只有全员树立保密观念,形成保守秘密人人有责的氛围,才能确保秘密信息的安全。

③要注意结合盈点,突出对涉及机密的重点部门和重点人员进行教育。

④还要注意结合典型例子开展教育工作。典型事例可以处正面的,也可以是反面的。特别是通过对泄密案例的分伤,会使涉密工作人员从中受到很大的教育。

技术教育的重点应放在保密的技术措施上,现在的科技发展迅速,保密工作人员应当要注意有些人运用高技术的工作、手段进行窃密。例如我们要防止电话被窃听,要注意电脑存储设备的保护等。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保密工作成为一个系统工程,无论哪一部门、哪一环节保密措施不落实,都会影响整个网络的信息安全。因此,必须有全局观念,才能做好整个网络系统的保密工作。

3.保密检查

做好保密检查是做好保密工作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经常开展保密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堵塞失泄密漏洞。同时也能引起人们的重视,起到督促的作用。基层单位的保密检查,一般包括:在重大节假日前对失泄密的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根据上级的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对某一方面的保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要害单位、要害部位、要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强化敌情观念,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切实把保密工作作为一件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高度负责地抓紧抓实抓好。

同时为了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经常开展保密检查,以检查促整改,以检查促提高。重点围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是否有专人负责,机房和计算机系统是否采取了隔离措施,对计算机是否实行了分类管理,上网信息是否进行了审查等方面开展检查。

4.完善保密的相关法规的建设

当前我国保密法律的纠错机制(或称救济机制)还不完善。依据宪政的原理,对于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生存权、财产权、自由权)的行政处分或者处罚,应当赋予受处分或者受处罚的公民充分的救济权,用以纠正有关部门或单位的错误,弥补或者赔偿公民的损失。我国《保密法实施办法》中规定,对行政处分或者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时,只可以要求对做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处罚进行复议,这是一种行政救济权,缺乏司法救济权的规定。

由于行政权的强大,难以自行纠错,也就难以体现公平。公民没有司法救济权,实务中

导致保密行政权的行使后果不受制约,公民的权利也就难以保障。所以由于我国司法权实际上处于弱于行政权的地位,难以与行政权抗衡,对有关保密行政处分或者处罚排除司法审查,这是不符合宪政,要求的。由于定密审核工作的专业性要求和特殊岗位要求,法院应对行政机关的密级设定权保持尊重,不宜过分审核密级设定是否合理,在涉及秘密信息是应否公开时应仅对定密的程序进行审查,而不是进行实体审查。即法院应不公开单方审理,且应遵循以下的原则:只对定密的程序审查,而不是实体审查。另外,建议法院成立涉密信息审判委员会专门负责审理针对国家秘密提起信息公开要求的诉讼。

为了满足人们对私有空间的需求,也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就必须对隐私权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在立法中加以体现,不但要通过民法、刑法等对隐私权进行立法,而且要在信息保密安全法中得到明确表述,建构一个完善的信息保密安全法律体系,并使个人隐私权得到充分的肯定和保护。